箴言書包括在稱為智慧文學的舊約文集裡。這文集也包括約伯記、傳道書和某些詩篇(例:詩一,三十七,七十三,一一九篇等)。箴言代表這種文學的一個重要類別。各篇箴言包含觀察敏銳、一針見血和實用的智慧,涵蓋生活的各方面。另一個主要的類別──約伯記和傳道書,則以獨白或對話的形式,思考一個重要的問題,或一連串相關的問題。
在古代近東一帶,智慧原本是與各種技能──手藝的和智力方面的──相連繫,並被視為諸神所賜的禮物。後來,智力方面佔了重要地位,尤其在宗教的背景下,在魔術或驅魔等半魔法的技巧上佔有重要位置。在道德方面也有所發展,顯示人相信生活的素質,或生活難題的解釋,是源於諸神。上述提及的兩個基本類型的智慧文學現今仍留存於埃及、迦南和美索不達米亞,讓我們可以從這背景中研究希伯來的智慧文學。然而,並沒有盲從的複製品,希伯來智慧文學的精神明顯地比任何古代世界的智慧文學更高超。原因主要在於以色列人有極強的宗教基礎,其中智慧的入門是敬畏耶和華(箴一7)。
在摩西時代,以色列在歷史上正式立國,那時世上已有個別或群體的「智慧人」存在。以色列也分享這遺產,而其中有男性也有女性,以下的人物就是其中的例證:聰明的提哥亞婦人和伯瑪迦的亞比拉婦人(撒下十四2,二十16),以及軍事參謀亞希多弗和戶篩(撒下十五12、31,十六15-19)。王國期間以色列宗教的制度建立後,聖所中出現了3類事奉人員:祭司──基於摩西律法或藉著神的聖諭,即烏陵和土明(申三十三8-11)顯明神的旨意;祭儀先知──自稱透過直接的神諭或異夢(耶二十三21-32)宣告神的旨意,他們常與寫正典的先知不和;以及智慧人──把律法應用於日常生活的細節和困難上。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4節、耶利米書八章9節和十八章18節等經文,顯示這些智慧人於主前第八和第七世紀在猶大工作。他們從早期的「世俗」顧問轉為宗教上的事奉人員,無疑是因為以色列宗教已癒來愈跟生活各方面結合。箴言是智慧人的精萃,而其中所宣揚的正直、勤奮、誠實和自制的生活,成為了一種道德標準,這標準正好與它所根據的律法看齊。
很可能有些箴言在智慧人出現之前已存在。許多社群都會收集自己一些表達實用智慧、簡短、精警的諺語,並形成一個原始哲學的儲藏庫。所羅門為以色列的箴言定形的工作(王上四32),上文已提及。希伯來詩歌的對句形式──第二句以強烈的對照(廣見於箴十至十五章)或進一步的支持(即同義平行句,如十六至二十二章)──是寫作箴言的理想技巧。「智慧人」出現的時候,這種流行的智慧話就成為他們的資料之一。
若有人認為箴言的智慧既非宗教性,又與舊約其他部分的精神不協調,在此必須指出,箴言是不可孤立來看的。整個智慧文學的運動是立於以色列以歷史為依歸之信仰根基上,而把箴言併入以色列的宗教生活,並最後併入聖經中,證實了日常生活的操守和人際關係,是以色列的神所關心的事──也是我們所關心的事。智慧文學有時會把智慧人格化,箴言八章1節至九章6節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下文會更詳細地處理這段經文,但在此我們可提出一點:有些學者有鑑於這段中擬人法的運用,而把寫作年代推後。他們處理其他經文如約伯記二十八章也是一樣,因為他們認為這些經文是受到波斯和希臘文化的影響。
這種見解是不必要的,因為把真理和正義等品德人格化,在所羅門以前最少1,000年的古代近東作品已有出現。智慧是埃及和米所波大米諸神的屬性,當然會是人格化的好對象。但八章1節至九章6節的真正意義必須跟淫婦及上下各段(七1-27,九13-18)一起考慮,而不能孤立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