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主後五十七年寫於馬其頓的腓立比(參二13;七5)。本書不但說保羅自己在馬其頓時的光景,也對哥林多教會講到馬其頓眾教會的光景(八1~5)。
哥林多後書距前書至少有一年(參九2),可能保羅夏天去特羅亞(參二12),冬天或翌年春天到馬其頓(參二13),之後再到哥林多。
約在主後五十七年寫於馬其頓的腓立比(參二13;七5)。本書不但說保羅自己在馬其頓時的光景,也對哥林多教會講到馬其頓眾教會的光景(八1~5)。
哥林多後書距前書至少有一年(參九2),可能保羅夏天去特羅亞(參二12),冬天或翌年春天到馬其頓(參二13),之後再到哥林多。
使徒保羅(參一1;十1)。
根據聖經的記載,保羅原名掃羅(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屬便雅憫支派(羅十一1);按血統而言,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名師迦瑪列門下,按嚴緊的猶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後來成為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法利賽人(徒廿六5),為祖宗的律法大發熱心,逼迫教會(腓三6);然而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作的(提前一13)。
有一天,當他要去大馬色捉拿信主的人們時,蒙主耶穌在路上向他顯現(徒九1~5)。從此,他便成了基督徒,並奉召成為使徒(羅一1),主要以外邦人為傳揚福音的對象(加二8)。
先後至少寫了十三封新約書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詮釋者。
由於哥林多城地理位置特殊,形成當時政治、經濟、文化上十分興盛之狀況。哥林多信徒在此屬世條件之下遂有捨棄靈命追求世事之勢。因此保羅此書大多針對哥會當時信徒日常生活上之弊病,提出鍼砭之見。
我們身為末世基督徒,一面研讀聖經、一面觀看世界,深覺:為了做好末世基督徒,必需詳研哥林多前書,方能在實際生活上,防微杜漸,免自己與教會陷世俗舊酵,失去永生大福。
早在B.C.九世紀,荷馬時代,哥城已成為希臘半島上重要城市。在商業上、文化上、政治上都成為當地──亞該亞之中心。為希臘古文明中重要成員。又因地理特徵(哥城位於希臘半島南方伯羅奔尼撒半島最狹窄的陸地上),自古為戰略重鎮,將帥攻略目標。且因商業之發達,在驕、侈、淫、逸上亦已早負盛名。
B.C.146 年哥城曾被羅馬人孟民氏(Mummius)所攻毀。於荒廢一百年之後,由羅馬皇帝猶流‧該撒( Julius Caesar)下令重建,成為當地羅馬殖民地之政治中心。其財富、榮華與權勢也順勢迅速恢復,甚至超越以前的盛況。
由於羅馬的殖民政策,此城內除了本地人外,羅馬人亦復不少;其中有不少是曾為奴隸,後獲自由者。據推測,當時為奴者約佔城內人口之一半。因此主僕關係為當地重要人際關係。拉丁文化氣息亦十分濃厚。
另由於哥林多城係國際商港,外國僑民亦復不少。上古航海民族──腓尼基人是主要僑民。亡國後散居外邦的猶太人則自聚一區,並擁有猶太式之生活與信仰,此舉對保羅初期之佈道給予不少方便(徒十八5~8)。
在使徒時代及其前後,此地曾是半島上最富裕之城。由於人種複雜,各式廟宇、偶像並存其中。當然,其中以當地人之亞弗洛特( Aphrodite,即愛神維納斯)廟名聞半島。廟內有「神女」(女祭司),專供朝拜者行淫,信徒將與神女行淫視為祭禮之一部分,堪稱世界奇聞。影響所及,居民不以淫亂為罪,部分基督徒亦未能在此分別為聖,而隨風行事;遂有保羅在本書上一再之指責。當時世人亦以「像哥林多」( Corinthiazesthai )一詞稱「性放縱」。
由於商業發達,居民十分富有,因此生活十分奢糜。加以生活優閒,當地文學、哲學亦十分發達。有為數甚多的畫室與工廠,也有不少討論修詞學的學堂與研究哲學的學校。眾人以歸入各種思想學派為榮。此一現象也可能成為基督徒個人崇拜、分爭結黨、重智輕愛之誘因。
當地的希臘式思想較趨向於個人主義,重視個人才智之發展,貲財之累積及個人行動上之自主。不甘受辱,不願容忍。也多少影響當地教會之團結。
當時哥林多教會中,信徒以非猶太人為主,其中有少數貴族或上流人物;但大多數是市井之民,不少仍是奴隸身分。教育程度差異很大,貧富差距也不小。似乎有不少是曾經墮落,也有一些是蒙上帝從異教邪魔中被拯救出來的人。
由以上各種哥城特徵可以感覺到今日我們所處之世界與哥城有甚多相似之處。分列對照如下:
哥林多城 今日世界
交通中心 國際交通空前發達
商業中心 國際貿易時代
富裕、奢糜 國民所得高、生活可比帝王
文化中心 知識爆炸時代
重智輕愛 重智輕愛
個人主義 個人主義、重權利
亞弗洛德廟 有形、無形之偶像林立
以淫為祭 崇尚性開放
逾越節是以色列人一年當中,第一個重要的節期。在出埃及記十二章中,上帝要以色列人在尼散月十四日的黃昏,家家戶戶都要宰殺一隻羊羔,來記念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前,吩咐他們所作的事。那天晚上,滅命的天使逾越了每一個在門框和門楣上,塗抹了羊羔之血的家庭;藉此,上帝的百姓得了拯救。
開始時,逾越節是在各人家中舉行,後來成了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舉行的一個主要的節慶。直到今天,逾越節仍是猶太人中,最重要的節期之一。
然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七節,清楚說到:『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這指明,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殺,成功救贖,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這位逾越節的羊羔基督,成了逾越節的真正意義。因此,我們能在上帝面前,享受基督為我們成功的救贖。基督不僅是逾越節的羊羔,對我們來說,祂更是整個逾越節。
一、作者:保羅
新約書信21封中有13封是保羅所寫。
(一)旅行傳道時寫: 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加拉太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 、 羅馬書
二、時間:西元60-62年左右
使徒行傳二十八章30節所記載的那兩年的末期或稍後。
三、地點:羅馬(其他另有人認為該撒利亞、以弗所,但較不可能)
四、原文:希臘文
五、寫作目的:
腓立比教會的使者以巴弗提在羅馬染上重病,痊癒後保羅打發他回腓立比,趁這機會,保羅寫這封信說明原委,並向腓立比教會致謝,同時也針對教會中的一些事情,提出一些教導。
六、收信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
(一)腓立比:羅馬的駐防城,此城的人享有羅馬公民權,以多泉水著名。
(二)腓立比教會:使徒行傳十六章對此教會的建立有深刻的記載。路加親自參與了腓立比的佈道工作。婦女在此教會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七、腓立比書之完整性:
(一)關於腓立比書二章6-11節頌讚耶穌的詩
1.有人認為是在保羅之前寫成,保羅略加修改納入信中。
2.此詩是保羅所寫。
3.此書是保羅之後的作品,由某編者加插進去。(不過此說不能成立)
(1)保羅書信被收集出版前,怎麼會有人想到要把不屬原著的資料加插進去?這動機難以理解。
(2)保羅書信被收集出版後,怎麼可能容許一段如此之長的文字加插在原著中?
(3)沒有任何抄本證據支持這種可能性。
(二)三段說:
1. 第一部份:四章10-23節
第二部份:一章1節到三章1節左右
第三部份:三章2節到四章3節
2. 此說的理由不但沒有說服力,而且本身仍有一些困難。
詳細的資料請參考天道書樓出版馮蔭坤著的"腓立比書註釋" 第21-26頁。
(三)一般說來,沒有足夠的理由讓我們對腓立比書的完整性產生懷疑,此立場與腓立比書的古卷歷史相符,就抄本的證據而論,從開始就只有一卷腓立比書。(引用自馮蔭坤的腓立比書註釋)
八、最早抄本:西元200年左右。
聖經中的故事(包括比喻與歷史)都是要表達某一個真理,有時用的是反面的對照,有時是正面的行動。反面的行動固然不是要我們效法,而是為儆誡;正面的行動也不一定是要我們照樣畫葫蘆;聖經中的“榜樣”可以在同樣或類似的情好的例證,是保羅在哥林多的“帶職事奉”。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清楚他說,他以工作養生,並不否認其他使徒有不工作而“靠福音養生”的權利;表面上,他靠工作養生,好像是沒有遵行主耶穌自己的吩咐。實質上,他這樣行卻是充份地表達出主耶穌基督的愛(參林後十二:13-15)。
因此,保羅這樣為愛心而捨棄權利的行動,也成為一種榜樣。可是,這種榜樣卻又可以用二種不同的方式在別人身上表現出來,對那些與保羅同工的傳道人,他們也是同一個心靈,同一個腳蹤,從不占信徒的便宜(林後十二:17-19;參腓二:19-30);對於哥林多的信徒,保羅認為他們效法的方法,便是不堅持自己的權益,凡事為他人的利益著想,好讓他們也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十:31至十一:1)。
“這一個原則,基本上是一般原則中“舊精神和新模式”的另一面。在教會史上,我們卻發現有些人沒有掌握到這原因,以致重複了前人的錯誤。例如,使徒行傳的凡物公用,在教會史上不斷出現,不少人以為它是唯一合上帝心意的生活方式,可是在實行中亦往往發生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問題:亞拿尼亞的虛假,使徒們行政上的困難,以及信徒間的怨言(參徒五至六章)。
中國教會近半世紀來“帶職事奉”之爭,又是引起不少誤會與傷痕,主要原因也是有人瞭解不夠深入,將榜樣絕對化,變成唯一模式,也有人不瞭解事奉的基本精神,將事奉變成世俗的一種職業。
有時候,經文之間的表面差異是由於經文本身有不同的功用。例如,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我們很明顯地看到有些人聖靈充滿了仍不會講方言,但是馬可福音十六章記載耶穌的話,卻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
二段經文都是直述的話,又如何處理呢?既然有人不會說方言,那耶穌的應許不是沒有應驗嗎?這兩段經文的分別是在乎性質不一樣。馬可福音的記載是屬乎一般性的教導,指的是一般的情形;哥林多前書的一段則是細則性的教導,談及個別的情形。
為什麼不可根據馬可福音的一般性教導硬推論呢?
因為這句話不但與哥林多前書的話不一樣,硬推起來也會與許多經文衝突。譬如說,倘若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基督徒豈不都不會死?這不但與事實不符,也與另一些經文(例如林後十二:7—9)衝突。
但是,做為一般性的原則,這句話實在是應驗了。只要翻閱使徒行傳,我們便可看到信的人說新方言、趕鬼、醫病,甚至能拿毒蛇,不怕毒物。換言之,作為一般性的描述,這句話是真的:但這話本身並不保證每個人都可以做那些事。
欲知保羅寫本書的動機,便須先知道本書的背景。當保羅還在以弗所時就為哥林多教會極其掛心,寫了《哥林多前書》之後不久,先差遣年輕的同工提摩太去幫助他們(參林前十六10),可能哥林多信徒對待提摩太不太客氣,於是保羅決定親自再去哥林多一趟(參十二14,這裏的『第三次』暗示他曾經第二次去過哥林多),但結果未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因此應許不久再去(參二1)。
到了以弗所,保羅就寫了一封措辭嚴厲、卻多多流淚的信打發提多送去(參二3~4),可惜這封書信已經失傳。不久以弗所大亂,保羅幾乎喪命,他便離開那裏,但未去亞該亞,可能因考慮到哥林多信徒在未改變對他的態度之前,去訪問他們恐於事無補,所以在特羅亞等候提多,既不見提多回來,就去馬其頓的腓立比(參二12~13),那裏教會雖好,但保羅因不曉得哥林多信徒對那封『流淚信』的反應如何,仍是內心不安,直到提多來了,才得了安慰(參七7)。
提多回報的大致是好消息,就是大部分人聽從保羅的勸告就悔改了。但仍有缺點,還有人對保羅說要去卻未去,而認為他反復不定(一17),其實保羅是為要寬容他們(一23);他們對待犯罪的人太嚴厲,不知赦免(二6~7);對一些假使徒的認識還不夠清楚(三1;五12);對偽師未劃清界限(六14~16);一部分不順服的人還在造謠譭謗保羅;有人以為保羅憑血氣行事(十2);有人自信屬基督,說保羅對基督的關係很少(十7);有人說保羅寫信威嚇他們,其實保羅是算不得甚麼;又說保羅的氣貌、言語都不及其他使徒(十10~11);也有人說保羅詭詐,用心計牢籠他們(十二16),不承認保羅所得啟示,不相信基督在他裏頭說話(十三3)等等。
綜合上述的背景,我們得出保羅寫本書的動機如下:
(一)解釋應許去而未去的緣故。
(二)解釋自己行事為人並事奉的原則。
(三)勸勉哥林多信徒要認清假使徒並要與他們分別。
(四)勸勉哥林多信徒要赦免知錯悔改的人。
(五)勸勉哥林多信徒要參與濟助耶路撒冷貧窮聖徒的事。
(六)以各種憑據表明自己確實是基督的使徒,擁有使徒的權柄。
(七)叫那些不順服的人悔改,以免保羅第三次去用權柄待他們。
在探討《哥林多前書》的基督論要看下列3段經文:
1. 1章24節: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
2. 8章6節: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3. 15章45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從第一段經文我們認識到基督是上帝的彰顯,使人藉由基督認識上帝的能力與智慧!但是這樣的智慧與能力是真實的,不是人可以證明的。因為基督是上帝,是超越人可以認識與證明的。但是人要認識,還是需要透過基督的啟示,也就是藉由聖經的宣告。保羅在此的宣告也是從聖靈來的,不是個人想像出來的!
但是,然常常注意的是「神蹟」和「智慧」,讓人注意到這些外顯的事物,沒有人注意到「基督」!然而靠「神蹟」和「智慧」無法認識上帝,要先有基督才能認識上帝,才會有「神蹟」和「智慧」。
因此,我們要以基督為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之建立者,不是以「神蹟」和「智慧」來做信仰的根基。
從第二段經文我們看見基督是與上帝同等的地位,因為上帝是創造主,基督也是正如保羅所說:「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也因為如此,我們要認基督也是上帝,我們才不會落入偶像崇拜!要是基督不是上帝,我們敬拜祂就是犯罪。可是聖經卻宣告耶穌基督是主,而且是唯一的主,就是說基督與上帝同等,同樣是上帝!以此推導,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是上帝!
從第三段經文我們認是到基督是賜生命的主。在這裡保羅用「叫人活的靈」來稱基督,不是說基督是聖靈,而是說基督是如聖靈一樣的能力,可以使人「復活」,勝過死亡!也因此相對於亞當,是人一個新的開始!屬基督的人,就是享受這復活大能的人!
然保羅在這裡強調「復活」不是「屍體再活起來」,而是經過基督的復活大能,使屬肉體的變成屬上帝的,這是基督的作為!
綜合上面三節經文,我們可以認是清楚三一上帝的作為藉由基督成就的,是出於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使人得更新,所以「基督是上帝」的宣告是必要的,更是我們信仰的根基!雖然我們預見的耶穌基督,是以人的樣式顯現!
面對靈恩二元論的錯誤教導,保羅以「十字架的信仰」平衡兩方的極端想法。保羅要哥林多信徒知道,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死亡和復活的拯救事件,是一種整全的救贖(包含人的身體和靈性);而耶穌的復活也包括身體的復活(15章)。
因此,在基督信仰裡沒有二元論之說,因為屬靈的人不是以外顯的行為(能言善道的表現或高深的學問)來判斷。真正屬靈的人是能具體的認知到:藉著上帝的靈,他才知道上帝在恩典中所賞賜給他的事情(2:12),意即「有基督的心」(2:16),而基督的心在十字架上完全地被彰顯出來。換句話說,屬靈的人就是:深知十字架的真理,願意順服並活出十字架生命的人。十字架的真理就是耶穌展現給世人看的生命,藉著聖靈大能使人活出謙卑自己和服事他人的生命,讓教會一同被建造。任何人一旦離開十字架的真理,就會陷入屬肉體的生命,靈命無法成長(3:1~3),生命還會出現忌妒與紛爭。
承認基督是主
保羅論及屬靈恩賜的教導集中在哥林多前書12章~14章。他一開始提醒信徒,不是所有屬靈的事都從聖靈而來,因為異教徒當中也存在類似的現象,如同柏拉圖在《斐德羅篇》(Phaedrus)所寫:「最美好的祝福是藉著mania(受神靈支配,靈魂出竅之意)臨到我們。」因此,保羅強調在先知所說的話語上更要明辨是非(14:29),正如他描述過去哥林多信徒的光景:「從前你們信從異教的時候,往往被引入歧途,受那些沒有生命的偶像轄制。」(12:2)
信徒因著過去的環境,催化他們追求方言這種充滿神祕經驗的恩賜。但保羅提醒他們,這不是歸信者所要追求的目標。
不是所有屬靈的事都從聖靈而來,所以務必要確定教會的活動是以基督為中心。若不是受聖靈引導,沒有人能作出「耶穌是主」的信仰告白,因為聖靈總是使人連結於基督,並且受祂的管制。聖靈同在的關鍵也不在於宗教上的火熱,或擁有任何特殊恩賜,而僅是「承認基督是主」。換句話說,信徒能清楚表明「基督是主」,這句話勝過萬句聽不懂的方言,因為在當時充滿假神的社會,信徒能夠承認道成肉身、被釘十字架、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即是證實聖靈在動工。
愛與屬靈恩賜
除此之外,保羅還強調所有的屬靈恩賜必須在團體關係中被理解,他將「愛的主題」放在12~14章的核心位置。保羅提到:「我即使會講人間各種話,甚至於天使的話」(13:1),意即人就算會講天使的語言,了解各樣上帝的奧秘,甚至付出所有的生命,但若沒有「愛」,一切都是無用。
因此在教會群體中,保羅認為最重要的是「愛」,正如他在8章1節「惟有愛心才能夠造就人」與12章31節「愛是至善的道路」對教會的提醒。他在13章所談及的愛,不是一首歌或獨立的陳詞,而是和經文上下文有密切直接的關聯。愛和恩賜不能看做同一類:愛不是恩賜中的一個,而是整個生命的道路;愛不是一種恩賜,愛是基督徒生命的優先條件,也是所有恩賜的基礎,因為聖靈所有恩賜的運作皆取決於愛。保羅在13章所列的種種屬靈恩賜,提到若沒有愛,恩賜即為無用。教會的屬靈行動必須放在愛的架構中,才有價值和意義,因為不僅能排除教會信徒的優越感與競爭的思想,還能讓弟兄姊妹在靈性上合而為一。
最後,保羅在第14章強調先知講道勝於方言,因為先知講道能使人明白說者的意思、建造整個教會,還能造就、安慰、勸勉別人,使教會進入合一的身體。哥林多教會盲目地追求不能造就別人的方言恩賜,並以此為榮。雖然方言的恩賜能縱向地幫助個人和上帝的關係更契合,使個人進入更深的禱告和讚美境界,但若無人可以橫向將方言翻譯、解釋給其他人聽,那麼方言恩賜就與眾人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