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弗3:1節和6:21節可以知道,以弗所書是保羅在羅馬監獄中寫成的。按年份來說,大約是主後61-63 AD,也就是保羅信主後大約三十年。保羅是在主後31AD左右信主的。保羅前後在監獄四年,兩年在加利利海以西,地中海海邊的該撒利亞。另外兩年則在羅馬的監獄。
若果放在使徒行傳中,以弗所書應該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未寫的。書信寫成後,託兄弟推基古帶往以弗所(弗6:21節)。推基古也順道帶同尼哥西母(西4:7節和4:9節)到訪歌羅西。他將保羅一切事告訴當地教會,所以有人解釋說,保羅在信中甚少提到個人境況。
連同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四封書信合稱監獄書信。其中腓立比書相信是最後寫的。這時期的書信,比早期的書 信更具普遍性的教導。早期的書信,又叫旅行書信,包括了加拉太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它們多著重個別問題。將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一同研讀,會對某些真理有更深的認識;另外將以弗所書和羅馬書對比,又能看出真理的廣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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