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 星期四

聖約神學和一般基督徒有什麼關係?

  

有,而且其實關係非常直接

如果用一句話先回答:聖約神學不是只給神學生研究的「神學系統」;它是在回答:上帝究竟怎樣與祂的子民建立關係,而基督徒今天究竟是以什麼身分活在上帝面前。

你可以把「聖約」想成理解整本聖經的一條主線。

1. 聖約首先回答:「我和上帝是什麼關係?」

聖經不是只告訴我們「上帝存在」以及「人應該做好人」,而是不斷描述上帝主動呼召、拯救、應許、與人建立關係

例如:

  • 挪亞之約
  • 亞伯拉罕之約
  • 西奈/摩西之約
  • 大衛之約
  • 耶利米所預告的新約
  • 基督所設立的新約

所以,基督徒信仰不是「我努力尋找上帝」,而首先是:上帝主動尋找、拯救並呼召一群人成為祂的子民。

這一點和加爾文的思路很接近。加爾文很強調,人真正認識上帝,不只是得到一些關於上帝的知識,而是進入一種信靠、敬畏、敬拜與順服的關係。你提供的《基督教要義》選錄也特別把「認識上帝」和「信靠祂、敬畏祂」連在一起。

2. 聖約神學會改變我們對「得救」的理解

一般基督徒很容易把信仰理解成:「我相信耶穌我上天堂。」

這當然碰到了福音的重要核心,但聖約的角度會再往前一步:我被上帝拯救,是為了成為祂的子民,在祂所建立的新約群體中生活。

所以救恩不只是「我的靈魂得救」,而是進入一個新的關係、新的群體、新的生命秩序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新約那麼常使用「我們」「教會」「基督的身體」「上帝的子民」這些群體性的語言。

Witherington 的聖經神學很強調這一點:舊約與新約都不能簡化成「舊約=律法、新約=恩典」。他指出,摩西之約本身就是建立在上帝恩典的拯救行動上,而誡命是對上帝恩典的回應;新約同樣不是沒有命令和倫理要求。

這對一般基督徒非常重要:基督徒的順服不是用來換取救恩,而是已經蒙恩的人對上帝恩典的回應。

3. 所以聖約神學會直接影響「我每天怎麼生活」

例如你今天問:「基督徒為什麼要饒恕人?」

聖約神學的回答不只是:「因為耶穌教我們要饒恕。」

而是因為我們自己首先是蒙上帝憐憫、赦免、接納的人,所以我們以新約子民的身分活出這種關係。

同樣:

問題

聖約的角度

為什麼要敬拜?

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子民

為什麼要禱告?

因為我們與上帝有關係,可以來到祂面前

為什麼要遵行上帝的旨意?

因為我們是蒙恩、屬祂的人

為什麼要愛鄰舍?

因為新約群體的生命必須反映上帝的性情

為什麼需要教會?

因為聖約不是只有「我和上帝」的私人關係

為什麼聖餐重要?

因為它具有新約群體性的記號與意義

因此,聖約神學其實是在對抗一種非常現代的基督教觀念:「信仰只是我個人與耶穌的關係。」

4. 這也是為什麼「教會」如此重要

這一點特別值得注意。

如果只有「個人得救」,那麼教會很容易變成:「一群得救的人週日聚在一起。」

但從聖約的角度,教會不是附加品。上帝救贖人,就是把人帶進祂的子民當中。所以「我愛耶穌,但我不需要教會」在聖約性的聖經理解中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加爾文也呈現了這種思路:教會不是完美人的集合,而是在歷史中由有形群體承載的信仰共同體;因此教會的合一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5. 聖約也會改變我們對「自由」的理解

這是我認為聖約神學對今天基督徒尤其重要的一點。

現代人很容易把自由理解成:自由=沒有人可以告訴我應該怎麼活。

但是聖經中的自由不是這個意思。

聖約性的自由比較接近:我不再被罪奴役,因此可以自由地成為上帝所呼召我的人。

所以「自由」不是脫離一切關係,而是進入正確的關係

加爾文對基督徒自由的討論也有類似的方向:人不是從一切順服中獲得自由,而是從律法定罪與奴役性的束縛中被釋放,因而能夠甘心順服上帝。你提供的材料正是這樣描述的。

這其實非常接近保羅的思想:「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馬書 6:18

表面看來很矛盾:自由作奴僕。

但保羅的意思是:你不可能沒有「主人」;問題是,你究竟是罪的奴僕,還是上帝的僕人?

6. 最後,聖約神學其實是在回答一個很深的問題

不是「我要學多少神學才算成熟?」

而是「我是誰?」

聖約的答案是:

我是被上帝呼召的人。
我是蒙恩的人。
我是屬於基督的人。
我是上帝子民的一分子。
我的生命因此有一個新的身分、新的群體、新的使命。

所以聖約神學最後不是把人帶進一個神學名詞,而是把我們帶回聖經最基本的福音:上帝說:「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而到了新約,這個應許在基督裡得到新的、終末性的實現。

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如果我們談的是改革宗/加爾文傳統的「聖約神學」,它其實和一般所說的「聖經裡有很多聖約」不完全一樣。

例如 Witherington 就明確批判某些改革宗「一個聖約、不同時代的不同施行(one covenant in different administrations)」的模式,認為這不能直接等同於聖經本身對各個聖約的描述。

所以我們最好把兩件事情分開:

聖經的「聖約神學」
研究聖經中上帝與人所立的各種約,以及它們如何在基督裡走向新約。

改革宗的「聖約神學體系」
進一步用「行為之約/恩典之約/救贖之約」等概念,把整本聖經組織成一個神學架構。

這兩者有密切關係,但不能完全畫上等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