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 星期一

第二聖殿文獻與正典

  

如果第二聖殿時期有這麼多猶太宗教文獻——《以諾書》、《禧年書》、《西拉赫》、《馬加比書》、昆蘭文獻等——那麼它們與後來的「聖經正典」究竟是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也直接影響我們怎麼理解耶穌、新約作者,以及「聖經」本身是如何形成的

一、首先要避免一個常見誤解:第二聖殿時期沒有一個「猶太正典」已經完全定型

第二聖殿時期大約從:主前516主後70

也就是從第二聖殿建立,到耶路撒冷聖殿被羅馬摧毀。

這是一個高度多元的時期。

因此,不宜簡單說:「當時猶太人已經有一套完整的39卷舊約。」

這是把後來的基督教/猶太正典形態倒推回去。

Richard S. Hess 的《The Old Testament: An Historical, Theological, and Critical Introduction》特別指出,正典的形成歷史並不是一個可以精確指出「某一天完成」的事件;但很早已經可以看見「哪些書被視為上帝的話」與「哪些不是」的區分。

二、「正典」其實要區分三個不同問題

希臘文:κανών (kanōn)後來成為「正典、規範」的意思。

但我們最好區分:

1. Scripture:哪些文字被視為聖經?

2. Authority:哪些文字具有權威?

3. Closed Canon:哪些書已經形成一個封閉、固定的書目?

這三個問題不是同一件事

例如,一個群體可能:尊重某一文獻、引用它、甚至認為它很有權威,但不代表:它已經被列入一個封閉的正典書目。這一點對理解《以諾書》非常重要。

三、第二聖殿時期其實已經有「聖經」的概念

這裡有非常重要的證據。

《西拉赫》的序言

《西拉赫》(Sirach / Ben Sira)約主前二世紀。

它的希臘文序言談到:「律法、先知和我們祖先的其他書」

也就是:νόμος κα προφται κα τ λοιπ τν βιβλίων

這顯示在主前二世紀,至少已經存在某種「神聖書籍群」的概念。

Hess 特別指出,《西拉赫》序言是早期見證之一,顯示出一種三分結構

律法
先知
其他書

這與後來:律法(Torah)+先知書(Prophets)+聖卷(Writings非常接近。

四、但「三分法」不等於「39卷已經固定」

這裡要非常小心。

我們可以說:第二聖殿時期已經存在一個逐漸形成的「聖經集合」。

但不能因此直接說:「主前200年猶太人已經有今天完全相同的39卷。」兩者不同。

例如:

《多俾亞傳》Tobit
《猶滴傳》Judith
《馬加比一、二書》
《所羅門智訓》Wisdom of Solomon
《西拉赫》Sirach
《巴錄書》Baruch
《以諾書》1 Enoch
《禧年書》Jubilees

都是第二聖殿時期非常重要的宗教文獻。

但是它們在不同猶太群體和後來不同基督教傳統中的地位並不相同。

Hess 所整理的傳統差異也提醒我們:

  • 猶太教/新教的舊約書目
  • 羅馬天主教的次經/第二正典
  • 東正教傳統
  • 一些東方教會

並不完全一致。甚至 Hess 提到,科普特教會傳統把《以諾書》視為聖經的一部分

所以「正典」從來不是單純的「古代所有人都同意的書單」。

五、那《以諾書》為什麼特別重要?

這是研究「第二聖殿文獻新約」最漂亮的一個案例。

《猶大書》14–15節直接提到以諾:

δο λθεν κύριος ν γίαις μυριάσιν ατο

「看哪,主帶著他的眾聖者降臨……

這與《以諾一書》1:9有明顯關聯。

因此問題來了:猶大引用《以諾書》,是不是代表《以諾書》就是聖經?

答案是:不一定。

新約作者可以引用一個非正典文獻,而不必因此把整本書宣告為正典。

我們自己的 NT 概論資料也指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分:新約作者確實引用了《以諾書》(Jude 14–15),但這類非舊約正典文獻並沒有因此被明確稱作 γραφή (graphē),即「聖經/經卷」,也沒有被明確歸給聖靈作為上帝的終極作者。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引用正典化。

六、同樣的原則可以解釋保羅

例如:

17:28保羅引用希臘詩人:「我們也是他的子孫。」

林前15:33保羅引用:「濫交是敗壞善行。」

1:12保羅引用:「克里特人常說……

所以聖經作者可以引用聖經以外的材料。這不代表「既然引用,就整本變成聖經。」

這也是為什麼研究第二聖殿文獻時,我們必須避免一種過度簡化:「新約引用《以諾書》《以諾書》就是舊約的一部分。」

這個推論是不成立的。

 

七、那麼新約作者究竟把什麼視為「聖經」?

這裡就非常有意思。

我們的 NT 概論資料指出:新約作者引用了大部分後來構成舊約的書卷,包括:

  • 摩西五經
  • 列王紀
  • 以賽亞
  • 耶利米
  • 以西結
  • 十二小先知
  • 詩篇
  • 約伯記
  • 箴言
  • 但以理
  • 歷代志等。

尤其值得注意:新約作者大量使用「舊約聖經」作為權威文本,但我們不能單純依靠「引用了哪些書」就精確證明一個已封閉的39卷書目。

換句話說:「經文的權威」可能早於「書目完全固定」。這是正典研究非常重要的概念。

八、其實「律法」和「先知」的固定程度相當高

這一點比較有把握。

我們的資料指出:即使學者對整個舊約「封閉正典」的形成時間仍有討論,到了第一世紀,律法和先知至少已經具有相當清楚的封閉性。

例如耶穌在:路加福音24:44

說:ν τ νόμ Μωϋσέως κα προφήταις κα ψαλμος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

這很可能反映出一個接近:Torah + Prophets + Writings

的三分結構。

但仍然需要避免把它機械地等同於後來每一卷書的固定書目。

九、所以第二聖殿文獻真正的重要性,不只是「哪些書最後進了正典」

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

如果我們只問:「《以諾書》是不是聖經?」

我們會錯過更深的問題。

第二聖殿文獻真正讓我們看到的是:新約誕生以前,猶太人已經生活在一個非常豐富的「聖經詮釋世界」裡。

例如:

《但以理書》

產生:

  • 人子
  • 天上法庭
  • 復活
  • 最後審判
  • 上帝國
  • 邪惡帝國
  • 上帝介入歷史

《以諾書》

發展:

  • 天使論
  • 墮落天使
  • 人子
  • 最終審判
  • 義人 vindication

《禧年書》

發展:

  • 創世記/出埃及記的重新詮釋
  • 聖約
  • 天使
  • 律法
  • 歷史的神聖秩序

《馬加比書》

發展:

  • 殉道
  • 復活
  • 聖殿
  • 猶太身份
  • 對外邦帝國的抵抗

因此新約不是從「真空」中突然出現。它是在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聖經世界中產生的。

十、這也解釋了「正典」與「詮釋」的關係

這裡可以畫成:

希伯來聖經傳統

第二聖殿時期的多重詮釋

律法、先知、智慧、啟示文學、歷史、詩歌

耶穌運動重新詮釋以色列的聖經

使徒對耶穌、十字架、復活的見證

新約文獻形成

教會逐漸辨認新約正典

所以正典不是:「上帝突然從天上掉下一個目錄。」

而是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以色列的經文傳統、耶穌基督的事件、使徒見證,以及教會對這些見證的辨認,逐漸形成正典性的結構。

十一、這裡可以與改革宗/加爾文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對話

加爾文的核心立場非常清楚: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投票決定」。

你提供的加爾文資料中也明確表達:「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不來自教會。」

並強調聖靈在信徒心中印證聖經的權威。

這與現代正典研究可以形成一個很有生產力的對話。

加爾文問:「誰給聖經權威?」

答案:上帝。

歷史研究問:「教會怎麼知道哪些書具有這種權威?」答案就複雜得多:

  • 使徒性
  • 與福音的一致性
  • 教會普遍使用
  • 禮拜中的宣讀
  • 文本的古老性
  • 教會對其權威性的辨認

因此可以把二者區分:

本體論上的權威(authority歷史上的辨認(recognition這也正是現代正典研究很重要的一個區別。

十二、因此「教會創造正典」這句話其實太粗糙

比較精確的說法是:教會不是憑自己的權力「創造」聖經的神聖性,而是在歷史中辨認、接收、宣告哪些文獻具有使徒性與規範性權威。

我們的 NT 資料也明確指出,有一種神學立場認為應該說:recognizing the canon rather than establishing it

即:「辨認正典」而不是「建立正典」。

這個說法其實很適合改革宗神學與歷史研究之間的對話。

十三、那「雅麥尼亞會議」呢?

這也是正典研究裡一個非常常見的迷思。

以前常有人說:「主後90年雅麥尼亞會議決定了猶太正典。」現代學術界通常不會如此簡化。

比較謹慎的說法是:第一世紀末的猶太群體對某些經卷的地位仍有討論,但不能把它簡化成「某一次會議突然決定39卷」。

因此正典形成是一個歷史過程,不是一場會議瞬間完成。

十四、最後可以把整個問題濃縮成四句話

第二聖殿時期不是「沒有聖經」

而是聖經性的權威已經存在,而且逐漸形成結構。

第二聖殿時期也不是「只有一本猶太神學」

而是存在非常多元的詮釋傳統與宗教文獻。

被新約引用不等於成為正典

例如:

《以諾書》猶大書14–15

引用正典。

新約是在第二聖殿的聖經世界中產生

所以我們不能把:「舊約新約」想像成兩個完全隔絕的世界。

更好的圖像是希伯來聖經第二聖殿時期多元詮釋耶穌事件使徒見證新約正典

一個更深的神學問題

最後我會把問題推得更深:「正典」不是單純問:『哪些書在聖經裡?』

更根本的問題是:「哪一個故事具有規範我們如何理解上帝、世界、以色列、人類、罪、救恩與未來的權威?」

這也是為什麼《以諾書》、《禧年書》、《死海古卷》等,即使不屬於大多數基督教傳統的正典,仍然對理解新約不可或缺

因為它們幫助我們聽見:第一世紀猶太人究竟在什麼神學語言、末世想像、聖經詮釋傳統裡聽見耶穌的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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