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的生命、相信、認識


一. 「生命」的意義 - 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有不同觀點:

  1. 符類福音的「生命」:
    永生在符類褔音也出現過,只是與猶太教一樣,是指將來世代的生命。因此,當那位富有的少年官問耶穌「如何可以承受永生」時(可10:17,路18:18),他是想到復活的生命。所以,符類褔音所指的「生命」是指「復活的生命」,耶穌也從這觀點來回答他:

    1. 「生命」是 - 神國的生命(可10:23);來世的生命(可10:30)。
    2. 結局是 - 人子再來時要區分義人和惡人,惡人要帶生命進入永刑,義人要帶生命進入永生(太25:46)。
  2. 約翰福音的「永生」:
    仍然保留其末世的性質,耶穌的一句話反映當時猶太人的看法「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12:25)然而,約翰福音的主要重點:

    1. 不在於指示人通往來世生命之路,而在於使人現今就可以嚐到將來生命的滋味。
    2. 這生命是透過耶穌本人的話而賜下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基於此觀點,約翰福音對「相信」的解釋,也與符類褔音不同。

二. 約翰福音中的「相信」與「認識」 - 全部以動詞出現:

  1. 「相信」:在約翰福音中以動詞出現98次,而此字的名詞「信仰」在符類褔音中出現24次,在約翰福音中卻未曾出現。約翰以動態的方式來激發人,愛慕神所賜的永生。

    1. 「相信」不是甚麼
      1. 形式上接受信條;
      2. 獲得了有關神和基督的知識。
    2. 「相信」是甚麼

      1. 全人投入的宗教經驗:即「信入」,是個人動態地委身給基督。
      2. 與相信的對象有動態及活力的關係:不是只在理智上的同意,在情感上激動,乃是以上因素加上意志的順服,全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全人的與神契合。彷彿進入要吃衪、喝衪的地步(約翰6: 53),以致能接待衪、聽衪、跟從衪、愛衪。
    3. 「相信」的特徵 - 多是及物動詞,後面跟著明顯或隱含的受詞,有兩種受詞:
      1. 耶穌本身;
      2. 耶穌的工作或言論。
    4. 「相信」的表現

      1. 約翰1-12章之間,出現74次「相信」,針對未信者,著重在神蹟和言論,使人相信。在這段聖經,耶穌以「來」吸引未信者到衪面前,例如:「耶穌說:你們來看!」(約1:39),「撒瑪利亞婦人說:你們來看!」(約4:29)。最終,主耶穌使來看的人能相信衪。
      2. 約 翰13-21章之間,出現24次「相信」,針對門徒,著重在勸勉已信者要相愛、順服、事奉。在這段聖經,耶穌以「去」差遣門徒進入世界為衪作見証,例如: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17:18)。最終,主耶穌勉勵衪的門徒把 信心表現在相愛和事奉上。
  2. 「認識」:在約翰福音中有兩個不同希臘文的同義字,共出現142次。

    1. 「認識」的兩種用法 - 希臘式和希伯來式不同的用法:

      1. 希臘式用法:知道(事實)或理解,獲得有關神的知識。
      2. 希伯來式用法:相信或個人的交往。以舊約為例:
        • 例一:撒上2: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以利之子「不認識神」=「背逆、不順服神」
        • 例二:詩36:10「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常以公義待心裏正直的人。」這是平行結構,所以「認識神」=「心裏正直(心思順服神旨意)」
        • 結論:「認識神」= 神的律法刻在心裏,甘心遵行神的旨意。(耶31:31-34)
          「認識神」= 委身、順服 ;≠「獲得有關神的知識」。
    2. 「認識」與「相信」的關係 - 在約翰福音中

      1. 許多處都表明:「認識」=「信入」,約翰是用希伯來式用法,認識(相信)神並與之交往。
      2. 「知」是「信」的一部份。例子:
        • 約6: 68-69「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
        • 約17:8「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知」與「信」兩者一前一後似有分別,但實際上兩者在實質上相同,即「知」是「信」結構上的一部份
    3. 「認識」神的途徑
      唯 一的途徑是:認識耶穌基督,所以約翰14: 7-9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 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參約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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