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下了山,但仍然在迦百農一帶(太8:5;路4:31;7:1)。馬可在1:40-3:6中,提供了五個“衝突”事件(conflict narratives),讓讀者看出耶穌與宗教權勢之間的分別,也認識到這宗教權勢為何要對付耶穌。
最近學者對這些福音書中的“衝突”事件有許多研究,嘗試去找出福音書作者欲表達的信息。一般的認識是認為福音書作者要告訴讀者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分別,因此藉著耶穌與宗教權勢之間的衝突來表達這意義。另外,這些敘述(narratives)一般上是以敘述體的形式來描寫;可按佈景、情節、人物、意見,這四個角度來詮釋:
在整個衝突事件發生之前,必有一個佈景(Setting),一些角色(Characters),一個情節(Plot),最後可能有敘述者個人的意見。
* 佈景:
這
讓許多角色在一個時間、空間、或是社會環境中演出。首先是加利利一帶,後來是猶大省和耶路撒冷。一些特別的佈景如約旦河、曠野、王宮、會堂、聖殿、漁船、
海上、甚至到外邦人地如撒瑪利亞、耶利哥等等。有時作者特別指明事情發生的時間或節期。這些佈景常含有意義,讀者必須留意和熟悉這些佈景的要素。
馬可所例的五個衝突事件對佈景皆有清楚的描述;
「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衪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2:1),
「耶穌又出到海邊,眾人都就了衪來…經過的時候…看見利未坐在稅關上…在利未家裡坐席」(2:13),
「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2:18)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門徒…掐了麥穗」(2:23)
「耶穌又進了會堂…眾人窺探耶穌」(3:1)
最後只好「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3:7)
每一個被敘述的佈景都含有意義,也配合所要發生的事件。
* 角色:
耶穌是最主要的角色,在敘述中衪懂得分析好與壞、真與假、懂得上帝的心意並且是有權威的人,衪的說話被記錄下來,衪每個動作和語句都含有意義(2:5;2:8;2:17;2:19;2:25;3:5)。
門徒卻象徵附屬於耶穌的次要角色,衝突事件常出自他們身上。他們可能是無意的或是被形容為無知的(2:15;2:18;2:23)。宗教團體如法利賽人、文士及祭司、希律黨,象徵與耶穌對抗的權力。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領袖”。這些人也象徵“錯誤的教導”、或是“虛偽”的人(2:6;2:18;2:24;3:6)。
法利賽人是這宗教權勢最主要被敘述的人物:馬太27次,馬可12次,路27次,約翰19次。法利賽人是一班「律法主義(legalism),教條主義(dogmatism),隔離主義(separatism)者」群眾象徵著是一群被夾在耶穌和宗教團體之間,也左右於這兩方之間物。他們常常出現於衝突事件之中(2:2;2:12;2:15;3:4)。次要人物如施洗約翰(2:18)、希律一黨(3:6)也扮演著重要的地位。以上的人物在敘述中皆代表不同的意義。
* 情節:
也是衝突事件的過程。它出現每一個衝突事件的開始,藉著兩方的衝突或誤會使情節緊張起來,在衝突事件完結時情節也平靜下來。它有起點、高潮、結論。有時一個敘述中可能有多個情節。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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