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偏差的救贖論

1。當代錯誤的救贖論

敵基督者認為身體屬乎物質是惡的,人欲脫離物質的領域,進入屬靈的境界,逃脫的方法有許多,最主要是藉著神秘的知識(常透過媒介),人便可以脫離物質界的黑暗,進入光,屬上帝的領域,不需基督的救贖。如此,基督的救恩就屬多餘的了!

因著他們認為耶穌人性部分是惡的,他的受苦豈能救贖人類?他們也以為基督是靈,怎會受苦?所以主耶穌在世上的工作,尤其是救贖性的代死,也遭否定。其結果是基督教的救贖論被連根拔除。

它是一種混合主義,結合各種的宗教思想所產生的:傾向主觀經驗,把它絕對化了,忽略了理性的價值。

2。約翰提出嚴正的辯正:

世界象徵黑暗,黑暗是指道德倫理的敗壞,是充滿情慾、享樂、自我,物質主義的思想; 所以這裡所說的世界,不是指上帝造的物質世界;而是指逆的世人(約壹二216 ;三134 :5;五19)

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因為上帝是光,人若與上帝相交,就是在光明中行,自然會看見自的罪,人肯認罪悔改,主的寶血必潔淨人的罪(約壹二8,一9,二911)

物質界不是黑暗的;人不須脫離物質的世界,只要接受耶穌是世界的光,就能脫離敗壞。

其理由如下:

(1)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義者是指主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人(約壹三7)。曾經有天使(路一35)、彼得(彼前二22)、彼拉多(路二十三22)都為主作了無罪的見證。試想世上有個人無罪,能成為我們的中保?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

(2)耶穌是藉著水和血來的,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該領受:原文是〕了,因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約壹五6-9)。

       我們受了洗之後,明顯地,惡者無法來侵害我們,我們所求的只要合乎上帝的旨意,祂都必成全(約壹五14-18)

(3)約翰強調人只要知道罪的事實,並且肯靠主來贖罪,才能在光明中享受靈裡的團契,這是必然的事實。所以約翰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一7)

3。新紀元錯誤的自我救贖論

新紀元運動有輪迴的觀念,其意思就是說每個靈魂都成為肉身到世界上來很多次,每次的遭遇都是受到前生行為的報應(因果之律)。但是聖經教導『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並不是說死很多次,每次都有機會改進。其實說穿了,這不過是將今生受苦看成一種「自我贖罪」的一種方式,基督十字架就沒有功勞了。

還有,這種想法會造成人對別人的受苦沒有憐憫之心,因為覺得別人受苦不過是為自己贖罪而已。

新紀元人物除了相信輪迴之外,還受了進化論(Evolution)的影響,覺得每個靈魂在每個輪迴之中學習功課而進步。如果這樣,人類社會應該日漸進步才對,但事實並非這樣。

還有一點不合理之處,一般絕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前生的情況,如何去改進﹖我們所聽到的輪迴『見證』,都是一些直覺回憶(Intuitive Recall)、突然回憶(Spontaneous Recall)、靈媒協助下的回憶(Psychic Recall)或催眠術下的回憶(Hypnotic Recall),這幾種方法其實都是不能證實的,所以我們要小心去因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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