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來,舊約神學不但從系統神學獨立出來,更因諸多出名學者的研究貢獻而有蓬勃的發展。其中尤以艾克羅特(W. Eichrodt)和馮拉德(G. Von Rad)的舊約神學最具影響力,他們的研究成果對後代舊約的研究貢獻良多。
當今的舊約的神學的研究方法有如下的類別:
(1)教義系統式:採用教義神學的系統架構來研究的舊約神學;
(2)主題式:採用某種思想主題來貫串舊約的思想;
(3)傳統歷史方法:以拯救傳統的 歷史或宗教歷史的方式來研究;
(4)正典研究法:採用舊約聖經最後正典的形式來研究;
(5)主題辯證法;採用舊約聖經中互相對應的主題來研究。
當然,還有其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在此不多做陳述。
舊約聖經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在不同的時代、歷史中體驗上帝的權能拯救和應許所做的見證文集。這些文集被宗教團體承認為該宗教的經典,而成為信 仰、儀式的根據和信徒的生活規範。聖經寫作的目的不是為要保存歷史和傳統,而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權能和其恩典的應許。因此,聖經寫作的目的是拯救性的。以色 列人的見證是上帝的權能解決了他們的苦難;而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更是他們生命的目標和力量的泉源。這個神學架構可讓我們容易了解舊約聖經的宗教 思想。
「拯救」原是表示上帝的權能和應許,可使人的生命力強大,生命活動的空間和時間增廣,增大。再由此引伸而表示上帝的權能解決人類的苦難危機,上 帝的恩典應許不滿足人類的生活,使人類的生命更新、自由、平安且富含意義和價值。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經驗可知,在契約以前,希伯來人因為苦難危機而尋求上帝 的拯救;而上帝則以其應許來吸引人。
希伯來人在出埃及經驗後,他們認識上帝的權能和應許而使他們樂意和祂建立契約的關係。立
約的事實讓希伯來人成
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契約以後,他們見證著上帝的權能可解決他們的苦難和危機;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成為他們生命的希望和目標。由於契約的關係
使上帝以信實、慈愛和公義來眷顧祂的子民;而以色列也應表現由契約關係所得的信仰生命。
我們可從五經的傳統,契約的關係,和先知的信息來探究此思想架構的實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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