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基於上帝先愛祂的百姓這個事實來勉勵以色列百姓要愛上帝。這種對上帝的愛,不是一個理論,也不是心中的一個原則而已,而是要表現在以色列人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申命記十二至廿六章就是在闡述這個道理。摩西在此討論了許多有關宗教、社會、民事……等方面的問題,深盼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以後能夠切實遵行。這是上帝的選民應該有的生活方式,是以愛上帝、愛人為基礎的一種生活方式。
信上帝不是禮拜天的事,而是每一天;不是晨更時的事,而是每一時、每一刻;不是只在團契生活中而已,而是包括所有的人際關係。你的學業、交友、事業、家庭生活,全都包括在內,甚至還包括飲食男女、金錢使用……等等。當你想要把信仰落實到生活中時,所遇到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我們都同意,上帝的律法是我們生活的導引。但是每次念到摩西的律法,又不免懷疑,到底它今天還適不適用?耶穌說:「我實在告訢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而事實上許多律法的條文、細節,我們實在也沒有在遵行。究竟活在今日的我們對於律法應該抱持怎樣的態度呢?
啟華德曾經把律法分為禮儀、民事、道德三方面。有關道德方面的教訓,由於它和上帝的性情有關,所以是恆久不變的;至於民事和禮儀,是上帝按當時需要訂定的,所以具有時間性。其實在這些民事、禮儀的教訓當中,我們一樣可以發現一些基本原則,而將它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