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士師記之概述

   士師記是時代的寫照,也是我們生活的寫照。士師記也可稱為人類歷史的縮影,是一部描述人間成敗的故事。書中把上帝的作為一一披露,告訴我們祂的手如何幹預人間的事。士師記是一本值得細心研讀的經卷,欲瞭解人類文明歷程的人應讀它,欲明白上帝心意的人更要讀它。

士師記書中記有古老的詩歌(第五章)、具有道德教訓的寓言(九815),以及士師們(以色列的民族救星)英勇奮鬥的事蹟,讀者們若細心品味思考,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教訓,造就自己的靈性。

   讀士師記是一種樂趣,因為書中生動逼真的描述英雄偉人,如何為上帝效忠,竭力完成「人力所不能及的託付」;天上的真神怎樣在動盪不安的局勢中,施展祂的大能。

士師記是士師時代主要資料的來源,研讀士師記之前要先瞭解本書的基本性質,作者從宗教的角度(將申命記的理論融入著作中)來記載歷史,他蒐集了許多古代的歷史資料,加以整理而成。

中的一些事蹟,不一定按照年代的順序編排,我們從本書的結構可以看出:一至二章是對這個時代的簡介;三至十六章是描述士師統治和受敵人壓迫的時期,這些迫害者包括米所波大米人,摩押人,迦南人,米甸人,亞捫人和非利士人;十七至二十一章是附錄,描述士師時代初期的混亂和罪惡情形,是俄陀聶任士師之前或之間所發生的事。本段記載兩則故事:但支派之遷徙(宗教的混亂),與便雅憫人爭戰(支派間的混亂)。

悔改與賜福

    『約書亞還活著的時候,』士師記二7以一個不好之狀況作開始,『百姓事奉耶和華。』然而,從此故事就千篇一律︰『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離棄了耶和華……隨從別神……「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又將他們付與四圍的仇敵的手中』(士二111214
 
然後『他們呼求耶和華』(士三9;四3;參撒上十二19——就是這樣。悲慘的境遇發出了吶喊,以色列在絕望中『回轉』歸向耶和華。

     
告誡的根基可以在申命記卅110找到。『歸向』這個詞重複了3次(2810節)。『你們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上帝就要再一次賜福給他的百姓。

   
預言式的使用『悔改』和『歸向』耶和華等措辭,最早出現在撒上七3
你們若一心歸向耶和華,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施他錄從你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事奉他,他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王上八46與申命記卅110兩 處經文之間,有『給人最深刻印象的關連』——特別是稀有的句子『心裡追念』(申卅l和王上八47 ;參撒上七3)。在所羅門獻殿的禱告中曾兩次提到,若以色列『悔改』且『歸向』上帝,上帝就要憐憫她(王上八46-53)。

   
王下十七13也同樣將『藉以色列和猶大眾先知和先見』的信息作了歸納。綜言之不過就是『悔改』︰
當悔改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同樣的話也可能用在以色列任何一位國王身上,作為最高的讚賞。王下廿三25就說到約西亞王︰

 
沒有一個王像他盡主盡性盡力的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

     
他忠於大衛的模式;但也同樣忠於西乃山的命令。在此不能二分。二者根本就是一回事。並實上,以色列和猶大諸王在道德和宗教生活上有極顯著的差異,以致大衛和耶羅波安分別成了敬虔和不敬虔的標準。每一位北國的王被責備,皆因他『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上十四16;十五263034 ︰十六26 ,廿二 52 ,王下三3︰十2931 ︰十三26;十四24 ︰十五91824 28 ,廿三15 ,同時參王上十二30 ︰十三34 ︰王下十七21-22)。至於猶大的好王則說到︰『他在我面前行他祖大衛所行的』(王上三314;十一463338;十四8;十五3511;王下十四3;十六2;十八3;廿二2)。

    
在以色列和猶大所有的王中,只有希西家和約西亞得到無條件的讚賞,而其他六王——亞撒、約沙法、約阿施、亞瑪謝、烏西亞和約坦——只得到有限的讚許。其他的王都一致蔑視誡命,並傲然拒絕悔改。

      
悔改是人失敗之後上帝作新工作的根基;悔改的結果乃是上帝要成就在他們身上的『善』。這個『善』的主題與『悔改』的主題是平行的。該主題是立約的專有名詞。以色列人在他們一切所說的『是」或是『對』(申五28;十八17),乃指他們尊重正式的契約或約的責任(參僅有的兩個其他例子,撒上十二23;王上八36;或許還有王下廿3)。

     
若就大處著眼,以色列也是『善』的領受者。這樣說來——就其最廣泛和最聖潔的意義而言——『善』成了『平安』的同義詞,而在申命記卅15 ,『善』是『生』的同義詞。因此,每一個『賜福』(此時已成了老舊的神學詞彙)都包含在有福(善)的人生中,它包括生命本身(申五1633;六1824);長壽(四40;五16;廿二7);地(五16 33;六18);家中的成員加增(六3)。以色列必須『順服』,好叫耶和華可以使她得『福](善)(十二2528;十九13;廿二7)。

      
上帝分三個循序漸進要以色列人『悔改』(申卅2810) 。上帝兩次表示要使以色列『更興盛且人數要比列祖更多』(第59節)。這個善超越了描述的層面,進到應許和認信的範疇。賜給以色列的地是『地』(申八7—10),以色列要『稱頌耶和華「她的」上帝,因他將那地賜給「她」(亦請注意申一825 ,六10 18有關地的應許之言)。

     
善與賜福等相同的字眼,可以在大衛家中看見,因大衛行『善』,掃羅卻拒絕行(撒上十六16 ︰廿7 12 31)。然而,大衛之所以能行『善』乃因耶和華先賜福給他︰『當耶和華善待我主的時候』(撒上廿五31 ︰參王上八66)。因此,撒母耳記下七28賜給大衛的關鍵應許——且是要『堅立』的(在該章連帶有8次『永遠』這個副詞的出現)——被稱作是他賜『[]僕人的善「言」』。每一件與大衛福祉有關的事物,皆可歸納在『善』這個字裡(撒下二6)。

     
因此,『悔改』有一個相對的主題︰上帝把福份、應許和保證賜給以色列。
 
有學者說這樣的平衡可使神學家不致在申命記中只找到律法、順服、審判、咒詛和悔改;裡面還是有上帝對盟約和應許的信實與賜福,以及祂不致背約的誓言。

應許之地中的悔改

在亞伯拉罕應許之地的應驗上,除了預期的征服之役外,分地、安息,以及上帝立名的居所等,都是申命記與早期先知著作中主要的神學要素。
 
就士師記而論,敘述的意義與旨趣,可以在一個熟悉的循環中找到,該循環是悖逆、懲罰、悔改、上帝憐憫、拯救者,和一段時期的安息。
 
這個循環首先陳述於士師記二11一三6,後來成了好幾個世代的共同經驗。正如有些學者的觀察,士師記最有意義的神學重點,乃在於其句子、觀念,以及神學的強調點都是申命記裡頭的。
 
請比較︰

 
士師記二11和申命記四25;六3

 
士師記二12和申命記四25;六14

 
士師記二14和申命記六15

 
申命記對士師記二11-14的影響,與對約書亞記一2-9的影響一樣重大。根據學者的說法,那段話『50%以上』可以從『申命記的的經節中逐字複製』。
 
請比較︰

 
約書亞記一2和申命記五31

 
約書亞記一3-4和申命記十一24

 
約書亞記一5和申命記十一25;卅一6

 
約書亞記一6和申命記卅一23

 
約書亞記一7-8和申命記五32

 
約書亞記一9和申命記卅一6

    
到底是怎樣的關鍵或整合概念,才使得這段歷史免論於一種持續失敗的可怕報告?在當時作如此詳細的敘述有什麼用呢?更何況是後來的世代了。我們相信從悔改的教義中可以正確的辨認出這份失落的神學。

士師記概述

作者:撒母耳或是他在先知學校裡的學生。
1. 全書在約書亞死後,那些曾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士2:7)。
2. 全書是在士師時期之後寫成(在士師記之中後多時指到過去的日子:「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18:1;19:1;21:25)與及在路得記中「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得1:1))。
3.  在大衛當政(主前1004)第七年之前(因為在士師時代在耶路撒冷還有耶布斯人的存在(士1:21;撒下5:6)。在士1:29中也提到迦南人在基色的存在,如士師記是在所羅門時代寫成,必會指出迦南人的降服在以色列人的手下(王上9:16起;代上6:67))。
  4. 士師記成書是在王國的初期(「那時以色列沒有王」暗示了成書是在王國的初期(士17:6;18:1)。而在路得記第四章之中以大衛為家譜的結束,也表示成書是在所羅門王之前)。
  5. 以先知在道德方面的觀唸成書:「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全書是以上帝的律法的基礎來衡量以色列人與上帝的關係(士3:4))。

      從以上五點的基礎我們可以看出作者應該是撒母耳。

時間:根據以上的計算,時間應該是在主前1043之後(在掃羅被加冕和大衛於主前1004年攻取耶路撒冷之間。士18:30中提及「但的支派…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如果這是指亞述攻佔這地的話時間就是主前722年了。

成書的目的:
a. 歷史性的目的:記述在約書亞與王國初期之間以色列的墮落、逼迫、解救的循環,在掙扎與折磨中產生王國。
           b. 教義性的目的:1) 不順服或部份的順服會帶來逼迫和捆綁。
                            2) 一個神治的民族需要一個稱義的王(士師記提供了一個護教的基礎去建立由掃羅和大衛統治的王國)。
                                                      3) 上帝會對悖逆子民的悔改和禱告作救贖的回應。
                      
士師記的重點與內容:
1. 士師的原因(1-3章上) – 不貞
a. 回望以色列人的罪惡(1 -2a )
以色列人的失敗可從「沒有趕出….人」(士1:21,27,29,30等)見到,他們部份的得勝導致他們的受逼害和被勞役。
b. 前瞻以色列的被勞役(2下-3上)
          這片段是士師記後來記錄的縮影:
1) 子民犯罪「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士2:11)
2) 被外邦人勞役「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不能站立得住。」(士2:14)
3) 以色列人回轉向上帝祈求;「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士2:18)。
4) 上帝為受壓的子民提供救贖「耶和華就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士2:16)

2. 士師的治理(3下-16章) – 忠心
   因以色列人對上帝的不忠,不能忠誠於上帝的治理,以致他們失敗及士師的興起。
七個循環:犯罪、勞役、祈求、救贖。
a. 第一循環(3下)
          被米所波大米的欺壓 – 8 年
          俄陀聶的拯救 – 40 年
b. 第二循環(3下)
          被摩押人、亞捫人、亞瑪力人的勞役 – 18 年
          以笏(和珊迦?)的拯救 – 80 年
c. 第三循環(4-5章)
          藉迦南的懲罰 – 20 年
          底波拉的平定 – 40 年
d. 第四循環(6-8上)
          米甸人的報復 – 7 年
          基甸的得勝 – 40 年
        e. 第五循環(8下-10上)
          亞比米勒的毀壞 – 3 年
          陀拉和睚珥的解救 – 45 年
        f. 第六循環(10下-12章)
          敗於亞捫人 – 18 年
          藉耶弗他利、以比讚、以倫、押頓得自由 – 31 年
        g. 第七循環(13-16章)
          非利士人的誘惑 – 40 年
          藉參孫的解放 – 20 年
3. 士師的瓦解(17-21章) – 混亂
「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a. 墮落的故事–偶像(17-18章) – 但(北)
        b. 貶低的故事–不道德(19-21章) – 示羅(中)
        c. 奉獻的故事–忠貞(得 1-4章) – 伯利恆(南)
          1) 抉擇 – 愛的了結(女兒) – 摩押地域(路1章)。
          2) 服侍 – 愛的回應(拾禾穗的人) – 伯利恆田間(路2章)。
          3) 安息 – 愛的要求(供給的人) – 禾場(路3章)。
          4) 獎賞 – 愛的回報(妻子與母親) – 城門口(路4章)。

士師記年曆的解釋
1. 從士師記中按記載外邦勢力及士師的治理共有年數 – 410年。
2. 若從士師時代開始計算主前1381年至掃羅於主前1043年作王止 – 338年。
a. 外邦勢力與士師治理在時間上有部份是重疊。
b. 不足一年也以一年作計算。
3. 按士師記11:26看到從約書亞至耶弗他利(亞捫人橫期間)之間有三百年(主前1405-1105)
    a. 這與王上6:1從出埃及至所羅門第四年的統治為480年(主前1445-966)相乎合。
b. 徒13:19從進迦南至所羅門死有450年(主前1381-931)

以上的事實除了說明士師的年曆之外,更是證明出埃及的日子可能是主前1445年。

以色列人入迦南分地的情況
1. 民32河東兩支派半的分地
2. 民34:13-29命定迦南的境界/揀選分地的人
3. 民35:1-8 命以色列人建邑給利未人
4. 申3:12-22以約旦東地給予二支派半
(入迦南前:祝福於基利心山、咒詛於以巴路山) – 申27章
5. 書13命分未取之地/二支派半所得之城
6. 書14九支派半所得之地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羅馬書是保羅寫的之論述


羅馬書不論從知識或神學立場看來,一向都認為是保羅的傑作

古教父羅馬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保羅契友,死於A.D.101年)伊格拉丟(死於A.D.110117年),波尼克PolycarpA.D.80-166年),猶司丁(A.D.103-166年)諸氏皆引述本書,並確認是保羅所著,而在其著述中的引證,或編著之新約目錄,皆將本書列為保羅十三卷書信之內,猶太史家約瑟弗(A.D.37年生於耶路撒冷,出身貴族祭司,死於A.D.100年),亦作此承認之

約翰加爾文(主後一五O九年——五六四年,法國復原派改教師,神學家),稱此書為打開了聖經一切寶藏之門,馬丁路德(主後一四八三——五四六年,德國著名宗教改革家),稱它為新約中主要的著作,是純淨的福音,它好像大光一樣,把全部聖經都照亮了,又好像路標一樣,能使研究聖經的人,得以進入全部聖經深奧之處,觀諸言論,皆給予本書最高的評價。

羅馬書相關之人事


本書為保羅(羅1:1,生平,參徒22:321:39;腓3:56)於主後58年在哥林多信徒該猶家中寫成(羅1:7;林前1:14;羅16:23),是當他出門傳的末期,即他帶著賙濟貧窮聖徒的捐項,而預備離開哥林多前往耶路撒冷的前夕(徒20:231619:12;羅15:22-27),本書是由保羅的書記德丟代筆(羅16:22),是由哥林多近郊堅革哩教會女執事非比(意發光)帶至羅馬(羅16:12),直到此時保羅尚未去過羅馬,他是預先寫了這書信,通知羅馬的弟兄們,他是已經在去羅馬的途中了(參徒23:11;羅1:7101315:22-2428),及至三年後,他才到達羅馬。

羅馬教會是保羅的同工們所設立的,其主要分子大概是由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時,到過耶路撒冷的羅馬人,或是僑居羅馬的猶太人所組成(徒2:10),其中有些人乃是保羅帶領歸主的,並有他的親友,所以他雖未到過羅馬,卻與他們有了深厚的情感(羅16:7-2715:2223),當時彼得亦未去過羅馬,故在保羅問安語中沒有提及他的名字,彼得是在保羅以後去的

至於天主教傳說主後44年彼得曾經到過羅馬,設立教會,並作羅馬主教二十五年之久,此乃出於教皇攬權主義的說法,捏造的謊言而已。

保羅書信

          保羅書信  ,  保羅書信  , 保羅書信簡介  ,

           教牧書信的作者  ,  教牧書信的寫作年代與歷史背景 ,

保羅書信簡介


在新約全書廿七卷中,按保羅十三卷書信之卷數約佔全書之半數,書中所論教義真理,至為扼要而精深,故甚為聖經學者所重視,據查考林前5:9,林後2:4,西4:16,帖後3:17,各處經文顯示,可知保羅另外還寫有達哥林多,老底嘉書信,及其他書信,皆未列入新約聖經中,聖經家且有認為希伯來書亦為保羅所著者(參來13:18192324)。

總之,自羅馬書至腓利門書,這十三卷書信,確實是保羅的著作,這些書信的編排,不是按照時間排列的,乃是按著教義次序編排的,按其要義,可以區分為五類:

A、屬於教義神學性質者——羅馬書、加拉太書為保羅第三次出外佈道時寫的,皆論因信得救的真理。

B、屬於教會政治性質者——哥林多前書,為保羅第三次外出佈道時寫的,辯論治理教會規章。

C、屬於末日教義性質者——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為保羅第二次外出傳道時寫的,預言基督二次榮耀降臨,再來之道。

D、屬於信徒靈性者——以弗所書,腓力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為保羅在羅馬監獄所寫,論在主裡的豐滿,又稱為監獄書信。

E、屬於教牧學性質者——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為保羅被釋放以後及二次坐監時所為,論到教會行政之道,稱為教牧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