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主


一.福音書的描述
 
    在福音書中,並不是每次「主」的稱號都含有彌賽亞的意義。
 
1.「主」可以用來表達對一個人客氣的稱呼(18:26;15:27;7:6;9:57等等)
 
2.路加說耶穌一早就被稱為「主」(含彌賽亞意義)(7:13,19;10:1,39,41)
 
3.馬可福音指耶穌用這字來表示衪自己的尊榮(2:28;11:3;12:37)。耶穌引用詩110:1說明這「主」是含彌賽亞意義的。聖經學者們也相信這是新約作者應用「主」的源頭。
 
4.約翰一共應用「主」這稱呼18次。可見當時各地教會把「主」當著是普遍的稱呼。
 
二.保羅的描述
 
    保羅對「主」這頭銜的應用可說是新約作者中最廣的。
 
1.認信的「主」(林前1:2;提後2:22):保羅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這認信有兩重的意義:
 
a.反映出認信者的親身體驗:說明已經接受耶穌是主(西2:6),承認生命由耶穌來掌管(林前8:5-6),這是一種的委身。這認信不只是個人的,也是整個教會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28)「我們的主耶穌」(9)「耶穌基督我們的主」(3)
 
b.承認耶穌是宇宙的主宰:耶穌的復活升天說明衪的主權(14:9),耶穌的已經高升指明衪遠超過一切,或存在的,或虛構的,或是其他的神明,或是各種為主的(林前8:5-6)
 
2.應用「主」這稱號,就是把上帝(耶和華 = )的各種職份任務歸於耶穌。「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2:32//10:13)。這主原本是指耶和華。「主耶穌的日子」也是指舊約主耶和華的日子。
 
  一般學者認為,保羅常用「主」這稱號,是因為在外邦人的教會中這個稱號更容易說明其意義。
 
三.初早期教會的描述
 
    稱耶穌為「主」可說是初早期教會對耶穌一般的稱謂。使徒行傳一共使用20次,而且該頭銜常常出現在復合名詞中:「主耶穌」,「主耶穌基督」。
 
1.「上帝已經立衪為主為基督了」(2:36)。這是因為耶穌的復活和升天。
 
2.把用來稱呼上帝(耶和華)的「主」應用在耶穌身上(2:20,21, 25,34;3:22;4:26)。雖然這用法可溯源自七十士譯本聖經:主(kurios)不只是Adonai的譯名,也是Yahweh(耶和華)這位不可直稱立約之上帝的名。所以使徒行傳記錄彼得如何引用詩110:1說:「主(耶和華)對我主(彌賽亞)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主」(耶穌)的日子,也就是主耶和華的日子(2:20-21)
 
4.耶穌既為「主」,衪澆灌聖靈(2:33),衪成了信仰的對象(2:21;3:16),衪賜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5:31),衪是聖潔公義者(3:14),衪是生命的主(3:15),衪是禱告的對象(4:29),衪要作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主(10:42),衪站在上帝的右邊(7:55,59)
 
四.普通書信的描述
 
1.彼得書信大多數用「主」來稱呼耶穌(1:3,13;3:15)。彼得也借用舊約的觀念(=耶和華),同時稱父上帝為「主」(1:25;3:12)。也可能這樣,彼得甚至以舊約稱父上帝為主的經文,加諸耶穌身上(2:3//34:8)
 
2.雅各書的宗旨可說是談論實際問題。但是我們也可以找到當時雅各或他所處在的教會對基督論的看法。他稱耶穌為「主耶穌基督」(1:1;5:9)。更引人注目的,他稱「榮耀的主耶穌基督」(1:2),這是指耶穌的復活和升天 - 衪的神性顯示無疑。
 
3.希伯來書兩次稱耶穌為「主」(2:3;7:14)。在一處引用舊約的經文中,原本舊約的「主」是指父上帝(耶和華)而言,卻應用在耶穌身上(1:10),直接接納耶穌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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