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大祭司


    大祭司原本是舊約的主要觀念之一。大祭司和獻祭的談論成為了舊約的一個主題。猶太文件對大祭司充滿了許多的話題,常常在談論中附上一些神秘的色彩。希伯來書算是新約裡發展彌賽亞大祭司最豐富的書卷。希伯來書作者先是辯証基督大祭司的身份(五至七章),然後才來辯証基督所作的獻祭如何超越舊約大祭司所作的獻祭。

1.基督的祭司身份(5:1-4):他不只擁有舊約祭司的條件;就是為人獻上祭物、體諒人的軟弱、被上帝呼召(設立)。並且衪的呼召比舊約大祭司的更超越,他的呼召是上帝兒子的呼召,加上麥基洗德式永遠大祭司的呼召。相比之下,舊約的大祭司只有祭司的呼召並沒有作為上帝兒子的呼召。

2.麥基洗德式的大祭司身份大過亞倫式大祭司的身份(第七章)

  麥基洗德的特性:

  a.和平王,仁義王,永久(無父無母,無始無終)(7:1-3)

  b.大過亞伯拉罕(= 大過亞倫)

  麥基洗德與亞倫比較:

  a.亞倫祭司的不完全,因為不能洗淨人的良心,所以要不停的獻祭(7:11-14)

  b.麥氏等次的超越是因為「按大能」,「起誓」 ,「長久」(7:15-25)

3.獻祭的比較(第八至第十章)

  a.基督是新約的大祭司(8:1-13)

  b.舊約的祭壇是人手所造,基督的祭壇是在天上(不是人手所造)。而地上的祭壇是根據天上的而造成(9:1-10)

  c.地上的祭壇是要「常進去」,而基督在天上的祭壇是「一次永遠」完成
        了獻祭(9:11-10:18)

    希 伯來書的作者對基督論的理解有其獨特的一面。今日新約學者仍然猜不透希伯來書作者如何得到這樣的看見?即使是參照谷蘭人的看見也難發展出這樣的神學。無論 如何,今天我們只有根據他所作的解經程序方可辯証出一個大祭司式的基督論。藉著這樣的解釋,許多基督論的觀念相繼出現:耶穌的升天被解釋為是進入天上至聖 所去獻祭,耶穌是新約(更美之約)的中保,耶穌的獻祭是為潔淨人的罪等等。

  彌賽亞大祭司的資料使我們對新約基督論的看見豐富了許多。也讓我們看見一幅更完整的彌賽亞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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