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提要
<作者>
福音書的作者都是隱名的,但早期的教會歷史資料,均指出本書的作者是醫生路加。從本書的內容與一些特色,亦可佐證它應係出於醫生路加之手,其理由如下:
(一)根據本書和《使徒行傳》的開頭序言,我們知道這兩本書是同一位作者(參一1;徒一1)。
(二)而使徒行傳的作者,明顯乃是在使徒保羅第二次出外旅行傳道途中,才新加進來的一位同工助手。因為在行傳第十六章的敘事文中,突然由第三人稱的『他們』,轉變為第一人稱的『我們』(參徒十六6~10),並且從此以後,在大多數場合都用『我們』來代替『他們』(參徒十六12~13,15~16;廿5,13~14;廿一1,7等)。
(三)在本書和《使徒行傳》中,常可發現一些醫學式的表達法,例如:「西門的岳母害熱病“甚重”」(四38;對照太八14;可一30);「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五12;對照太八1;可一40);「有一個“患水臌”的人」(十四2) ;「汗珠如“大血點”」(廿二44);『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徒三7);『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和痢疾”』(徒廿八8)等等。由此可見,這兩本書的作者必定是一位相當有醫學常識的人。
(四)又從《使徒行傳》最後一章可知,作者本人曾陪同使徒保羅一路到達羅馬(參徒廿八14);當保羅坐監的時候,他甚至可能一直陪伴著保羅。在使徒保羅的同工助手當中,這樣一位又具醫學知識,又在保羅坐監時還陪伴在他左右的人,當然非『醫生路加』莫屬了(參西四10,14;門23~24)。
<又稱『保羅福音書』>
路加並不是主耶穌生平事蹟的目擊者,為何能將祂的言行作出如此完整且全面性的敘述呢?首先,當然要歸功於路加自己在序言裏所說:「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一3)──意即他曾利用各種機會,從事調查、詢問、蒐集有關耶穌生平的各種資料。無疑地,路加是以《馬可福音》為第一手資料來源,因此兩本書的大綱很相仿,大體上的結構也彼此酷似,惟本書的內容,要比《馬可福音》來得豐富,在情節上,也較後者潤飾了不少。
除 此之外,我們若將本書和使徒保羅的書信作仔細的比較,就可發現他們兩位的思路和語調相當的接近,在在顯示,路加編寫本書,很有可能得力於使徒保羅的傳授和 教導。所以正如有許多解經家稱《馬可福音》為《彼得的福音書》一樣,本書也被稱為《保羅的福音書》。茲舉出一些例子,以證明其相似之處:
(一)「常常禱告」(十八1);比較:『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
(二)「時時儆醒,常常祈求」(廿一36);比較:『總要儆醒、謹守』(帖前五6)。
(三)「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廿四34);比較:『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林前十五4~5)。注意:關於主復活的那天顯給彼得看的事,其他的福音書並沒有提及,只有《路加福音》和保羅的書信特別記載了這事。
(四)「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比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
(五)馬太和馬可記載主擘餅時對門徒們說:『這是我的身體』(太廿六26;可十四22),底下的話就不記了,可是路加和保羅把主的話繼續記下去:「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廿二19;林前十一24)。
(六)「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廿三43);比較:『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0,13)。
<路加其人>
關於路加的生平,我們所知有限。『路加』是一個外邦人的名字,所以他顯然是一個外邦人。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中也把他從『奉割禮的人中』分別出來(參西四10~14),表明他不是一個猶太人。按傳說,他是敘利亞安提阿人。
路加和使徒保羅的關係很密切。保羅稱他為『親愛的醫生』(西四14),也承認他是一位同工(門24)。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的書信中,似乎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可供我們揣測他和使徒保羅結識並相伴的始末:保羅去特羅亞之前,原在加拉太一帶傳福音(徒十六6,8)。那時他極其軟弱,身患疾病(加四13)。後來他往特羅亞去,遇到了醫生路加,或許他請路加醫療並看護他的疾病。從此路加一直跟隨這位『外邦人的使徒』各處奔跑。保羅為了上訴往羅馬去,路加也去(徒廿八14);保羅坐監,路加仍陪伴在他左右(參西四10,14;門23~24)。直到最後,在這位上帝忠心的僕人保羅殉道之前一刻,眾人都離開他,只有路加仍在他身旁(提後四11)。
<寫作時地>
一般聖經學者公認,三本『對觀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馬可福音》成書最早,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是參照《馬可福音》改寫,並加添其他資料而成的;故《路加福音》的完成年代,應比《馬可福音》(約在主後五十年到六十年間)更遲。
又根據路加所寫兩本書的序言來看,我們可以確定,《路加福音》是在寫《使徒行傳》之前完成(參一1~4;徒一1)。又因為《使徒行傳》只寫到保羅到羅馬上訴為止,故必然也在保羅殉道(約在主後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之前成書。因此,較可靠的推斷,本書大約是在主後六十年至六十五年間寫的。
至於路加寫本書的地點,雖然有好幾種不同的推測,但可信度均闕如;惟一為眾解經家所共同接受的是,本書應當不是在猶太地,而是在外邦寫的。
<本書受者>
在本書的序言中,路加清楚表明,這本書是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參一1~4)。 『提阿非羅』的字義是『上帝的朋友』、『愛上帝的人』或『被上帝所愛的人』;至於『大人』,是一種的尊稱,指受書者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因此有人說路加或 許可能曾經是提阿非羅的奴隸,但此種說法僅屬一種猜測而已。無論如何,這位受書者應當是一個真實的人物,並且對基督教的信仰極感興趣,願意深入學習並瞭解 這種信仰的來源、經過和現況。
<本書的文筆特色>
本書作者路加既是一位醫生,當然曾受過相當高深的教育,因此他的希臘文造詣極佳。欣賞聖經文學的人,都對本書的遣詞用字和體裁,讚譽有加,認為它是全部新約聖經中最標準、最純粹、最流利、最優美的希臘文。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本書中加插了許多首優美的詩歌,例如:馬利亞的尊主為大詩歌(一46~55),撒迦利亞的頌恩詩歌(一68~79),天使的讚美詩歌(二14),西面的稱頌詩歌(二29~32)等,所用的文詞都很優雅美麗。
路加又長於描寫事物,無論是真實的事情,或是故事比喻,都描述得栩栩如生,彷彿一幅幅生動的圖畫,活現在讀者眼前。因此,有多幅經典名畫,均取材自本書,例如:好撒瑪利亞人(十30~36),浪子回頭(十五12~32),稅吏的禱告(十八13)等。
此外,路加也很善用對比,在本書中,列舉了許多相反的人、事和物,例如:愛多的女人與愛少的西門(七36~50) ;良善的撒瑪利亞人與祭司、利未人(十23~37) ;馬利亞與馬大(十38~42) ;小兒子與大兒子(十五11~32);財主與拉撒路(十六19~31) ;十個得了醫治的大痲瘋病患中,一個感恩的與九個忘恩的(十七11~19) ;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十八9~14)等。
<主旨要義>
耶穌基督雖然是『上帝之子』,但祂也是『人子』。祂乃是一個完全的人,書中所載祂的事蹟,處處流露祂屬人的特性:祂飢餓、疲倦、傷痛...,祂真是嚐盡了作人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人的軟弱(參來二18;四15)。 惟祂與一般世人不同的,就是具有最完美的人性。祂在地上為人,滿了憐憫、慈愛、聖潔、公義,有最高水準的道德表現。這樣一位至善、完全、榮耀的『人子』, 全然滿足上帝對人類的一切要求,達到上帝對人類最高的心意。而祂以『人子救主』的身分出現在地上,就是要將那些從上帝對人類旨意中墮落、失喪的人尋找回 來,並且要把他們拯救到符合上帝心意的地步。
<與他書的關係>
路 加福音與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是描寫耶穌基督,惟所描寫的角度各不相同:馬太重在說祂是君王,馬可重在說祂是奴僕,路加重在說祂是人子,約翰重在說祂是上帝 之子。啟示錄第四章中的四活物很像主在四福音中的四方面。馬太福音的主像獅;馬可福音中的主像牛,先是耕種,後在壇上作祭牲;路加福音中的主像人;約翰福 音中的主像飛鷹(參出十九4;申卅二11)。
馬太福音說到耶穌是『大衛...的苗裔』(耶卅三15),是到地上為王,所以稱祂是亞伯拉罕(萬國之父)的兒子和大衛(以色列第一位王)的兒子(太一1);又因為王是有王系的,所以有家譜(太一1~17)。馬可福音說到耶穌是『僕人的苗裔』(亞三8),耶和華的『義僕』(賽五十三11),『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僕人無所謂身世,所以不記載耶穌的家譜。路加福音說到耶穌為人子(完全的人),所以家譜追敘到亞當(路三23~38),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始祖。約翰福音說到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完全的上帝),上帝是無始無終的,因此在時間上追敘到太初(約一1),就是無始的永世。
注意:馬太福音是結束在主復活;馬可福音是結束在主升天;路加福音是結束在主應許聖靈降臨;約翰福音是結束在主再來。
<鑰節>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
「這真是個義人。」(廿三47)
<鑰字>
「人子」(五24;六5,22;七34;九22,26,44,56,58;十一30;十二8,10,40;十七22,24,26,30;十八31;十九10;廿一27,36;廿二22,48,69;廿四7)
「將好信息報給」(一19);「報給...信息」(二10);「傳福音」(三18;四18,43;八1;九6;十六16;廿1);「有福音傳給」(七22) 註:以上原文均為同一個字
「救主」(一47;二11);「拯救」(一69,71);「救恩」(一77;二30;三6;十九9) 註:以上原文均為同一字群,且未曾出現在馬太和馬可福音中
「救」(六9;七50;八48;九24,24,56;十七19,33;十八42;廿三35,35,37,39);「得救」(八12,36,50;十三23;十八26);「拯救」(十九10)
路加福音的特點
(一)是一本『外邦人的福音書』:本書的作者『路加』本人是外邦人,受書者『提阿非羅大人』也是外邦人,因此書中沒有一處是外邦人所不能明白和領悟的。(1)以外邦人的詞語來代替猶太人的慣用語,例如:用「夫子」代替『拉比』(九33;參可九5);用「大聲讚美上帝」代替『和散那』(十九37;參太廿一9)。(2)以當時羅馬帝國內所能瞭解的時間來說明事件的背景(一5;二1~2;三1~2)。(3)很少引用舊約經文或猶太先知的豫言。
(二)是一本『普世性的福音書』:本書強調耶穌基督乃是「萬民」的救主(二10,31~32;三6),因此:(1)所記載的耶穌家譜,並非止於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而一直追溯到人類的始祖亞當(三23~38;參太一2~16)。(2)特別對外邦人深表接納與讚許(四25~27;七9;十30~37;十七16~19)。(3)吩咐門徒將福音傳到萬邦(廿四47)。
(三)是一本『窮人的福音書』:本書記載主耶穌自己生於貧窮之家,生時被放在馬槽裏(二7);滿八天受割禮時,祂的肉身父母因為貧窮,只用一對斑鳩(或是兩隻雛鴿)獻祭(二21~24;參利十二8)。它並且也記載主的使命是把福音傳給貧窮的人(四18~20);因此祂宣告貧窮的人、飢餓的人和哀哭的人有福(六20~23);祂又教導人要顧念「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十四13)。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顯示主似乎對於窮苦的人較有好感(十六19~31)。
(四)是一本『婦孺的福音書』:雖然當時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相當低微,但婦女在本書中卻非常突出,用許多篇幅來記載婦女們的事蹟,例如:以利沙伯和馬利亞(一24~56);女先知亞拿(二36~38);拿因城的寡婦(七11~16);有罪的女人(七37~50);被主治好和用財物供應主的婦女們(八2~3);患血漏的女人(八43~48);馬大和馬利亞(十38~42);駝背的女人(十三11~16);寡婦向不義的官求伸冤(十八1~5);在聖殿裏捐錢的窮寡婦(廿一1~4);為主哀哭的婦女們(廿三27~31);等等。本書也多次描述主對兒童們的關切(七12;八42;九38;十八15~17)。
(五)是一本『被遺棄者的福音書』:本書常提及被社會遺棄的邊緣人物,特別描寫耶穌如何照顧他們身、心、靈的需要,例如: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喝(五29~32;七34);欠債多的人(七36~50);撒瑪利亞人(十25~37);浪子(十五11~32);被法利賽人定罪的稅吏(十八11~14);稅吏撒該(十九1~9);在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廿三39~43)。
(六)是一本『對“人”感興趣的福音書』:本書描寫和比喻的對象,與《馬太福音》迥然不同──後者偏重於『天國』,而本書則偏重於『個人』。並且本書也非常注意個人的信仰告白,例如:以利沙伯(一41~45);馬利亞(一46~55);撒迦利亞(一68~79);西面(二28~32);西門彼得(五8);一個百夫長(七6~8);稅吏撒該(十九8);悔改的強盜(廿三42);等等。
(七)是一本『禱告的福音書』:本書除了多次記載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十一2~13;十八1~8,9~14)之外,它所記載主自己的禱告次數,遠比馬太和馬可福音為多,例如:在受浸時(三21);在極多的人尋求祂時(五16);在選立十二使徒之前(六12);在登山變像時(九29);在教導門徒怎樣禱告之前(十一1);為彼得祈求(廿二32);在客西馬尼園懇切禱告(廿二41~44);在十字架上兩次禱告(廿三34,46)。此外,本書也多次記載其他人的禱告(一10,13;二37;五33)。因此有人說,《路加福音》是一本禱告的福音書。
(八)是一本『靠聖靈行事的福音書』:本書特別注重聖靈的工作,表明人惟有靠著聖靈,才有從上頭來的能力。例如:施洗約翰在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他因此有了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一15,17);天使告訴馬利亞:「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一35);「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四14;參五17;六19;八46);主復活後吩咐門徒:「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廿四49)。本書提到聖靈的地方相當多,包括:一41,47,67;二25,26,27;三16,22;四18;十21;十一13;十二10,12等。
(九)是一本『喜樂的福音書』:本書描寫三一上帝的喜樂,包括父上帝因浪子失而又得的喜樂(十五23);基督因尋獲失羊的喜樂(十五5~7)和被聖靈感動的喜樂(十21);聖靈因重得失錢的快樂(十五9~10)。本書也描寫我們屬上帝的人的喜樂(一14,44,47;六21,23;十21;十九6;廿四52~53)。
(十)是一本『教導正確金錢觀的福音書』:本書許多的比喻都與金錢和財富有關聯,不但有很多反面消極的警戒(八14;十二16~21;十六19~31;十八18~23;廿二5),並且還有很多正面積極的教訓(八3;十六1~13;十九1~10,11~27;廿一1~4)。
除了上列十個特點之外,其他尚值得一提的,就是路加以嚴謹的歷史家治學態度,來記錄各項資料,因此不但清楚交代所記載事情的發生日期(三1~2),並且本書的敘事,可說是按著所發生時間的次序寫的(一3)。
路加福音之作者
傳統認為這福音書的作者是保羅敬重的同工路加醫生(歌羅西書四章14節)。
福音書本身沒有明確指出作者是誰,但他顯然是早期信徒所熟悉的。路加多年來為他的寫作計劃搜集資料。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收信人,都是提阿非羅。
我們亦須衡量使徒行傳以路加為作者的內證,因為這兩卷書關係密切。在3段使用「我們」的段落,作者都在場(徒十六10-17,二十5至二十一18,二 十七1至二十八16)。這些看來是旅行日誌的插段,而在最後一段,作者跟使徒保羅同在羅馬。
路加福音概論
a.作者:
1) 路加為外邦人意「同伴」或「發光」,保羅於大數認識他,領他信主後成為親密的同工。
2) 為新約中惟一的外邦人寫聖經,另著有使徒行傳。相傳他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人,因他多次述說安提阿的事。
3) 其職業為醫生,西四:14,為保羅的同工,門:24,於保羅第二次旅程中加入同工的 行列,徒十六:11。在保羅將要殉道受難的時日,與他在一起,提後四:11。
4) 寫作資料主要由保羅而來,並且各資料是經加考察而選用的。
b.時間及地點:
有人以為是在該撒利亞,因保羅在此被囚二年,路加隨了從保羅的口中得資料外,更可接近與主有親密關係的人,故有資料寫成路加福音。故推論為主後五十八至六十年間寫成。
c.特色:
1) 為對一個作官的外邦人名提阿非羅意「上帝的朋友」。是希臘人作羅馬官,是有權勢的人,可能由於職業而認識他。提阿非羅應為對主的事蹟很有興趣,故路加不厭煩而對他說主的事蹟,將從主身上發現的完美人性寫成本書。
2) 因希臘人追求完美人,本書描述主的人性,指出主為完全人。由家譜的記載追溯到亞當那裡,說明主為人,只有祂才可除去亞當的不完全。人在祂裡頭才有新的開始及新的生命。
3) 路加以一種完整而有次序文雅的故事體裁,非常優美的希臘文筆,寫下這卷最為標準精純的福音書卷,書中有好些讚頌的記錄,如馬利亞頌(一:28﹣37)、撒迦利亞頌(一:68﹣ 79)、尊主頌(一:46﹣55)、榮耀頌(二:14)、西面頌(二:29﹣31)等,路加又善用對比的方式記述很多相反的人、事和物,情節描寫得鮮明而動人,故本書的文學體裁在四福音書是最優美,
4) 醫學及生理學的名詞出現很多並對主的誕生及童年記載較多。
5) 書中常描寫主耶穌對於貧窮、痛苦、和被丟棄藐視者極為同情和憐愛,為祂拯救的對象,顯明主耶穌到世上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故常題到救恩及赦罪的事,及見到女姓被高舉。
7) 記事以時間先後來記,但當中有相當長的篇幅記載主在比哩亞中的工作,及記載主耶穌末了上耶路撒冷一程中發生的事。
8) 本書有很多獨特的比喻及神蹟,並有多個是其他福音書所沒有的。
d.主題:作完全人的基督耶穌
e.鑰節:路十九:10、廿三:47。
f.分段:
1) 人子背景 路一:1至四:13
2) 人子工作 路四:14至五:39
3) 人子被棄 路六:1至九:27
4) 人子訓練 路九:28至十九:28
5) 人子受苦 路十九:29至廿三章
6) 人子復活 路廿四章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救主的得勝(馬太福音28:1-20)
在大榮耀、能力和喜樂中,天使宣告並證實了救主已得勝死亡(28:1-7)。
復活了的耶穌首先向那些在十字架下陪伴著祂的婦女顯現(8-10節;參27:61,28:1)。
看守墳墓的兵丁把這事向猶太人報告時,猶太人的反應,顯出他們因這難以否認的事實,已漸漸感到絕望(11-15節)。
耶穌──新的摩西──在加利利的山上與十一位門徒會面(16-20節),繼續向他們發出訓令。現在祂清楚地把傳福音的使命說出來,馬太在這福音書的開始就早已為此事下了佈局,使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奉三一上帝的名為他們施洗,並將耶穌所有的命令教導他們遵守。
眾使徒既得著保證:耶穌是他們的主,會看守他們;祂也是以馬內利的上帝,與他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們就奉差遣出發了。
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馬太福音27:27-66)
經過羅馬兵丁一番侮辱之後,耶穌被帶往刑場;由於受了毒打,無力扛抬十字架,祂需要別人協助(二十七27-32)。
為了保持腦筋清醒,祂拒絕了兵丁所供應的麻醉劑(第34節)。
祂與罪犯同釘(第38節),證實了祂受死的目的(參1:21)。
不斷有人咒罵祂、譏誚祂,完全漠視牌子上所寫著的事實:「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37-44節)。
最後,耶穌在黑暗中呼喊出被離棄的痛苦;這就是最可怕的事情(也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時內心極其傷痛的原因),是承擔罪債者至大的痛苦──愛子遭父神離棄了(45-49節)。
大聲喊叫之後(參約19:30),耶穌就死了(27:50)。
當下祂受死的救贖功能立即就生效了(51-53節):猶太和外邦的罪人,現在罪已被赦免,得以來到聖潔的上帝面前(聖殿裏的幔子已裂為兩半);那些死了的人,也有復活的盼望。這時候承認耶穌的,是外邦人,而不是猶太人(27:54;與26:63-65成強烈對比),正如在起初一樣(2:1-12)。
約瑟仔細地安排耶穌的安葬,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則設法攔阻耶穌的能力,兩者的行動,正好成了強烈的對比(27:57-66)。
走向各各他的路(馬太福音26:1-27:26)
像是回應耶穌自己的預言一樣,大祭司和長老策劃謀殺耶穌(26:1-5),再過些時候猶大就會幫助他們成全這計謀(14-16節)。
耶穌在伯大尼受膏(6-13節),證實了死之將至,也彰顯了至深的愛。
逾越節的晚餐(17-30節)說明要成全這個新的出埃及,所要獻上的究竟是怎樣的一個祭(參2:15);耶穌在晚餐中解釋說,那將要來的死亡是為赦罪而獻的贖罪祭(26:26-28;參1:21),這晚餐也是預示末日在完全的國度裏得勝罪和死的勝利(26:29)。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36-46節),表示要承擔其子民之罪是何等可懼的一回事;最後,祂作出了重大的抉擇;放棄了自己的意願,以兒子的身分順從了父神的旨意,以致聖經的預言得以應驗(第54節;參賽五十三)。
既是為受苦而來的神僕,耶穌就拒絕一切足以阻撓祂被捕的試探(26:47-56)。
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猶太公議會),以及他們最高級的宗教官員(大祭司)控告耶穌褻瀆上帝,因為祂膽敢稱自己為「基督,上帝的兒子」(57-68節;參16:16)。
彼得好像加入了法庭內拒絕耶穌的人群一樣,他也否認與耶穌相識(69-75節),應驗了耶穌的預言(26:31-35)。
猶大在醒覺中自尋輕生(27:3-10)。
猶太人把耶穌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27:1、2),因為只有他有權宣判死刑,猶太人知道彼拉多不會看重褻瀆上帝的罪名,於是控告耶穌在政治上對該撒造成威脅(參第11節)。
最後,彼拉多的宣判並非基於甚麼罪名或見證,而是由於他害怕群眾的壓力和暴亂(11-25節)。
所以他決定釋放了巴拉巴,卻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第26節)。
末日之來臨(馬太福音24:1-25:46)
這是馬太福音第五篇,也是最後一篇教訓。
在引言裏清楚指出(對耶穌和門徒來說),耶路撒冷的被毀與世界的末了有極其密切的關連(24:1-3)。
耶穌首先說明祂第一次降臨和第二次再來之間一段時間會發生的事情:多處有天災,國際間互相攻戰,假彌賽亞的出現,上帝的子民被逼迫,以及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4-14節)。
然後,耶穌就談到將要發生在猶太人中間的災難(正如22:7和23:38所預言的),終招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主後70)。
在此之後,人子要在大榮耀中再來(但那時間只有父神知道,第36節),在末世的徵兆中,招聚祂的子民(26-31節)。
審判臨到以色列之前,這世代也不會過去(15-25節);所以,聽者要留心(32-35節)。
雖然人子再來的日子是更遙遠的事,耶穌也提出同樣的警告(36-51節):這事件是必定會發生,但發生的時間卻不能確定,人在這段時間裏要儆醒和忠心,因為這事件是關乎救恩和審判的。
為使這教訓更清晰,耶穌講了十童女的比喻(25:1-13)和按才幹接受託付的比喻(14-30節)。
這段結束的時候,又講了綿羊和山羊的比喻(31-46節),提醒信徒要趕緊善待「弟兄」,弟兄就是指基督的使徒;人若照顧基督的使者,為他們供應食物和衣服,就證明他們是接受了使徒的信息和他們的救主了(參10:40-42)。
文士與法利賽人之災禍(馬太福音23:1-39)
書中指出耶穌斥責猶太宗教領袖有5個原因 :
1. 他們假冒為善: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的教導相違背(23:1-4),他們潔淨的外表隱藏著污穢的內心(25-28節),他們看似維護上帝,但實際上是神僕的敵人(29-36節)
2. 他們驕傲的態度促使他們假冒為善(5-12節)
3. 他們虧欠那些跟隨他們的人,把他們引進一個悲慘的結局(13-15節)
4. 他們專注於律法的細節,卻忽略其中更重要的事情(16-24節)
5. 他們要對那將要臨到全國可畏的審判負責任(33-39節)
在耶路撒冷的事件(馬太福音 21:1-22:46)
耶穌既是作僕人的王(參3:17),也是受苦的彌賽亞(參16:16-21,20:28),所以祂進入耶路撒冷時,並非乘著戰馬,而是乘著一匹驢駒子;因為祂並非來向敵人宣戰,而是把自己交在敵人手中──卻反敗為勝(21:1-11)。
身為聖殿的主人,祂命令聖殿中的買賣要立即停止,回復它原有的功用(正如上帝所制定的),成為每一個人敬拜上帝的地方──包括病人、年輕人和外邦人(12-17節;參可11:17)。
有些人不承認耶穌和約翰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耶穌以更高的智慧勝過他們(21:23-27)。
祂用戲劇性的方式和毀滅性的行動向那些不肯承認祂是彌賽亞和神子的人宣佈審判;先是用行動(咒詛無花果樹,18-22節),然後用言語(講了3個比喻,21:28-22:14)。
從此,真正屬上帝的子民,就是那些相信耶穌的人(18:6)──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祂呼籲祂的子民向上帝盡忠,但也不要忽略政治上的責任(22:15-22)。
在復活的時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人與上帝的關係(23-33節)。
那全心全意愛上帝和愛人如己的人,的確已守了舊約誡命中最基本的兩條(34-40節)。
那麼,順服上帝就是認清楚耶穌確實是大衛的子孫(1:1),但祂更是大衛的主─那至高的神子(41-46節;參16:16)。
往耶路撒冷途上的教訓(馬太福音19:1-20:34)
耶穌說,根據創造諭令,上帝從沒有命令人離婚,只是在犯了罪的情況下,准許人這樣做,犯罪是指不忠於配偶而瓦解了婚姻之約(19:1-9)。
正如在五章17至48節一樣,耶穌要求祂的跟隨者要有徹底的順服(19:10-12)。耶穌不但教導門徒要回復小孩子的樣式(18:1-4),還以聖約之愛懷抱小孩子(19:13-15)。耶穌把相同的道理告訴一個年輕的財主(16-22節);可惜,那人雖然忠心地遵守了愛鄰舍的命令,卻不願放棄財富、毫無保留地跟從上帝。
那些願意放棄一切去跟從耶穌的人,要在未來的國度裏承受數不盡的財富(27-30節)。這些福分並不是基於人的功勛,而是來自那慷慨得令人難以置信的上帝,是祂所賜的恩典(20:1-16)。
上帝的恩典遍及所有的人──也包括有錢的人在內(19:23-26)。上帝自己付上重大的代價(20:17-19),使人可以白白得著救恩。
面對著門徒的爭競和野心,耶穌教訓他們,並(藉著醫治瞎子)指示他們真正的偉大並不是作別人的主,而是服侍他人(20-34節);耶穌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第28節),就是最好的明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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