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走向各各他的路(馬太福音26:1-27:26)


  像是回應耶穌自己的預言一樣,大祭司和長老策劃謀殺耶穌(26:1-5),再過些時候猶大就會幫助他們成全這計謀(14-16節)。

耶穌在伯大尼受膏(6-13節),證實了死之將至,也彰顯了至深的愛。

逾越節的晚餐(17-30節)說明要成全這個新的出埃及,所要獻上的究竟是怎樣的一個祭(參2:15);耶穌在晚餐中解釋說,那將要來的死亡是為赦罪而獻的贖罪祭(26:26-28;參1:21),這晚餐也是預示末日在完全的國度裏得勝罪和死的勝利(26:29)。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36-46節),表示要承擔其子民之罪是何等可懼的一回事;最後,祂作出了重大的抉擇;放棄了自己的意願,以兒子的身分順從了父神的旨意,以致聖經的預言得以應驗(第54節;參賽五十三)。

既是為受苦而來的神僕,耶穌就拒絕一切足以阻撓祂被捕的試探(26:47-56)。

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猶太公議會),以及他們最高級的宗教官員(大祭司)控告耶穌褻瀆上帝,因為祂膽敢稱自己為「基督,上帝的兒子」(57-68節;參16:16)。

彼得好像加入了法庭內拒絕耶穌的人群一樣,他也否認與耶穌相識(69-75節),應驗了耶穌的預言(26:31-35)。

猶大在醒覺中自尋輕生(27:3-10)。

猶太人把耶穌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27:12),因為只有他有權宣判死刑,猶太人知道彼拉多不會看重褻瀆上帝的罪名,於是控告耶穌在政治上對該撒造成威脅(參第11節)。

最後,彼拉多的宣判並非基於甚麼罪名或見證,而是由於他害怕群眾的壓力和暴亂(11-25節)。

所以他決定釋放了巴拉巴,卻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第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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