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 星期日

耶穌進耶路撒冷

 

    (11:1-11;21:1-11;19:28-38;12:12-22)

 

  按照符類福音的記載,耶穌留在耶路撒冷似乎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那時正是逾越節前的一個星期。這時有許多猶太人上到京城來過新年。四卷福音書皆有記載耶穌進耶路撒冷這件事情。約翰(12:15)與馬太(21:5)有意指明這件事是印證了舊約所說的彌賽亞王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9:9)。可見這件事是要印證耶穌就是舊約撒迦利亞書第九章所預言君王式的彌賽亞。另外,馬可指明耶穌特意安排尋找驢駒,而約翰卻說是因為眾人拿棕枝高喊和撒那,後來耶穌「得」了驢騎才騎上進城去。

 

  約翰福音比較注重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工作,因此看起來耶穌不只是留在耶路撒冷一個星期,也多次上耶路撒冷去。耶穌進耶路撒冷的目的也明顯;就是耶穌是以色列的王,他所受的迎接正適合他的身份。當然,約翰也附加了一個談論,就是當時門徒並不完全理解這件事的意義(12:16)

 

「橄欖山那裡」這山高兩千六百呎,在耶路撒冷的東邊。由加利利經過約旦河進耶路撒冷都是由東門進京城。這可能含有“彌賽亞”的意義,因為舊約曾預言上帝要來到這東邊的橄欖山(見撒下15:32;11:23;14:4)。猶太人也相信“彌賽亞”會降臨在這山上(見徒1:12)

 

「耶穌就打發...一匹驢」這裡顯出耶穌預知的能力。「驢」在原文是指一匹幼驢子(見亞9:9)

 

「把衣服...支鋪在路上...和散那」王下9:13說明這是迎接王的儀式。「和散那」(至高上帝拯救)按詩118:25是「求上帝拯救」的意思。住棚節猶太人在崇拜讚美時,手上會拿著棕枝喊「和散那」 或是歡迎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接下來,是繼續引用詩118:26。明顯的,使徒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彌賽亞詩篇”,這裡有意說明耶穌就是那「彌賽亞」(2:13,20)

 

  總而言之,這幾個舊約經文一起被引用是要指明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不管門徒是否立刻明白這意義,或是「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他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他這樣行了」(12:16)。馬太卻說「合城都驚動了」(21:10)。這樣的事,也引起猶太人的懼怕(19:39),因為這樣可能引起羅馬官府的注意。耶穌的回答卻是獨特的,「石頭必要呼叫起來」也就是說不可能禁止人們這樣作。

 

  相信在當時各人的腦海裡是盼望這榮耀的「彌賽亞」要來把他們從羅馬的統治下拯救出來。以上三個的舊約的引用極容易被人誤解這「彌賽亞」是一位政治人物。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亞9:9也提到這一位騎驢進耶路撒冷的王是「謙謙和和的...向列國講和平」的王。

 

 

耶穌為小孩祝福

 

 

(10:13-16;19:13-15;18:15-17)

 

  按照福音書形式來看,這是一個宣告故事。馬可福音給我們一連串的見到三個耶穌的教導:對婚姻、對小孩、對金錢。

 

「抱著...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 這本來是猶太人在贖罪日把小孩子帶到以色列人的長老和拉比面前要求領受祝福的行動。門徒阻止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不想耶穌受到擾亂。

 

「在上帝的國,正是這樣的人」是指小孩子那種謙卑、接納性、信靠,並不是指幼稚。可見進上帝的國必定要有這些小孩子的特性。

 

「按手為他們祝福」長久以來按手祝福是猶太人的傳統習俗(48:14)。猶太人也深深相信長者所施的祝福是有效力的(efficacy)。後來基督教會也承續了這傳統。

 

小孩受洗的事

 

  聖經並沒有直接記載嬰孩受洗的事。也沒有明顯的事件供參考。但是教會一向來,包括最早的使徒教會,都有嬰孩施洗的記錄。相信這做法是由猶太人的傳統傳承下來。

 

  今天一些教會有施行嬰孩受洗的事,這些教會是參考以下的經文來為嬰孩受洗的事辯証:

 

舊約:1.挪亞整家得救並「受洗」(彼前3:20)

   2.亞伯拉罕受吩咐為全家的男丁受割禮(17;西2:11)

   3.全部以色列人過紅海「受洗」(林前10:1)

新約:1.耶穌早在懷胎時就受聖靈的“洗”。第八日也按著規矩受割禮,也接納小孩(並為小孩按手祝福)或指明像小孩子心志一般的人才能進入上帝的國。

   2.宣教士帶領全家受洗(16:33)

神學:1.洗禮為“立約”的記號(如:割禮)。這記號是可見的,也讓小孩與大人一起歸入那與上帝立約的家庭。深信上帝的恩典會庇護這一家人。

   2.恩典是由上帝所施。耶穌所作成的拯救是足夠全人類的,也一次永遠的完成了。(因此嬰孩洗禮後衹有堅信禮)

   3.這是一個記號和印記。常提醒人與上帝的關係,並呼召人要對上帝的救恩作反應 -- 不管是得救或審判。

 

耶穌改變形像

 

(9:2-13;17:1-13;9:28-36)

 

  符類福音對這敘述包括了三個重要的事實:耶穌的變形、兩位從天上來的特別人物、從雲裡出來的聲音。路加常把許多重要的事情以"禱告"來開始(6:12;9;18;11:1)

 

「彼得、雅各、約翰」是三位最親近耶穌的使徒。耶穌也常和他們在一起(5:37;14:33)

 

「上了高山」不確定是哪一座山。在加利利境有三座山是高過四千呎。黑門山卻高達九千呎,相信不是在黑門山上。山上常是上帝啟示人的含意。

 

「臉上發光」就如摩西在山上一樣(34:29)。衣服潔白(但7:9;以諾書72:15;3:5;4:4;7:9)。這些現象和天堂或天使常牽連在一起(1:10;16:15;3:4).

 

「以利亞同摩西」兩位都是舊約的特別人物;以利亞被上帝接去(王下2:11),摩西的屍首不見了(34:6)。兩位人物出現的目的可能是來為耶穌作見証,他們代表了律法和先知,或是說這是一個末世的時刻,兩位被猶太人等待的人物要和耶穌一起出現來印証末世的來臨。這兩位人物也因此常被當作是預表,指末世要來的人物;如施洗約翰(17:13),或大災難時期的兩位見証人(11:3)

 

「三座棚」通常是指猶太人在住棚節(23:42;8:14-17)所支搭的帳棚。在帳棚裡,各人常有歡樂的慶祝和時光。彼得是盼望可以繼續在那裡住下來保留這如天堂的處境。

 

「雲彩」曾經如此般與上帝的啟示牽連在一起(24:15-18)。雲彩中有聲音出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是引自詩2:7。耶穌受洗時曾有這聲音出現。

 

「所揀選的」通常是用在以色列人身上,或是一些有特別使命的上帝的僕人,如亞倫(105:26),上帝受苦的僕人(42:1;44:1;49:7),人子(以諾一書39:6;40:5;45:3;49:2;51: 3;52:6;55:4;61:5;62:1)

 

「以利亞固然先來,復興萬事」門徒也被拉比們的教導迷惑。但是耶穌卻說拉比們所講的是對的。以利亞固然要回來,也回來了,就是施洗約翰。他也來了復興萬事:也就是說“復興了人的心”(作悔改人心的工作)(4:6)

 

    這事過後,在下山時,耶穌警戒門徒不可將這事傳開去,一直等到「那些日子」:也就是耶穌在世的日子以後。加爾文說,這改變形像的事是要讓門徒先嘗嘗這如天堂般光榮的景像。

 

 

耶穌設立與差遣門徒

 9:35-11:1;3:13-19;6:6-13;6:12-16;9:1-6;10:1-20

 

  一直以來,都是耶穌在傳福音和作醫治的工作。門徒只是在旁觀察和學習。現在大約是經過兩年後,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做像他一樣的工作。在還沒有差派門徒出去之前,耶穌吩咐和指導他們如何做傳道的工作。另外,路加還特別的記錄了第二次的差遣工作(10:1-20)。這第二次是的差派增加至七十人。相信路加是要說明傳道事工不只限定於十二位使徒。或可能要與猶太教比較,因為猶太人有七十位長老來管理和工作(24:1;11:16)。明顯的,馬太的談話是結合了馬可第一次和路加第二次的談論資料。

 

設立門徒

 

設立的原因:(9:35-38)

 

1.耶穌在各地(4:23)教訓人、傳道、醫治。願意有多人繼續他的工作。

2.成為平民的領袖。引用民27:17說要成為羊群的牧人。

3.需要更多的工人,因為工場的莊稼太多了,工人卻少。

 

十二位使徒:(10:1-4;3:13-19;6:12-16;cf.1:13)

 

  耶穌是「隨自己的意思...設立(按立)(3:13) 或「從中間挑選」(6:13)。指明是主耶穌特別從許多的門徒中挑選出來按立為使徒的。

 

「使徒」(apostolos)意思是使者/大使;一位握有主人/君王權柄的使者。也因此使徒們授受了耶穌給與他們趕鬼和醫治的權柄。這些權柄證明了使徒門和天國的關係。通常福音書只稱這十二位使徒為「十二」(The Twelve)來代表十二位使徒(10:1,2;11:1;20:17;26:14,20,47;9:10;11:49;17:5)。明顯的,十二是有意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牽連。說明十二位使徒所建立的教會代表了上帝的子民,也繼續了舊約的十二支派的使命。上帝對人的救恩歷史也藉著十二位使徒延續下去。(見太19:28;21:12-14)

 

    按可3:16-17耶穌揀選十二位使徒有兩個目的:他們要和耶穌在一起,和耶穌要差派(apostollo,與「使徒」一字同字根)他們出去傳道。

 

十二位使徒有十三個不同名字。

 

差遣門徒

 

  兩次差遣工作記錄都注重耶穌怎樣指導門徒去作傳道事工。有歸納為以下重點:

 

. 傳說「天國的福音」。馬太(10:5-6)清楚指明傳福音的地區只限猶太人住的猶大地。外邦人的地區決不准去。這可能是因為只是一個“短期宣教實習”,也可能說明耶穌真正顯明的時間還沒有到,只要求門徒在猶大地工作。天國的福音當然包括「時候滿了,天國近了,要悔改,信福音」(見可1:15)

 

. 隨身帶最少的物件。一方面要門徒依靠上帝的供應(當時猶太人的習俗是會給過路的傳道人吃宿),另一方面也不准許門徒領受錢財(當時其他宗教的宣教士會向人索取錢財)。有五件東西不可以帶:

 

1.杖,是為走長途路而備。當時流蕩沒有目的的宣教士都有帶著木杖。

 

2.口袋,為裝袋需用品。

 

3.錢囊或銀子。

 

4.食物,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10:7)

 

5.兩件褂子。

 

. 不准常換住宿的地方。指明門徒要滿足於現狀。不是為更好的環境和接待而傳道。

 

. 如果受到嚴厲的拒絕,門徒可以以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方式來表達說上帝與那地方的人無關。

 

  這傳道事工被比喻為「收莊稼」。舊約用以說明上帝在末時的收割(27:12;3:13)通常是由天使或“人子”來收莊稼(13:39;14)。在末世,門徒也參與這收莊稼的工作。

 

  使徒或門徒宣教工作的危險性被形容為「羊進入狼群」。這是一個預先的提醒。他們是兩個人組成一隊而出外。一方面是為了互相支助,另一方面是為另一位作見証。猶太人在作判時必須有另一位見証人為有效。路加還特別記錄了(10:17-20)門徒因著耶穌的名「而得勝過魔鬼和撒旦」。但耶穌回應門徒說不要只因為這樣而歡喜,而是要因自己的名字在天上的名冊上而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