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4日 星期日

俄巴底亞書的神學

         俄巴底亞書是舊約最短的一卷書,僅21節。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587年猶大和耶路撒冷落入巴比倫人手中不久(參王下二十五章)。這位作者除了在標題透露名字之外,再沒有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但他為上帝剛受蹂躪的百姓,帶來新的盼望。

    【新的盼望】

        只需從本書的首尾兩節認定信息是出於『耶和華』,全書就充滿了盼望(另參4、8、15、18節)。『耶和華』是以色列上帝的立約名字。耶和華曾應許亞伯蘭,要親自與他建立特殊的關係(創十二1-3)。耶和華在西乃山上,透過摩西與亞伯蘭的後裔立約,便將這種親密的關係擴展至全以色列(出十九至二十四 章)。上帝與大衛重新確立和擴大這特殊的立約關係(撒下七章),特別保留錫安作他的京城和讓他的子孫作王。

        面對京城被毀和君王遭到廢黜的猶大,擔心上帝若不是已死,就是因他們的罪而忘記或棄絕了他們。當他們聽見俄巴底亞在神諭中不僅用鼓勵的話來向他們說話,更用了上帝那特別帶有親密關係的立約名字,我們可想像他們當時是如何的如釋重負。耶和華仍然是他們的上帝,而他們儘管有罪,卻始終仍然是祂的民。

    【以東遭報】

        此外,當俄巴底亞宣佈上帝百姓的夙敵以東將要敗亡的時候,更為百姓帶來了實質的盼望。根據聖經的記述,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因此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創三十六章;特別參看1、9節)。可是,自古以來,他們卻從未試過和平共處。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期間(民二十14-21,二十四18),以及在君王統治的時期,以東人都經常給他們製造事端,侵擾他們的邊境(撒上十四47;撒下八13-14;王上九26-28,十一15-16;代下二十1-2,二十五 11-12)。縱然未曾獲得其他任何史料印證,但根據旁經記載,這個相繼成為亞述和巴比倫附庸國的以東,就是當耶路撒冷於主前587年在巴比倫人手中陷落的時候,放火燒聖殿的元兇(《以斯拉一書》四45)。

        以東是俄巴底亞書上半部神諭所針對的對象。雖然她一直認為自己處於約但河東絕壁中間的地理優勢,使她堅不可摧(3節)。但是,她其實無法逃避最大的敵人要降諸她的憤怒。那位特別揀選以色列又將應許賜給以色列民的上帝,逼臨以東最高的城堡。祂要為她的心驕氣傲,以為自己穩如泰山,可以明目張膽地攻擊祂的百姓也不怕遭報(4節)。我們從預言中似乎看到,以東在猶大遭受攻擊時不單袖手旁觀,還為她的困境而高興,甚至更進入京城,一方面可能是為了乘機搶掠, 另一方面還冷血地把逃難的居民交給征服者,完全沒有半點骨肉親情(11-14節)。

        上帝應許猶大,要替她報仇,而且審判更會迅速臨到。在短短的一百年間,以東的國運便日趨衰落,國土終被阿拉伯人吞滅,雖然其民族仍散居在約但河東的 南面和巴勒斯坦(見尼二19,四7,六1),甚至在後來的巴勒斯坦南地(Negev)被稱為『以土買人』(《馬加比一書》四29)。

        以東遭上帝審判的結局,表明了一個事實,就是凡與上帝對敵的,不論是直接,抑或間接——如這裡的以東般攻擊上帝的選民,上帝都絕不會輕易放過他!公義和聖 潔的上帝必會在祂所定的時間作出適當的行動。對以色列而言,上帝降罰她的仇敵,固然會給她帶來某程度的安慰和一雪前恥的感覺。

    【全地的審判】

        本書的下半部(由15節起),將焦點由以東轉移至全世界。以東是上帝給予列國的一個鑑戒,為的是要提醒她們要為到本身的行為負責。正如審判的日子會臨到以東(8節),在耶和華降罰的日子(15節),將會更大規模地為全地帶來審判。

        所受的懲罰與所犯的罪行是息息相關的。驕傲的(3節)將降為最卑微(2節);那些冷眼旁觀自己的兄弟遭搶掠的(11-14節),那些對死裡逃生的人仍要橫加毒手的(14節),自己將慘遭滅絕,無人倖免(18節)。那些把自己的親屬逐離國土家園的(14節),自己也必被趕絕(7、19節)。第l5節 的確指出了這種『以牙還牙治罪法』的神學原則。這種舊約常用的治罪方式,表明審判並非出自一位反覆無常的上帝,任隨己意施行懲罰。反之,上帝是按照一套法則來 進行審判。說也奇怪,對於上帝向他們顯明自己,他們又願意跟從上帝的人來說,這套懲罰原則卻可以為他們帶來實質的安全感。無論是在昔日的以色列抑或是今天,人都毋須為這位上帝會隨時改變祂的心意或標準而多作猜測。耶和華讓人清楚知道他的屬性和期望,祂亦已經向人清楚表明:他必賞賜凡敬畏祂的人。

 

修辭帶出重點

 

    約拿書另作了一些特殊的的文學特色的安排,即使用了一些特別的詞,大大加強其重點,給人以膾炙人口,銘記在心的後感。

    首先作者巧妙地使用許多含有諷刺意味的對比:例如讓我們貫穿全書來看,就會發現風、魚、篦麻、虫子、日頭、東風都聽上帝的話,連動物都悔改(三7~8),而上帝的先知/僕人約拿卻不聽從(一9自稱敬畏上帝,1- 4章對上帝逃離和生怨);外邦水手以至邪惡的尼尼微人,對上帝有積極的回應,而約拿卻不肯悔改。若結合《俄巴底亞書》以東人對以色列人的不仁,是否也在說以民也不應對外邦不義呢?嘲諷以民是否有權抓住上帝的應許(俄一12),而無視於人的悔改嗎?五十步笑百步的諷刺!

 

    上帝對人的憐憫慈愛,特別是再三給約拿機會悔改與先知的自私不想尼尼微悔改,並向上帝發怒形成強烈的對比。使我們想起耶穌愛仇敵的教導(太五43), 照出我們自己狹小不赦免人的心胸。其次作者使用誇張手法加強全書反諷效果,例如尼尼微城之大,得救人數之多和所花時間之短促,使約拿的宣傳成功更為出人意料。

 

    再次,約拿的詩篇在上下文整體的敘述中起了反諷的效果,因為約拿為自己得救而感恩,卻和他對尼尼微人得救的反應形成強烈對比。反語法的致終目的乃在教育讀者。每個人讀完約拿的故事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被書中的信息所挑戰。好像它向我們今天的人挑戰,主已給了我們大使命,我們這些新以色列人該怎樣對待未識主的外邦呢?

 

    書中亦有一個文學重點,就是出現很多「大」或「大大」等詞,如:「大風」(一4)、「大作」(一4)、「大大的敬畏」(一16)、「大魚」(一7)、「極大的城」(三4)、「大大的不悅」(四1)、及「大大喜樂」(四6)。這樣寫作的目的要表達一些出人意料或極度的不可能發生的故事。

 

    另外本書也常用一些出人意料的結果來描述信仰改變人的能力:約拿由逃避上帝變成被教導順服上帝;尼尼微全城人,聽見上帝的宣告後從惡中悔改,連水手也見浪平息後「便大大敬畏耶和華」(一16)。

 

 

俄巴底亞書所要傳達之信息

 

俄巴底亞是舊約聖經裡最短的一卷書,只有一章。它專門論到以色列的兄弟之邦以東。

俄巴底亞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僕人」,或「敬拜耶和華的人」。他的身世不詳,就他書中所論,有可能他是猶大南方的人。

俄巴底亞主要是論到以東受罰。以東為什麼要受罰呢?

1)他心高氣傲:他仗勢著住在岩穴中,以為自己一定立於不敗之地,心裡驕傲地說,誰能把我拉下地去呢?上帝針對他這種心態,藉著先知告訴他說,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驕傲其實是人類共同的最根本的問題,卻是上帝所不喜悅的。有的人感覺自己自卑,處處不如人,其實,自卑只是驕傲的另一種面貌。我們必須在聖靈的光照及帶領之下,倚靠上帝,學習主耶穌的柔和謙卑。如果我們能夠常常記得,一切都是從上帝所領受來的,不是我們所原有的,可能比較容易謙卑(林前四7)。羅馬書十二36也這樣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2)他自以為有智慧:以東一向自詡有智慧。可是人的智慧在上帝看來,實在算不得什麼(林前一25),有時候,反而攔阻人認識上帝(林前一21)。上帝雖然賞賜給人聰明、智慧,卻不要人倚賴這些。箴言三5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只要不倚靠這些,專心仰賴上帝,這些就都能夠被上帝所使用。

3)他在兄弟雅各遭難時落井下石,一點也無憐憫之心:先知所指責的有行強暴、和搶奪者同夥、袖手旁觀、幸災樂禍、趁火打劫、剪除逃脫者,甚至作幫兇,把剩下的人交付仇敵。看起來,以東人似乎恨透猶大人,恨不得他遭報!從以東和以色列在歷史上的發展關係來看,以東的這種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上帝不喜悅。

當你的弟兄跌倒,或受上帝懲治時,你會有怎樣的感受?如果那是你所討厭的人呢?如何才能克服幸災樂禍的心態?

先知提到一個降罰的日子,以東怎樣對待以色列,他也必受到同樣的遭遇,他會得到報應。耶穌教導我們,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這真是上帝所定人與人之間的法則。

其實,上帝的審判是針對萬國的。無論那一邦、那一國,或是上帝的百姓有驕傲的心態,或是幸災樂禍的心態,上帝都會審判。不過,上帝給雅各有一個特別的應許,就是有一天他必興盛,必得原有的產業。相對地,以掃家卻永遠斷絕。看起來好像上帝不公平,偏愛以色列,其實上帝賜給雅各的福份是給凡有信心、信賴祂的每一個人的。

除了俄巴底亞專論以東以外,其他先知也有預言以東的毀滅:以賽亞書卅四5~15,六十五1-6,耶利米書四十九7~22,耶利米哀歌四21~22,以西結書廿五12~14,35章,約珥書三19,阿摩司書一11~12,瑪拉基書一2~5。

以東最後是被阿拉伯人所滅,它比猶大被擄更晚,但它從來沒有像猶大那樣歸回、復國。

 

2022年8月13日 星期六

瑪拉基書之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瑪拉基書的寫作目的是要使靈裏昏睡的猶太人甦醒過來,並警告他們若不悔改,審判就要來臨。

猶太人懷疑上帝的愛(一2)和公義(二17),又沒有認真地遵守祂的命令(一6,三14-18)。然而,耶和華是「大君王」(一14),祂的名在以色列國境之外也必被尊為大(一5、11),瑪拉基再三地勸告祭司和以色列民敬畏上帝,把祂該受的尊榮歸給祂。

上帝本是以色列的父和創造主(二10),但以色列卻藐視祂的名(一6,三5),所以上帝就派遣祂的使者來,宣告耶和華的日子快來(三1)。

施洗約翰確實已呼召人悔改,基督已潔淨了聖殿(約二14、15),並確立了約(瑪三1、2)。

然而,大部分熬煉和潔淨的工作,還有待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才成就;祂要回來潔淨祂的子民(參三2-4),並審判作惡的人(四1)。

 

瑪拉基書之作者與寫作背景

   瑪拉基的意思是「我的使者」或「耶和華的使者」。由於這詞在三章1節出現時,並不是人名,因此有些學者認為「瑪拉基」並非專有名詞,也不是本書作者的姓名。

根據一個古老的傳統,這「使者」是以斯拉,是寫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祭司。可是,猶太人通常不會保存一卷沒有清楚註明作者姓名的先知書。所有其他大小先知書──包括最短的俄巴底亞書──都是以先知的名字作書卷名稱的。再者,以「耶和華的使者」作為一個先知的名字也是最適切不過(參代下三十六15、 16;該一13)。

  主前五世紀時,猶大地的猶太人正在掙扎求存,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回歸給予他們極大的幫助。

主前458年,波斯王亞達薛西鼓勵以斯拉帶領被擄的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進行宗教改革。約13年之後,在主前445年,一位政府高官尼希米也獲准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他在52天之內就完成了這工程(尼六15)。尼希米既為省長,就帶領人民進行經濟改革,讓窮人有足夠的供應,又鼓勵人民作什一奉獻,以供應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費(尼五2-13,十35-39)。

像以斯拉一樣,尼希米力勸人民守安息日和避免與異族通婚。回國12年期滿後,尼希米返回波斯,期間猶大的屬靈境況一落千丈;可能由於缺乏具有政治權力的執行人,所以什一奉獻變得稀疏,安息日無人遵守,與異族通婚更是很平常的事,連祭司也變得難以信任。尼希米稍後回到耶路撒冷,不得不採取強硬的手段,去整頓猶太人 (尼十三6-31)。


  寫作年代由於瑪拉基所面對的問題正好是尼希米記十三章所提及的罪行(參瑪一6-14,二14-16,三8-11),他工作的時間很可能是尼希米第二次返回耶路撒冷作省長的時候,或剛好在這段時間之前。然而,瑪拉基書一章8節所提到的省長不像是指尼希米,所以最合理的推論應在主前433年後,即尼希米返回波斯之後。

 

以利亞的來臨

 

瑪拉基書四章4-6節

 

簡短的瑪拉基書以回顧和展望來作結束。這不單關於瑪拉基,而且也是整卷十二先知書的最後幾節。這幾節結合了律法和預言,是瑪拉基書的典型風格。這樣,瑪拉基書之所以被放在十二先知文集的最後,是因為它的結語不但適切地概括了它本身的內容,而且也總結了整個先知傳統的信息。

 

在回顧之中,百姓被命令去記念摩西的律法,這個律法雖然已經存在了許多世紀,它一直是建立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的基本要素。這個在何烈(西乃山)賜給的誡命永不會成為一種重擔,而是引導人到豐盛生命的恩賜。

 

在展望中,以利亞被宣告要再來,他的到來將作為「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的先遣和預備。這個展望說明了上帝的審判日子必將來到,但是當它來到時並不是沒有預兆和警告的。在一個敗壞的社會中,先知要在上帝的審判來臨之前,先回來把事情修正妥當。

 

摩西和以利亞在這裏代表舊約的兩大基礎:律法和先知預言。律法建立起與上帝連繫的生活;先知作為以色列的良心,時常把上帝的百姓從錯誤道路上呼喚回轉,回到他們起初的關係中。因此在改變形像的山上,耶穌和摩西、以利亞談話(可九2-8)。

 

這並非巧合,因為對舊約的讀者,耶穌成全了它的內容。這樣,律法的應許和先知的信息,在耶穌基督個人和祂的工作中,為外邦人帶來嶄新和恆久的意義。

 

善與惡

 

瑪拉基書三章13節-四章3節

 

在這最後的爭辯中,先知指出在他所屬的社會中滿布了不信的心態。先知宣告說,百姓的話曾經頂撞上帝。當他們問在甚麼地方說話頂撞上帝時,他再一次以文字的方式回答他們,可從他們行動和生活方式表現出來的態度得知。他們的價值觀顯示出無人認為事奉上帝是值得的或重要的。在社會中,行邪惡的看來興旺,因此更多人去追求作惡。這樣的態度對上帝是一種侮辱,它混淆了善與惡。

 

一個社會可以放棄善惡之區別,但是上帝永遠不會放棄它。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在時間的界線之後會有審判,在審判中的好與壞、善與惡,是根據上帝的標準。正義的人在生活中表現出尊敬上帝,他們的名字記錄在上帝的名冊中,在審判的日子,要從中找到證明。雖然現在看來上帝好像在社會中消失,但是衪和衪的審判是實際存在的,並且正在觀察人們怎樣生活,注意那些行善的,和那些作惡的人。

 

接著,景象從上帝記錄人類的行為,轉到上帝要來審判世界。那一天眾人將見到極大的對比。那些行惡的,將要如碎燒盡,在考驗的日子可見他們生前的成就一點也不能持久。另一方面,那些行善的人,雖然他們在生前是被遺棄,但面對審判的日子,他們好像是迎接一個新時代的來臨,他們的上帝發出光,如同太陽照耀大地,使那黑暗的世界重見光明。好像田園裏的肥犢,在夏季的清晨充滿著喜樂,照樣上帝的百姓也要因祂的同在而歡愉。正義的人長期被惡人壓制,在那日將要作為上帝的使者,去處置那些作惡的。

 

瑪拉基是從廣義的角度去理解善與惡,藉此結束他的爭辯,而這也是所有人類生存最基本的要素。生活必須在信念和實踐的層次都跟從善惡知識的引導,因為對上帝的認識在人類的理解力之內衍生出這種兩極性。但是當一個社會放棄了對上帝的信心,善惡之間的區別就變得逐漸迷糊起來。當道德的絕對性因為一系列倫理上的妥協而被放棄時,這時個人的成功和利益就會成為決定的主要原則。

 

對這種道德意識在人類社會中廣泛蔓延的時候,又沒有解決的辦法,是可悲的。這種善惡觀念的混淆和曲解,在我們的時代就像瑪拉基當時一樣普通。先知的回應是採取一種提醒和警告的形式。他提醒人類,雖然他們忘記善惡之間的區別是很容易的,但上帝不會忘記。大規模的社會改變,並不能改變上帝的本性。而且祂警告人類,作惡達到頂點總是招來審判。上帝的日子的來臨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先知敏銳地覺察到,那個使許多人絕望的降臨日子,也是許多謙卑人慶祝「公義的太陽」升起的日子。

 

 

偷盜上帝之物

 

瑪拉基書三章6-12節

 

爭辯再一次以上帝對百姓的批判開始:「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

 

但是這個批評,儘管伴隨著悔改的呼召,還是不很明確,所以百姓問道:「我們如何纔是轉向(悔改)呢?」

 

上帝在第二部分的宣告中,控告講得更清楚:「你們竟偷盜我的供物!」

 

但是聽眾抗議,並且要求進一步澄清:「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

 

接著的經文是描述人民生活的如同偷盜上帝之物。

 

被偷盜的是什一奉獻和供物。

 

舊約的律法和傳統都要求以色列人把上帝所賜給他們的一部分,再歸還給賜予者。什一代表納所有所得的十分之一。但是這方面的失敗不僅指明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失責,而且成為一種偷盜的行為:本來應該屬於某人的卻被別人所奪走。

 

這個國家偷盜的結果是上帝的咒詛:如果他們不知道如何去獻上,他們所接受的也會愈來愈少。

 

先知然後命令百姓去把他們足量的供物帶到聖殿中;這樣做的結果,不但「使我家有糧」(10節,因為要支持聖殿職員/祭司和利未人的食用),而且也將試驗上帝衪能否更加豐富地供應。

 

在這個信息中附帶著一個應許,它同時是一種呼召,就是要悔改。如果百姓肯施予,他們將發現上帝的豐盛;祂將控制那些會毀壞糧食的災害,而葡萄園將出產更豐盛的收成,而這地的祝福將是:周圍的萬國都將看見,並稱讚選民的蒙福。

 

 

公義和審判

 

瑪拉基書二章17節-三章5節

 

先知在此代表上帝,開始另一段的爭辯。這裡論及人民的反應。

 

先知說:「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

 

聽眾回答。以色列人不承認或不知道他們如何煩瑣上帝。因此先知用兩個例子作回答(17節下半節)。

 

這些例子不是直接的引句,而是表達人民的態度和行為的語句。

 

先知的信息關係到公義和審判;卻並談到認罪和悔改。上帝宣布祂正差遣一位使者去為祂自己的來臨預備道路。根據新約,這位使者是指施洗的約翰(可一2)。這句話在後來更明顯(以利亞的來臨四4-6)。

 

這裏也包含一個雙關語的文字技巧,因為「瑪拉基」意思是「我的使者」。先知看來不會把他自己與這位預言人物等同起來,雖然他的信息本身也是豫先宣告使者的來臨。要來的這一位是「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

 

這句話帶著諷刺的,以色列人雖然渴慕立約的祝福,但是他們所聽到的卻是立約的審判。當「上帝來到祂的聖殿」時,將是:「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2節)

 

接下來,是描述上帝坐在那裏施行審判(2節下至4節)。

 

這個比喻混合了兩個景象。在一方面,上帝是一位漂布之人,祂的鹼性「肥皂」使衣裳清潔發白。另一方面,上帝是煉淨珍貴金屬的人,祂的火焰將使銀子和金子中不純之物除淨。

 

這個比喻說明上帝來臨的雙重目的。祂來為使信的人純淨,也除去不信的人。受到純淨以後,選民的敬拜將再一次被上帝所接納,但是描寫上帝的審判的篇幅則較長(5節)。

 

行邪術的、犯姦淫的、壓迫人的、和所有在他們生活和職業上不敬畏上帝的人,將落入祂的審判而成為遭難者。他們不屬於被提煉的銀子和金子,卻屬乎被除掉的渣滓。

 

結婚與離異

 

瑪拉基書二章10-16節

 

在古代以色列,離婚是允許的,但只能在特殊的情況之下進行(見申廿四1-4),而且再婚也是可能的。但是制定的律法要嚴格控制離婚的事。相反地,他們對婚姻高度尊重,視它為立約的一種。立約這同一個詞也被用在描寫以色列人的信仰和國家的憲法方面。就像信心的盟約在以色列民族生活的中心所佔的位置那樣,同樣婚姻的盟約也處於社會生活的中心位置上。

 

在瑪拉基時代,婚姻的神聖看來已經受到侵蝕,因此造成離異和重婚的事情大量增加。離婚很可能在猶太人中普遍起來,以便男子可以與當地的婦女再婚。這帶來兩方面的結果:一方面,社會的結構被破壞了,單身的離婚婦女數目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再婚是爭吵和麻煩的根源,相信那些與猶太人再結婚的,是一些外邦的婦女。在這樣的情況下,以色列古時候的宗教傳統逐漸消失掉了。

 

離婚的事增加了,這是一種信號,表示不忠誠的情況在人類關係中普遍增加。另外,與一個不同信仰的人再婚,不但標誌著那些離婚的人在宗教信仰方面的衰落,也危害以色列宗教前途的「死亡之吻」。那些能夠這樣迅速地拋棄婚姻誓約的人,也同樣會迅速地拋棄與上帝所立的約:兩者都是不忠誠的行為(13-14節)。

 

因此,先知說:「休妻的……都是我所恨惡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16節)

 

他不是一個立法者,在他的社會中草擬新例,使離婚不合法和不可能。他是一位先知,清楚地表示,當離婚已變成在一個萎竭的社會中的家常便飯時,上帝是多麼的不悅。離婚多是悲傷的,代表著破碎的關係,但當它被視為平常時,事情就更加可悲了。所以上帝宣告說:「我恨惡休妻」。

 

在這個爭辯的結束時,先知提醒以色列人:「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16節)。這個命令是向所有輕視離婚的人而發。

 

 

對祭司的批判

 

瑪拉基書一章6節-二章9節

 

這裏是談論祭司職事的性質和他們所從事的崇拜。這段經文以一個關於“尊敬”的課題的反問作開始。

 

一位父親受到他兒子尊敬,一位主人被他的僕人尊敬,但是上帝被誰尊敬呢?

 

祂在祭司所進行的崇拜中被尊敬嗎?

 

沒有!因為祭司的行為顯出上帝是被藐視的。這種爭論進一步發展下去:「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6節)

 

祭司們再一次提出問題:「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7節)

 

而接在第二個問題之後,那回答仔細地列出祭司的失敗。

 

他們獻祭給上帝時,使用瞎眼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動物,這顯露出他們輕蔑對上帝的崇拜。他們作夢也不敢使用這種有缺陷的動物去作為獻給波斯政府的貢物(8節),因為害怕那即時造成的後果。如果你們要贈送禮物,就要送一份好的;骯髒的禮物破壞了整個獻禮物的目的。如果祭司們獻他們的二等或三等的東西給上帝,為甚麼他們期望從上帝那裏有較好的回報呢?上帝對他們的污穢敬拜的憤怒,指出倒不如把聖殿的門鎖上、獻祭的火不要點燃,這樣反而好些,比假冒作真正的獻祭還好。

 

接下來先知進一步的比較,這比較更加顯出古代以色列特殊的上帝恩寵論和排他主義的實事。

 

「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從東方到西方,上帝的名將在外邦列國的敬拜中被稱為至大(11節)

 

這樣陳明的目的是為了把外邦敬拜的效果和希伯來人褻瀆上帝的敬拜,作一對比。外邦人儘管無知,尚且知道創造之主宰上帝;而在瑪拉基時代的猶太人卻變成厭倦敬拜,輕視這煩瑣事。這種次等的敬拜是不被上帝所接納的(13節);不敬拜比敗壞的敬拜更好些。

 

對祭司們批判之後是一種審判的警告:如果祭司不把先知的信息放在心上,所有他們的工作將遭受咒詛。

 

先知大膽地描寫說殘廢祭畜的糞便,要抹在祭司的面容上(二3)。

 

由於他們的行動,當時的祭司體制,已經打破古代祭司誠實地事奉上帝的盟約。他們不但在敬拜方面失敗,也在他們的教育任務方面失敗。他們沒有誠實地教導信仰,反而傳揚一種假的宗教知識,因而引致許多百姓從真知識的道路上絆倒。因有這種祭司,暗示了在他們所有的工作中輕蔑上帝,他們自己也將被輕蔑,並在他們所屬的社群中被「看為下賤」(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