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自稱「約翰」(參一1,2,4,9;廿二8)。第一世紀末葉主十二使徒當中尚存活在世的,僅剩使徒約翰一人,眾教會間只須提到約翰,便盡人皆知指的是使徒約翰,無須多作介紹。根據初期教會傳說,使徒約翰晚年在亞西亞盡職,故他熟識那一帶的眾教會,主使用他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參一4),非常合適。雖然有人辯稱,《啟示錄》書中的用詞,與《約翰福音》並《約翰一二三書》差別很大,但這是因為《啟示錄》純粹是根據他所聽到和見到的記錄下來,所以用詞當然有異。至少,稱基督為「上帝之道」(參十九13),這是使徒約翰所特別使用的一個名稱(參約一1,2,14;約壹一1);此外,本書所常用的「羔羊」、「真理或真實」、「見證」,也多見於約翰的書。因此,多數解經家同意,本書乃是使徒約翰所寫的。
使徒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親是撒羅米(太廿七16;比較可十五40;十六1)。撒羅米是從加利利就跟隨耶穌並服事祂的姊妹們之一(太廿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親的妹妹(太廿七56;比較約十九25)。因此,約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難怪他們哥倆曾請他們的母親出面向主說情,求在祂的國裡,一個坐在右邊,一個坐在左邊(太廿20~21)。
可能他的家境相當富裕;父親是一個大漁戶,有漁船和許多雇工(可一20)。他也認識大祭司(約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還有一個家在耶路撒冷(約十九27)。
最初他曾經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當施洗約翰向他的門徒作見證說:「看哪,這是上帝的羔羊。」
就有兩個門徒跟從了耶穌,與祂同住。這兩個門徒中一個是安得烈,另一個沒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約翰(約一35~40),因他在自己所寫的福音書中,從未提起過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說:「你們來看」(約一39)。他跟從主之後,他又回到打漁的本業去了。過了一段時候,主在加利利海邊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離開了父親、夥伴和漁船,從此作一個得人如得魚的門徒了(太四18~22)。後來,主又從門徒中呼召他作十二個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個特別和主親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路八51;九28;可十四33)。在這三個人中間,約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著主的胸膛(約十三25);他是主所愛的門徒(約十三23);他是僅有的門徒在十字架下看主受苦(約十九26);他接受主的委託,接主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裡(約十九27)。
他和他的哥哥雅各被稱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從這個稱號,就可想像約翰的個性很暴躁。當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趕鬼,可是又不和門徒一起跟從主,他就為主起了憤恨,禁止那人繼續作工(路九49)。當他看到那些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請主許他們重演以利亞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燒滅他們(路九54)。可是後來他雷子的性情逐漸被主的愛溶化,而成為一個專講愛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後,他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太十六18~19),
所以他守住他的地位,在聖靈帶領之下協助彼得建立教會。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緊密的:在那樓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在五旬節時一同站起來傳福音;在美門口
一同幫助那個生來是瘸腿的,並對百姓作復活的見證;後來又一同被官長扣押;一同在他們面前述說拿撒勒人耶穌;在撒瑪利亞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約翰的工作已經西移,在小亞細亞一帶地方的教會中間事奉主(那時保羅已經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羅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時候,他從以弗所被充軍到拔摩海島──愛琴海裡的一個荒島──在那裡看見了榮耀主的異象,就寫了這本《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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