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敏斯特信條(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於一六四七年在英國議會通過,一六四九年在蘇格蘭議會通過,它是記載英國加爾文主義的信條。韋敏斯特信條對聖經的評論是:「無誤的解經定律就是聖經本身;因此,當任何一段經文真實及全面的意義受到質疑時,就必須從其他更明確的經文探索。理解該段經文的意思。」
杜仁田(Francis Turretin,1622-1687)在日內瓦教授神學,他與加爾文一樣,都主張聖經的無謬誤及權威,強調認識原文的重要性,這些要點均出現於他的著作中(Institutio Theologicae Elenctiacae),他在這本書討論到聖經四個主要方面:必要性、權威、完全及明晰性。
杜仁田的兒子雅科斯(Jean-Alphonse Turretin,1648-1737) 也在著述中(De Sacrae Scriptulae interpretandaeMethodo Tractatus,1728)強調上述要點與文法、歷史解經的關係:
1. 經文的解釋方法應與其他書籍的解釋方法相同。
2. 解經的人必須留意經文的用字及表達方式。
3,解經的目標在於找出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旨。
4.解經的人應使用天賦的理性(在此地秉承其父,主張阿奎那所強調的理性),在經文裹不應有任何矛盾的地方。
5.應按照當時的背景來理解「聖經作者之原意」(即考慮文化及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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