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希列及煞買

    拉比希列(Rabbi Hillel 70 B.C.-A.D.10?)是巴勒斯坦猶太人中著名的領袖,滿有謙卑和愛心。他生於巴比倫,在耶路撒冷建立了一所學校,並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他將猶太人從摩西律法中歸納出的六百一十三條命令總結為六個主題。
     
他也定立了解釋莒約的七條規則。伍德(James D Wood 將這七條總結如下:
     
第一是從較小至較重要的推論,反之亦然。

第二是用類推來作推論。

第三是「建立一個類別」,當一組經文的內容有相似之處時,會被視為與組內的主要經文具有共同的特徵。因此,當其中任何一段經文的意思不明時,可以參考該主要經文的意義來解釋。

第四與第三相似,但只限於兩段經文。

第五條規則建基於一般及個別之間的關係上。

第六是用另一段相似的經文來解經。

第七是從上文下理中推論。
     
    煞買(Shammai)與希列是同一時代的,但性格及解經方法則與希列截然不同。他性格剛烈,解釋律法非常嚴謹。這兩位拉比的教導經常是背道而馳的。在主後七○年耶路撒冷城被攻陷之後,希列學派成為主流,煞買學派的重要性及影響力則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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