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十九世紀之解經

    在十九世紀,值得注意的有三方面:主觀主義、歷史批判主義及解經著作。
     
    在主觀主義運動中,兩個最特出的人物是土來馬赫及祁克果。主觀主義認為知識來自個人的主觀經歷,能認知一種主觀的經歷或感覺便為至善。
     
    士來馬赫拒絕聖經的權威,強調感覺及自覺性在宗教裏的地位,反對唯理主義及形式主義。他於一八○○年出版的著作(Monologues)裏,強調基督教應被視為感性的宗教,而非一連串的教義或是道德的體系。
     
    丹麥哲學家祁克果被譽為「近代存在主義之父」,他將理性貶為人類存在的最低層次,拒絕基督教形式化的唯理主義及冷冰冰的教條主義。他教導信心是一個人在絕望時的主觀經歷。
     
    十九世紀,聖經批判蔚然成風,採用理性的方法、強調聖經的作者和聖經書卷的歷史背景。研究聖經的人因著理性,就會拒絕聖經超自然的特性,也不相信聖經為上帝所默示。由於他們愛好自然主義,所以他們否定聖經中的神蹟。
     
    兆威特(Benjamin Jowett 1817-1893)在他的著作(Essaysand Reviews)中指出:「解釋聖經與解釋其他書是一樣的」,故此需要認識原文。正因為這樣,對他來說聖經並非超自然的,因為它有「複雜的來源、編者及竄改者」,所以它與「任何文學作品]沒有分別。
     
    杜平根學派(Ttibingen Schoo1)的創始人包珥認為,基督教是由猶太教逐漸演變為一個世界性的宗教。他深受黑格爾(Hege1)哲學士正、反、合三命題辯證法的影響,相信彼得及保羅是兩黨敵對的派別,但最終在原初的大公(普世)教會中綜合一起。

    史特勞斯(David F Strauss 1808-1874)是包珥的學生,他採用神話式的方法處理聖經,因此地反對文法、歷史解經和神蹟。

    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 1844-1918)將革拉弗(KarlGraf)的理論發揚光大,並稱之為「底本說」(DocumentarvHypothesis),這學說主張摩西五經是由不同作者編纂而成:其中一位稱為“J”的作者編纂了五經裏所有以“Jehovah”(由此稱為“J”)稱呼上帝的部分,作者“E’編纂了所有以‘Elohim” ,(由此稱為“E”)稱呼上帝的部分,“D”為申命記(Deuteronomy)作者,最後的“p ”則代表所有祭司的法典(priestlv code)

    威爾浩生相信舊約歷史中,猶太人的宗教乃由眾神論演變至泛神論,最後是一神論。聖經評論家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 1851-1930)甚至將聖經分解得七零八落,如生物學家肢解死了的動物一般。
    
    還有許多保守的學者與這些十九世紀理性主義、歷史批判的領袖持相反的意見,他們也為聖經著寫解經注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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