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時期,聖經成為信仰及行為的唯一權威,改革家的字義解經法承自安提阿學派及維克多修道派。宗教改革時期,社會及教會都面對翻天覆地的衝擊,但正如蘭姆(Ramm)所說,基本上那是一次釋經法的改革,是如何解釋聖經的改革。
文藝復興始於義大利,從十四世紀延續到十七世紀,人們對古典文學,包括希伯來文及希臘文作品又再發生興趣。銳赫林(John Reuchlin)為了幾本有關希伯來文法的書(其中一本是AGramlna tical lnterpreta tion of the Scven Penitential Psalms)。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是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的領袖,於一五一六年編輯發行第一版希臘文新約聖經,並出版了一本關於新約注解的書(Annotations on theNew Testament),又意譯了整本新約聖經(啟示錄除外)。「這些奢作的出版展開了聖經研究的新紀元,提供較好的神學研究方法,遠遠超越了過去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
馬丁路德寫道:「當我還是一個修士時,我精於靈意解經,將所有經文都靈意化。但自從教授羅,馬書之後,我開始認識基督,我明白基督不是靈意的,我學習認識真正的基督。」
路德嚴詞厲色地抨擊靈意解經法:「靈意解經是空洞的臆測,是聖經的渣滓。」「俄利根的靈意解經比塵土還不如。」「靈意解經即是玩弄經文。」「靈意解經最終必淪為猴子的把戲。」「靈意解經不合真理、荒謬無稽、無中生有、陳舊無用、鬆散破碎。」
路德反對中世紀經文有四重意義的主流解法,轉而強調聖經的字面意義(sensus r1teralss)。
他寫道,聖經「應保留最簡單的意思,以文法及字面的意義來理解,除非上下文清楚說明其他解法」。他強調字義,所以他很注重聖經的原文。「若不保存原文,我
們很難長久保存福音。聖經原文是裝著聖靈寶劍的劍鞘。」但他亦強調研經的人不能只是一個語言學家,他必須受聖靈的光照。此外,文法、歷史解經並非最終目
的,最終的目的是引領我們到基督裏。
根據他的「信仰類推」(“analogia scripturae”),正如奥古斯丁一樣,他認為難解的經文應由意思明顯的經文來解釋。他經常說「聖經本身就是解經家」。他又說:「這個才是真正的解經方法,因為它用正確恰當的方式進行以經解經。」
根據路德的觀點,所有虔敬的基督徒都可以明白聖經,他說:「世上沒有一本書比聖經更透徹易明」(Exposition of the 37th Psalm)。因此,他反對當時一般人對羅馬大公教會的倚賴。
雖然路德猛烈枰擊靈意解經,但他偶然也會靈意解經。例如,他說挪亞的方舟代表教會。
對路德而言,聖經的解釋必須以基督為中心。他沒有將舊約靈意化,但經常將舊約經文解作與基督有關,這往往超過經文本身的含意。
路
德對靈意解經的抨擊是革命性的,因為數百年以來靈意解經在教會中都佔有重要地位。雖然靈意解經原是為聖經的神格擬人化及所謂的不道德提供解釋的,但它本身
卻充滿著問題。靈意解經變得任意武斷,太過富於想像,缺乏客觀性和不受控制,使聖經的真義模糊不清。同時亦缺乏權威的解釋,因為不同的人對同一段經文,可
能會看出完全不同的靈意教導,如此便失去了經文應有的權威。
「靈意解經會令經文在解經的人手中如同一團灰泥,可以被任意搓揉。」
靈意解經可以帶來驕傲,因為解經的人可能以為自己在聖經中找到其他人看不到的更「深」的屬靈奧秘。
然
而,使徒保羅不也把聖經靈意化嗎?他在加拉太書四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寫道:「這都是寓意的說法: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是出於西奈山,生子作奴僕,這
是夏甲。這夏甲是指著亞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他和他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他是我們的母親。」(新譯本)
然而,聖經中的寓意與靈意化有所不同(參本書第九章「比喻及寓意」)。保羅在加拉大書四章用的寓意,跟其他聖經作者一樣,都清楚講明他們在說明甚麽。保羅清楚寫道:「這都是寓意的說法」,他用的字是“allegoreo”,意謂「這樣說是要暗示別的意思」,是在簡單的、符合文法的字義之上再加一重意義,而非取而代之。上圖指出歷代教會普遍使用的靈意解經與保羅的寓意有何不同。
保羅的寓意只是舉例或類堆,指出夏甲的某些事實與非基督徒有相似之處,而撒拉的某些事實則與基督徒有呼應之處。
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是路德的密友,精通希伯來文及希臘文。他對聖經原文的知識,加上「他沈靜的判斷、謹慎的治學方法,使他成為一位超群卓越的解經家。」
雖然有時他也會見風使舵地使用靈意解經,但基本上他仍是遵守文法、歷史解經的。
加爾文(John Calvin)被譽為「最偉大的解經家之一」。正如路德一樣,他反對靈意解經,認為那是「全無意義的遊戲」,又說俄利根及許多其他的靈意解經家都犯了「為所欲為地折磨經文,扭曲其真義」的大罪。加爾文強調經文的中心為基督,他著重文法、歷史、原意解經(exegesis)而反對私意解經(eisegesis)(讓經文本身說明其意思,並非曲解聖經的意思〕;亦強調聖靈的光照,以及用平衡的方法來解釋預表。
他跟路德一樣,強調「以經解經」,為此他特別注重文法解經,以及考察每段經文的上文下理。他以神學名聞於世(見於他那兩冊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但他也為聖經寫了許多注釋書,除了十四卷舊約: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箴言、傳道書、雅歌;以及三卷新約:約翰二三書、啟示錄以外。
加爾文在羅馬書注釋的序言中寫道:「解經家的首要任務,是讓聖經作者說出他的意思,不是強將自己認為作者應該說的加進去。」加爾文對聖經有廣泛的認識,他在其中一本著作中(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rligion)曾引用一千七百五十五句舊約經文及三千零九十八句新約經文。
慈運理(Ulrich Zwingli, 1484-1531)是瑞士蘇黎世的宗教改革領袖,加爾文則是日內瓦的宗教改革領袖。慈連理與羅馬大公教會決裂之後,開始以聖經來講道,大部分都是關於福音書。他拒絕教會的權威,他認為「若有人說,沒有經過教會的認可,福音便算不得甚麽,他便大錯特錯,玷污了上帝。」(“Six-ty-seven Theses”)
慈運理強調依據上下文解經的重要性,岩將一段經文抽離上下文,「便如同折斷一枝花似的」。當討論到聖靈光照的工作時,他說「經文的明確性來自上帝和聖靈大能清晰的創造。」
丁道爾(William Tyndale)最著名的成就是於一五二五年將新約聖經翻譯為英文,他也翻譯了摩西五經及約拿書。丁道爾也強調聖經字面意義的重要性,他說:「經文只有一種意思,就是字面的意思。」
重洗派(Anabaptist)運動始於一五二五年,在瑞士的蘇黎世由慈運理的跟隨者發動。他們認為慈運理在教會的控制權及嬰兒受洗兩大問題上與羅馬大公教會決裂得不夠透徹。重洗派運動的三位「創始人」是格列伯(Conrad Grebel)、滿茲(Felix Manz)及布洛(Georg Blaurock)。其他著名的領袖有胡伯邁雨(BaIthasar Hubmaier)、薩塔拿(MichaeI Sattler)、馬皮基(Pil-gram MarpecU及門諾(Menno Simons)。現代的門諾派(Mennonites)便是因門諾而得名。
重洗派相信若嬰孩曾在改革派(慈連理派)教會接受洗禮,成長後才決志信主,就應重新受洗。因此反對他們的人稱他們為「重洗派」,意思是「再次受洗的人」。早期的瑞士領袖們自稱為「瑞士弟兄會」(Swiss Brethren),他們強調得到聖靈幫助的個人解經能力、新約比舊約優勝、政教分離、忠心的操練自己、甘心為基督受苦。他們熱心關注聖潔的新約教會,對聖經的忠信,謙卑、純潔、自律的生活,以及對基督的順服。
羅馬大公教會為回應宗教改革運動,召開了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會期由一五四五至一五六三年,這些大公教會的改革被稱為「反改教運動」(Counter Reformation),會中議決聖經並非最高權威,但真理是「寫成的書及不成文的傳統」,這傳統來自過去的教父和現在的教會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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