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者稱此問題為聖經的明晰或明確性。若聖經是清楚易懂的,我們為何需要解經的原則呢?為何信徒需要其他老師或解經書籍去幫助他們查考聖經呢?
有些人認為他們是不可能明白聖經的。當他們決意要找出經文的意義時,卻摸不透經文的意思,他們便下結論認為,學者們經年累月地研究聖經,仍然無法得到一致的結論,那麽平信徒又怎能明白聖經呢?聖經對他們而言不是清楚明確的。
如果聖經是明確的,為何要解經?
無
可否認,聖經中有些經文的確不易明白;但是,聖經的基本資訊卻非常簡單,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絕不含糊。有些人認為,聖經的教導並非超越一般人所能理解
的。聖經也不是像拼圖一般雜亂無章,或神秘如猜謎一般。上帝既然以一本書的形式向人啟示自己,即表示這書是可以讓人閱讀和明白的,當中上帝顯明他的性格、
計畫、標準。聖經作者受聖靈的默示寫成此書,是要使人明白,而不是使人混亂或困惑。如馬丁路德宣稱:信徒皆祭司(參彼前二15),亦即是所有基督徒都能讀、能明白聖經。羅馬大公教會聲稱聖經是暗昧難解的,惟有教會才能解釋其意,這看法正與事實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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