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來說,邏輯情境是解釋最基本的要素。
愈 靠近中心,對經文意義的影響力愈大。例如,辨認文學形式的風格,可以幫助詮釋者認出何為比喻,可是這一點比不上其他經文對該段經文的影響力。比方說,我們 可以辨識出啟示錄是啟示文學;雖然兩約之間與希臘式的啟示文學都可以提供重要的類似處,但是啟示錄大部分象徵乃是取自舊約。
從另一端來看,一個辭彙或觀念的意義,最後的仲裁者為其直接的上下文。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一章中用的詞,與他在腓立比書第二章中的用法,不保證一定相同。因為語言的運作本來就不是如此;每一個字都有許多含義,作者的用法要視當時的上下文而定,與前一段中的用法無干。
一
般所謂的「歸納法查經」包含幾個層面,就是將整卷書作圖表,和分析一個段落。歸納法一般是指個人對一段經文專心的研究,不使用其他工具書(如注釋書)或資
料。直接進入經文,對它的含義自己下結論,而不是藉用別人的結論來瞭解。這種掌握批判力的方法,在必須用注釋書和其他材料進一步深入研究經文時,不致過分
受到它們的影響。必須先有定見,再與其他人的結論互動。否則的話,只是復述別人的意見而已。現成的資料帶我進入經文背後的狀況,而自己歸納式的研讀,能預
備好資料,來評估各種注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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