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法利賽人的信仰

    從 四福音中可見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影響力極大,按猶太史家約瑟夫所言他們約有六千人,都受到百姓敬重;然而他們逼害耶穌不遺餘力,耶穌也多次的公開責備他 們。「法利賽」一詞的意思是「分別出來的一群人」,要遠離一切不潔淨的人和物。聖經學者一般認為他們根源自主前四世紀的哈西典派,在回歸後鼓吹敬虔及不與 外邦通婚,以免被引誘去拜偶像。法利賽人相信人虔守律法比起在聖殿中敬拜及獻祭更重要,他們相信復活、天使與鬼魂,強調十一奉獻的重要性。(他們不會在不 是法利賽人的家中吃飯,因為家主沒有十一奉獻。)

    他們追隨文士以斯拉的傳統,相信要在細節上掌握律法的條文及教訓。他們認為妥拉(律法)包括有明顯的命令(他們找出了248條正面和365條反面的共 613條誡命)及教導(律法中沒有明白說及的地方由文士去推論上帝的心意)。教導的出現及對命令的註釋構成了日後的口傳律法(耶穌所指的遺傳),當中包括相當多的人意,甚至以人意廢掉上帝的律法,及各項希奇古怪的規矩(如39種安息日禁止進行的主要動作等)。

    耶穌用比喻表達了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嘴臉的醜惡,更讓我們明白人到上帝面前最重要的不是對自己外在言行的整理約束,而是內心真實的謙卑,因為聖潔公義需要上帝的恩典,而上帝的恩典只賜給謙卑的人(雅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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