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

整部舊約成為正典

a. 猶太人將舊約分為三部分:“律法書”、“先知書”、“寫作”;

b. 新約曾經這樣稱呼舊約:

1)經常以“律法”和“先知”來指整部舊約: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太十一13

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一45

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徒十三15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三21

2)但主耶穌也曾經以三分的名稱來指整部舊約:

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44

a)摩西的律法─指希伯來文舊約聖經裡的“律法書”;

b)先知的書─指希伯來文舊約聖經裡的“先知書”;

c)詩篇─希伯來文舊約以“詩篇”為“寫作”的第一卷,這裡是以“寫作”的第一卷代稱整部“寫作”

c. 可見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已經有舊約正典,而舊約的正典就應該是在主耶穌之前已經形成;

d. 舊約書卷分成三組,以及每組書卷的內容和目次,大概也是由猶大馬加比所制定;

e. 猶 大馬加比不過是恢復曾經一度失散的正典集成。這個集成,大概不但包括“先知書”和“寫作”,也包括“律法書”。如果是這樣,整個舊約正典及其目次,在主前 二世紀之前已經形成(只是我們未能確定整個舊約正典最早在甚麼時候形成,但必然是在以斯拉、尼希米記、瑪拉基,和以斯帖的事蹟和事奉之後);

f. 猶太人在主後90年的央尼亞會議,顯然是要確認一個已經流行和被接納的正典,而不是開始討論和議決舊約的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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