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先知書概論

. 先知書的作者

舊約裡的十六卷先知書(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每一卷都以一位先知的名字命名,但我們不能肯定該先知是否親自撰寫那以他命名的書卷。就以耶利米書為例,雖然書中的預言出自耶利米的口,但記下耶利米預言和替他寫傳記的乃是他的書記巴錄。(參耶36:2, 28)。

上帝要我們重視的乃是每一卷先知書的信息,而不是那傳信息的先知。

這十六位先知的先後次序可按他們開始工作的大約年分作以下排列:
  1. 俄巴底亞(主前845年)
  2. 約珥  (主前835年)
  3. 約拿  (主前782年)
  4. 阿摩司 (主前760年)
  5. 何西阿 (主前750年)
  6. 以賽亞 (主前739年)
  7. 彌迦  (主前735年)
  8. 那鴻  (主前650年)
  9. 西番雅 (主前640年)
  10. 耶利米 (主前627年)
  11. 哈巴谷 (主前609年)
  12. 但以理 (主前605年)
  13. 以西結 (主前593年)
  14. 哈該  (主前520年)
  15. 撒迦利亞(主前520年)
  16. 瑪拉基 (主前433年)
但 有不少學者認為俄巴底亞、約珥、約拿,這幾卷書都可能是被擄後的作品。這一群先知都是被上帝呼召,挺身而出為上帝發言。他們身兼四職:預言家、教師、守望 者、代求者。他們拚命工作,勸勉背逆的選民悔改歸上帝,使他們不單免受上帝將要加在他們身上的刑罰,更可以獲得上帝將要賜下的福澤。故此,他們預言「將 來」的事,藉此催使選民「現在」有所行動(參考何西亞書內九次提到「現在」:4:16; 5:3; 7:2; 8:8, 10, 13; 10:2-3; 13:13)。先知所傳的信息不是要提供足夠的資料去滿足我們的好奇心,乃是讓我們看見上帝不但是歷史的主宰,更是掌管未來的主。
. 先知的名稱

1.
神人(Man of God)-先知為上帝所揀選,是屬乎上帝和順服上帝的人(撒上9:6;王上12:22)

2.
先見(Seer)-先知有「先見之明」,傳上帝的異象,解釋現在和傳示未來(7:12)
3.
耶和華的僕人(Servant od Jehovah)-先知是服侍耶和華的人(王上14:18;賽54:17)

4.
耶和華的使者(Messenger of Jehovah )-先知為耶和華所差遣,有受託的使命(42:19;瑪3:1)

5.
先知(Prophet)-先知是上帝的代言人,先知一字在希伯來文的字根上有上湧、顯明、宣告、傳譯等意思,即代上帝傳話,啟示將來。

. 先知書的內容

上帝興起十六位先知作祂自己的代言人,因為當時(特別在主前七六至四六年間)選民經常犯下列三種錯謬:

1.
他們隨從迦南人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再以耶和華為獨一的真神,更把耶和華「巴力化」,用拜巴力的方式去敬拜祂;

2.
他們的社會缺乏了公平和公義,以致窮者愈窮,富者愈富,到處都是欺詐和暴力;

3.
他們為了抵禦外敵的欺凌和侵略,常向其他國家求助,臣服於這些國家的權勢之下,忘記了耶和華才是他們唯一的倚靠。

先知書主要針對上述的三個 問題,記載先知如何苦口婆心地勸誡選民歸向上帝及思念耶和華與他們所立的盟約,不要再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要再爾虞我詐及欺凌弱小,更不要繼續倚賴外人 的援助。對於那些頑梗不肯悔改的選民,先知警告他們將會受刑罰,卻預言那些忠心愛上帝的人必蒙上帝保守和賜福。

當先知勸告選民要悔改的時候,他們強調上帝兩方面的屬性上帝的聖潔和公義。當先知安慰那些忠於上帝的選民,鼓勵他們繼續信靠上帝之時,他們則會著重上帝的慈愛、上帝在歷史上的掌權,以及預告彌賽亞的來臨。

總括來說,先知書就是由這些警告和安慰交織而成。

. 先知傳遞信息的方法

先知的信息以不同的方法傳遞開去,所說的話語固然可以包括許多不同類型的文體(如勸勉、控訴、辯論、譏諷、比喻、箴言、哀歌等),另外更可有不少具象徵意義的「先知性行動」。這些行動可分為三大類:

 1. 先知「表演」一些異常的行動,例如王上11:29-40; 20:1-6; 27-28; 4-5章等

 2. 給兒女起奇異的名字,例如賽8:1-44; 1

 3. 同樣是作出一些奇異的行為,但直接與先知的私人生活連在一起,例如耶利米先知被上帝禁止娶妻及生兒育女(耶16:1-4),以西結先知眼見妻子忽然死去,而不能為她舉喪(結24:15-24),以及何西阿先知要娶淫婦為妻等。

有學者稱這些舉動為「象徵 式的魔法」,認為以色列人跟許多古代民族一樣,相信只要象徵式地表現心目中希望神明為他們做的事,就可以逼使這些上帝明為他們效勞,類似東方人將仇人名字 寫在草人上,再拿針剌草人胸前,意圖引致仇人心痛的巫術。但在先知書的記載中,我們完全找不到這種魔法的跡象:先知們作出這些行動,均是耶和華所吩咐的, 而不是他們自己主動做的;況且,這些行動往往是要向先知自己的國家宣布審判,他們實在沒有理由要採用魔法逼使上帝審判自己的家。

事實上,正如今日的視聽教材一樣,這些象徵性的行動是要吸引群眾的注意力(參結24:19),並加深他們的印象。不過,它們的作用並不止於此,在希伯來文中,「話語」和「行動」(或「所做的事」)是同一個字,先知的宣講固是上帝的「話語」,但先知的行動同樣是上帝的「話語」,有著同樣的權威,同樣會實現(參結5:13)。 換句話說,先知的行動同樣是上帝啟示的途徑,要告訴旁觀的人,上帝藉先知的行動所預告的事必定會實現。

此外,這些「先知性的動」可能有另一層的作用:激發先知和聽眾的感情。當一班被擄的猶太人看見以西結的愛妻(24:18) 忽然去世,他卻不能悲哀哭泣,甚至不能盡最後的義務為她舉喪之時,大概會更容易體會上帝所預言的、耶路撒冷陷落百姓所經歷的悲痛。一件實際發生的事例比單 單幾句話更具感染力。同樣,對何西阿先知說,妻子的不忠,自然引起他內心許多的衝突,但這卻能讓他淺嘗上帝內心同樣的衝突,以致上帝一方面要審判不忠子 民,另一方面卻仍然對她充滿憐愛的矛盾感受,能躍然於他的宣講中。

除了口傳與象徵的行動外,先知傳遞上帝信息的方法當然也牽涉「寫」的層面,包括寫信給遠 方的 君王(代下21:12-15), 被擄外地的百姓(耶29:1-32),寫出象徵行動的意義(賽8:1-2), 記下自己歷來口傳的信息(耶30:1)等。另一方面,筆錄下來的信息又可作為口傳的基礎(如耶36:1-2, 4, 10),並供後世閱讀和引證(但9:1-2; 2:2-3)。

. 先知書的解釋

解釋先知書要注意下列各點:

1.
留心歷史背景既 然先知所說的話主要針對聽眾當時的某些需要,我們要對那時的歷史背景有所認識,才能深入明白先知的信息。例如以賽亞書七章描述上帝要向猶太王亞哈斯顯一個 兆頭;如果我們認識當時的歷史背景,明白亞哈斯正遭以色列和亞蘭王聯手攻擊,就可了解亞哈斯為何如此害怕,以及上帝給他那個兆頭的意義。

2.
注意每一章內的分段先知書本是先知宣講的記錄,所以一章之內可能包含了先知幾篇的講道。舉例來說:
阿摩司書5章有多個不同的主題:
     1-3 節 為以色列人哀嘆,
     5-6 節 勸選民尋主得生,
     7-13節 則指出各種社會問題,
    16-17節 預言選民要哭號,
    18-20節 描寫耶和華的日子,
    21-24節 指斥虛偽的敬拜,
    25-27節 則總結選民的罪惡。
  可見本章包括了三篇的宣講:
     1-3 節 藉哀嘆宣告刑罰的來臨,
     4-17節 是勸勉和警告,
    18-24節 則宣告選民要遭受的刑罰。
如果我們漠視先知書的分段,就很容易把完全無關的經文放在一起來解釋(就如把不同的主日講章連起來一樣),導致不必要的混亂。有關先知書整卷和每章的分段,可參考有分量的註釋書與本串珠註釋本中每卷的大鋼。

3.
緊記希伯來詩歌的特色大部分的先知書是以詩歌體裁寫成,所以解釋先知書不能忽視希伯來詩歌的特點,以免過分按字面的意思去詮釋(參詩歌智慧書總論)。
. 先知書的神學

先知書的神學有繼續性與擴展性;對新約的思想及神學而言,它是啟迪性和完全性;新約神學都以先知書的神學補充才明暸。其主要神學有五方面:

1.
上帝的王權 (Sovereignty of God): 上帝為統管萬有的上帝,以色列要服在上帝的王權之下。

2.
國家社會的道德律 (Moral Foundation of Israel):先知大聲疾呼和斥責國家或社會上不公平和無憐憫的現象。

3.
審判與安慰的平衡 (Balance of Judgment and Comfort ): 先知的神學是雙面性的,一方面宣告選民因罪上帝必審判,不能逃避;一面宣告上帝因選民立約,祂必施恩憐憫,眷顧百姓。

4.
過去、現在與將來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先知不但宣告過去的罪、現在的罪,也宣告將來的結局。

5.
彌賽亞的國度 (Messianic Kingdom): 彌賽亞為大衛的後裔,又得聖靈的充滿,將來要在選民中復興他們的國度,並作他們的王,以公義慈愛管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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