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西番雅書寫作目的和教導



  由於西番雅奉上帝的名講預言,他嚴斥猶大地在宗教上所犯的罪,並政府及宗教領袖貪污橫行的現象。他預言國家會衰亡,這也的確見於主前586年。道德和宗教上每況愈下,導致政治上傾覆性的毀滅,席捲整個國家;這次的傾覆就是西番雅所指的「耶和華的日子」,這並不是一個新名詞,而先知也知道聽者聽了,會膽戰心驚。阿摩司已用過這名詞,甚至在他的時代,這詞也甚為通行(摩五18-20)。首次在南國用這名詞的人是以賽亞(賽二6-22,尤見於第12節)。無論是在用詞還是其他方面,西番雅是上帝呼召的另一個以賽亞,負責向後人再次申明以賽亞曾經預言的真理。

  「耶和華的日子」主要是指在某一時間內,耶和華將決斷地介入世界中,以建立祂的主權。敵對的因素將要被掃一空,上帝的敵人──與上帝的道德意旨相違背的人──將要公然受罰。這日子是要審判一切不承認上帝的主權的人,特別是指外邦人,但也包括犯罪的以色列人。先知強調上帝的子民如何受苦,目的是糾正一個普遍的假設:其他國家才是上帝審判的唯一對象。

  這「日子」也要為向上帝忠心的人昭雪,那些為主受欺壓的人,得著復興的保證。西番雅提出這兩方面的論點,把上帝的真理傳達給他同時代的人。這是「耶和華忿怒的日子」(一1518,二2),那時,上帝將表露祂對人的罪所作出的反應,不單對其他國家,也包括猶大,就是首都耶路撒冷城(一10-13)和猶大的其他城市(第16節)。

  西番雅所痛斥的那些罪行,首推宗教方面。他抨擊外國宗教滲入猶大地,乃基於十誡中的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以色列的上帝要求人專一敬拜祂。西番雅呼喚以色列重回「古道」,也就是那「善道」(耶六16)。先知更抨擊耶路撒冷的掌權分子,稱他們濫用職權(一89); 就是宗教領袖,也未能作出合乎道德的領導(三34)。

  西番雅揭露了一個基本的罪行,就是驕傲(三11),那是自我中心和自滿的心理狀態。猶大有70年時間理解何謂和平安靜,當然要付上代價。猶大鄰近的國家經歷了軍事的襲擊和破壞,但猶大卻能倖免(第6節)。猶大國的人民一點也不為意上帝在護祐他們的生命(一12)。其他宗教似乎更為可取,敬拜以色列上帝看來已經落伍(一6,三2)。上帝惟有重新建立祂的至高地位和權威。

  西番雅的上帝是至高的。全世界也臥在以色列上帝大能的手中,過去軍事上的失敗是由於他派遣施行毀壞的工具(三6),祂將要以軍事力量對付猶大(一13),所有國家的命運全在祂手中,驕傲的亞述不久會遭毀滅(二13-15),還有非利士人、亞捫人、摩押人等也同遭此命運(二4-10)。在這方面,西番雅可談論的甚多,而且都是愛國的猶太 聽眾愛聽的。但是,他保留了一個神學上的平衡,就是當審判的日子來到,上帝的審判必須是由上帝家內的人開始(彼前四17)。這種平衡思想的另一個證據,就是除了猶大以外,其他國家也給賦予正面的角色。在這裏,他重申在以賽亞書二章24節所保留的傳統,就是預言普世都將敬拜以色列的上帝。

  西番雅也有一個正面的信息,要傳達給猶大的人民。從先知的立場來看,拯救的信息並沒有抵銷末日審判的信息,審判會先來到,隨後便是拯救。然而,災難的時期卻是無可避免,先知對「忿怒的日子」作出黯淡的描寫,可以理解為對猶大人民災難性的警告和含蓄的請求,希望他們放棄自滿、犯罪的行徑。

  二章3節、三章1113節清楚顯明,西番雅沒有想及完全的毀滅。他在審判和拯救之間築了一道橋樑,就是餘民的觀念,也是另一個從以賽亞得來的概念(三1213;參二3)。從西番雅痛斥驕傲自滿一事來看,可料及他看重在至高的上帝面前謙卑(二3,三12)。西番雅所指的謙卑,相等於以賽亞所指的信心。要被列入剩餘之民中,另外一個必須的條件,就是秉行公義,順服那位藉著與以色列立約而顯明自己道德意旨的上帝(二3)。

  西番雅在上帝引導下所擔任的角色,明顯就是重新提出已被當代遺忘的真理。西番雅能預見上帝如何審判猶大和世界,但他也宣佈永恆的真理,是關乎上帝的本性和祂與世界的關係,並上帝的子民應負的責任。

  西番雅書在新約中的重要性,在於有關耶和華的日子的用語。

  很多經文也暗示這方面的信息〔太十三41(番一3);啟六17(番一14),十四5(番三13),十六1(三8)〕。這些迴響強調了西番雅的重要性。他超越了時間的限制。西番雅完整的描繪聖經中的上帝是一位介入人類歷史,並建立祂國度的上帝。西番雅所描述的景象,就是一連串終結歷史的事件。

西番雅書之背景



  在政治方面,亞述帝國已向西面伸展,牢牢地控制巴勒斯坦。

  在瑪拿西長期的任內(主前696-642),國家完全臣服於亞述。政治上成為亞述的附庸國,也等如宗教上歸附亞述諸神,特別是敬拜天上的萬象(王下二十一5)。

    西番雅斥責這些罪行(一5),當國家之門向一個外邦宗教敞開,其他的宗教便自然湧入,一旦摒棄敬拜獨一以色列的上帝,巴勒斯坦的異教便公然得到接納。因此,正如西番雅所證實(一4),人們公然敬拜迦南地的巴力(王下二十一3)。

    西番雅斥責那些拜瑪勒堪的人(一5),他們把兒女作祭物獻給亞捫人的神(王上十一7;王下二十三10)。國際間的帝國主義削弱了本土的文化,以致人們追隨外國的風俗,可能還染上了外國的宗教色彩(一89)。

  約西亞的統治帶來改變,標誌著政治和宗教上的轉捩點。在此期間,亞述東面和北面均出現了紛擾,因而無法鞏固佔領的土地,不能加強西面的勢力,這就促使了約西亞推行改革運動。

  他把亞述的重壓拋開,向北伸展勢力至舊北國的領土。從宗教的角度來看,他個人以及國家已完全擺脫盛行於猶大地的各種宗教,他更重新召喚國家單純專一地信服以色列的上帝。西番雅書中顯示,至少有一個人與他擁有共同的理想;毫無疑問,他作先知的工作為約西亞日後的改革鋪了路。他與耶利米同期,至少是與耶利米早期同期(耶利米於主前627開始作先知)。

  學者曾這樣提出,西番雅的預言,部分原因是由於西古提人的侵略。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描述大約在西番雅作先知的時期,西古提人席捲西亞,甚至南達埃及的邊界。現在甚少人傾向相信希羅多德的故事,並把它與西番雅作先知的工作連在一起。沒有具體的證據可證實西古提人曾作那麼大規模的侵略。

  可能正如西番雅所言(例:一17),他是純粹由於神學上的需要而言的。他受上帝的啟示,預見由於上帝的干預和人的敗落而觸發的一場無法避免的衝突。



西番雅書寫作年代、緣起和對象



 西番雅大約在主前630年作先知,當時尼尼微城還未傾覆(主前612;二13-15)。

    約西亞的統治,以主前622年為分界,分作兩期。在主前622年,當人把聖殿中異教的物品消除時,發現了律法書,以致加速了約西亞的宗教改革(王下二十二)。

    西番雅書中所形容的景象(一4-68-12,三1-4),是未改革前的情況,至少從他的責備中,可推斷是寫於622年以前。

    先知信息的對象,是南國猶大,特別是耶路撒冷的統治者及宗教領袖。約西亞王在8歲登基,而西番雅很有可能是在約西亞年幼時作先知的。

  學者向來很關注書中預言的真確性。書中第二章(除了二1314)對外邦的預言,以及三章920節的應許,是學者未敢肯定的。雖然外國文獻中與西番雅的歷史記載沒有任何牴觸之處,而且我們又不能絕對否定三章920節的真實性,但很可能三章1420節是附加的預言,用來完結被擄時期及後期所訂定最後的版本。

    書中有關猶大國的罪和刑罰的部分(現在已應驗了),可作為對叛逆上帝的人嚴厲的鑑戒。西番雅書中已應驗的警告性預言,加強了書中的正面意義,堅定新一代屬上帝的子民。



西番雅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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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書作者



  根據一章1節所述,西番雅是在約西亞(主前640-609)作王期間的先知。

他的家譜異常詳盡地記載在書中。有些釋經學者認為希西家王(主前715-686)是他祖父的祖父。但在猶太和基督教的傳統中,缺乏支持。書中列出的最後3個名字,很可能是要表明他父親的名字並非「古實人」的意思,從而確定西番雅是一個土生的猶太人。

「西番雅」是一個相當普通的名字,意指「主所保護及蔭庇的」,以見證上帝保守的能力。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啟示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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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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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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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特質

               聖經是一本上帝默示的書  , 聖經源自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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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真理有多面性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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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之釋經原則

1.研究論述的邏輯發展

    有些書信中,這不是太難的事(如:哥林多書信;希伯來書),但是有一些(如:雅各書;約翰壹書)則非常困難。狄比流(Dibelius)稱雅各書為不同講章的隨意集錦,而馬學而則認為約翰壹書無法理出頭緒。他將後者分為幾個不同的段落。這兩種說法都不完全公平,只是註釋家長久以來一直在與這兩封信的邏輯模式搏鬥。

   
我相信,雅各書的開頭部分是討論試煉與信心(一l-18),接著就轉到第一個問題,即基督教的實際應用(一19-26)。這一部分從主題(一 19-26)再轉到兩個特殊的問題,偏待人(二l-13)和善行(二14-26)。接下來,第二大段是講論教導和口舌(三1-12),用迴旋的方式,一開始先講教師(三1),然後說明口舌的一般性危險(三2-12),接下來又回到教師的資格(三13-18),然後再談誤用口舌來爭戰(四l-10)與譭謗 (四11-12)的問題。接下來則是教會裡一連串的問題:自我倚賴(四13-17)、誤用錢財來壓迫窮人(五l-11)、起誓(五12)、祈禱與醫治(五 13-18)。雅各的結語是將書信中的道德問題作一摘要,並呼籲教會,要引導犯錯的罪人回歸基督(五19-20)。這封書信明顯具均質性。

   
約翰壹書比較困難,但是它是用迴旋的方式繞著基督教三個重要的「測驗」來談:道德測驗(順服)、社會測驗(愛心)和教義測驗(信仰)。這兩個例子的關鍵,是如何將部分與整體相聯,並看出各個部分在作者的論證發展中如何互相關 聯。

2
.研究語句背後的狀況

    乍看之下,這一點似乎不太要緊,但其實它不單可以決定一卷書論證的背景,也可以看出在當時歷史情境之下,這段經文如何應用於原來的讀者身上。在故事文體中,情境會在內容中說明,但是在書信內,要察覺當時的狀況,有時並不容易。究竟保羅在哥林多、歌羅西,或腓立比 的 對頭是誰,而在約翰壹書中約翰要反對誰,爭議甚多。不過按照主要經文的解釋,可以作出判斷。因此,參照近期的註釋和其他工具書便很重要。例如,有人主張, 保羅在歌羅西書中並不是在駁斥某一特定的異端,而是駁斥一般將基督教與猶太教和異教思想混雜的現象。大部分學者不採用這個看法,但若這是實情,那麼第二章 16-23節所列舉的儀式與倫理特色,就必須按照這種狀況來重新思考。這樣一來,保羅就是在舉例,而不是在描述某種實際的作法與信念。

   
費 依和司陶特討論了兩個相關的問題,即,延伸應用與無可參照的事項。他們的想法是:好好作解經,肯定聖經時代特有的生活狀況,以明白我們的狀況是否可與他們 互相參照。延伸應用,就是將經文應用到與其原意並不真可參照的現代狀況中。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因為詮釋者必須先作出主觀的判斷,認定某種應用是否延伸得 太過分。不過,這個原則很重要。例如,哥林多前書三章16-17節和六章19-20節講到基督徒是「上帝的殿」,又從負面講說,上帝會「毀滅」那「毀滅上帝的殿」之人(林前三17);基督徒並要在他們的身上「榮耀上帝」(林前六20)。一般都將這句話延伸至有害的食物,其實原初完全沒有這樣的意思。

    另外一個例子,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常應用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婚姻上,其實上下文的意思更寬廣,而主要是指參與異教的習俗。第一個例子很可能有 錯,因為垃圾食物、香煙等等,乃是完全不同的狀況;可是第二個例子則是同一原則恰當的延伸,不過在講道時必須說明,不相配的婚姻乃是經文的相關含義,而不 是其本身的意義。

   
無可參照的事項,指書信中的狀況不再可能出現於今日。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哥林多前書第八至十章和羅馬書第十四至十五章中論剛強者與軟弱者的經文。在西方世界,我們不再有偶像的廟,或祭拜過的肉或在廟中吃,或在市場賣,因此我們必須先找出背後的原則,然後再應用到類似的狀況中。基本的原則是:不要作出讓軟弱弟兄「跌倒」的事。然而,這不是指會觸犯律法主義式基督徒的事;而是指不要作會讓別人犯罪的事。費依和司陶特注意到三個命令:

l)不可赴偶像的筵席,因為這樣會與魔鬼相關;

2)保羅為他自己有權接受經濟支持辯護(林前九14);

3)獻給偶像的肉可以吃,但是要避免導致別人跌倒。

    第 一與第三項可以應用在今天某些第三世界的部落中,但第一世界之內卻沒有相同的情形。不過,曾經應用這段經文的事情則不勝枚舉(服飾、頭髮的長短、珠寶、美 容、電影、橋牌、賭博、飲酒、抽煙等,不過是其中的一些)。基督徒要留心,保持觀點的平衡,知道宗教良心的複雜性,避免使軟弱的信徒跌倒。以自由為炫耀, 卻損及基督的大業,是錯誤的。同時,以上所提的一些事,在某些私下的狀況中或許是可行的,但是卻要避免公開這樣作(這是「祭過偶像的肉」之原則的恰當延 伸)。

3
.注意書信中所用不同的次文體

    各種文學形式,在書信中幾乎都可找到,如:詩歌與信條、啟示文學、箴言。讀者必須仔細留意,在解釋書信的時候,應用相關文體的原則。例如,在探討不法之人(帖後二)和世界的毀滅(彼後三)時,啟示文學的注意事項就很有價值。研究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或彼得前書三章1822節時,詮釋詩歌的規定就很有幫助。在詩歌方面,則會導出兩層解釋,一為詩歌原來形式的意義(如:腓二6-8,道成肉身的神學),一為它在書信內的意思(腓二6-11,是講謙卑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