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四十四l-34
約瑟進一步用計將便雅憫留下,誣以偷銀杯,以試眾兄對此反應。假如他們就此滿足,留下幼弟不顧而得糧回家,可證明並未悔改。
猶大善辭令,或被推為發言人,也因他對父親的保證,並因他提議將約瑟賣到埃及,這時良心更使他自責,所以他誠懇請求約瑟,因為老父愛子之故,與他性命相連,不能讓他獨自留下為奴,他情願代替留下,免災臨父親。
約瑟見他和眾兄有惜弟之情,就改變對待的方法。
創四十四l-34
約瑟進一步用計將便雅憫留下,誣以偷銀杯,以試眾兄對此反應。假如他們就此滿足,留下幼弟不顧而得糧回家,可證明並未悔改。
猶大善辭令,或被推為發言人,也因他對父親的保證,並因他提議將約瑟賣到埃及,這時良心更使他自責,所以他誠懇請求約瑟,因為老父愛子之故,與他性命相連,不能讓他獨自留下為奴,他情願代替留下,免災臨父親。
約瑟見他和眾兄有惜弟之情,就改變對待的方法。
創四十三l-34
雅各再次叫眾子糴糧,猶大訴說原委,必須帶便雅憫去方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雅各只好同意叫便雅憫去,單仰望上帝的憐憫。
其實這都是上帝在背後掌握和安排,為要成就他預定的美意。約瑟中午要與他們同席,他們為上次歸還的銀子害怕,卻不知正是約瑟的好意。
約瑟看到便雅憫時,愛弟之情發動而進去痛哭,他使他們坐席,按長幼次序,眾弟兄雖詫異,卻仍未能猜出其謎,命運似乎有意捉弄他們,卻不知有上帝在插手。
創四十二1-38
迦南常有饑荒,在雅各先祖先父之時曾有過,現在又有,不但試煉他們的信心,也教訓他們要尋求那更美的家鄉(來十一 14-16)。
他打發眾子到埃及糴糧,但不打發便雅憫同去,因怕他遭害。這時約瑟在埃及已廿年,他認得他的哥哥們,但哥哥們卻不認識他。他想起以前的夢,真的應驗了,他用嚴厲的話盤問他們,不是為了報復,乃是讓他們悔改,並要知道他家中的情況。
他指定要將他們的小弟兄帶來,以證實他們的話,這樣就使他們想到以前對待約瑟的罪行,雖然他們可能已經忘記了,上帝卻沒有忘記,他要報應他們,也是要叫他們的良心醒悟過來,能知罪悔改,但這仍使他們的父親雅各受苦、悲傷許久。
創四十一37-57
由於約瑟為法老解夢合宜,他的建議合理,而被法老和他的臣僕所接納,認為他裡面有上帝的靈和但以理一樣(但五14),將他升高作宰相,派他治理全地。
這時脫去囚衣,穿上了細麻衣,戴上印戒和金鏈,並賜給他新名和妻子。此時他年卅歲,和大衛作王及耶穌出來傳道同年(撒下五4; 路三23)。
荒年未到以前,他生了兩個兒子,在為他們所起的名中,都有感謝上帝的恩典之意。七豐年一過,全地有大饑荒正如約瑟所說的。
從上帝來的啟示必定應驗,而人所作的夢卻不可都信(傳五7),實在是上帝在人的國中掌權,王的心在耶和華的手中隨意流轉(但四17;箴廿一1)。
創四十一l-36
上帝見約瑟被囚的日子滿了,就使法老作夢,但因無人能解,於是酒政想起了約瑟,提他出監為法老解夢。
他將解夢之能歸於上帝, 法老夢見七隻肥壯、美好的母牛被七隻瘦弱、醜陋的母牛吃了。又夢見七個飽滿、佳美的麥穗被七個枯槁、細弱麥穗吞盡。約瑟為他解夢,乃是七個豐年的糧食,將要被七個荒年所吞滅。
這時上帝的指示,叫法老要聚斂豐年的糧食,以免被饑荒所滅。不但指出世界所有的現象絕不是長久豐收,而可能是災荒很快來到,並預表末世七年大災難。將全世界的情況都改變了。
世界並不是可靠安居之地,只有信靠、服從約瑟所預表的基督才能得活。
創卅六1-43
以掃本是以撒的長子,但他因一點食物賣掉了長子的名分,所以他的後代就不能承受上帝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應許,而且漸漸地從歷史上消失。
這裡只簡單地記載以掃的子孫至三四代及一些族長和王,不過上帝仍因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以撒對他的祝福,賜給他們西珥山為業(申二5)。 而雅各的後裔——以色列人才是承受上帝應許給他祖和父為業之迦南地的人。
以掃後裔的其中一支——亞瑪力人(創卅六12),後來成為以色列的仇敵,常攻打和壓迫以色列人,可以代表屬肉體和屬血氣的象徵和勢力(出十七8、16;民十四45,甘四20。士三13,六3;撒上十五8-9)。他們終必消滅(俄1-2、 10、18)。
一. 引言
神的本質先呈現在衪的自我啟示中,繼而藉著在祂子民中的作為,具體地闡述出來。
二. 神的本質
舊約裡沒有出現過「理論上的無神論」,只出現過「生活上的無神論」,即否認神在生活上與他們有任何關聯(耶5:
12)。然而,舊約時代的人似乎認為,這些論證全都是不需要的,因為神的存在已傳遍地極(詩篇9:
1-3)。瑪拉基書的經文其實已暗示,因為衪是神,所以人才能保持與衪的關係;倘若衪是人,祂就早已厭倦以色列人的悖逆。因此,祂的本質是:
三. 神的性格和作為
從神的作為,我們可以真正明白衪的本性,和清楚地了解衪是怎樣一位神。
四. 啟示的媒介(四種)
綜觀舊約的歷史,當中都流露一個信念:神可以在任何地方和時候出現,並且神的自由可以使衪利用任何可見之物,來呈現衪的同在,包括:
舊約的「著作類」有不同的作用,如詩篇可供以色列人在崇拜儀典上誦讀;箴言可作學校的課本;約伯記旨在解決一個人生困局和神學疑難。
然而但以理書的目的卻很難一言以蔽之,因該書的結構和內容複雜。但以理書基本上可說是故事,是有關但以理生平片斷的傳記;嚴格來說,它不是一本預言書;根據現代意義,也不算是歷史書。該書所載有很多是夢境和夢之解釋。不過,從「歷史」這角度可引出本書的目的。但以理書是要揭示歷史的神學意義。
前6章寫但以理並他的3個朋友的幾項經歷,目的不是要以一波三折的故事情節來滿足讀者的好奇心,而是要向讀者顯示深刻的道理和教訓。舊約神學一貫強調的是,以色列的上帝親自參與人類的生活和歷史,所以讀聖經的歷史就是要發現上帝干預人事的種種見證,得知上帝人關係如何連合。但以理書開篇數章即向讀者顯示了一個篤信上帝的人如何生活,如何面對生活中出現的各種事端。這不啻是一段教人如何生活的歷史記載。
後6章專述但以理的夢。這6章的夢境和解夢之說雖然不易理解,但「歷史」的主題仍顯而易見。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的重點並非記錄歷史事件,而是揭示歷史的意義和世界的未來。
從聖經觀點來看,人類社會現今或未來的事都如同過去的歷史。但以理所見的種種異象,雖然有關各國霸業的興替,但更基本的主題是上帝的權能遠超萬國萬民之上。人類歷史往往似為混亂和爭鬥的結集,實則卻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並按著上帝的旨意向著既定的目標移動。儘管但以理書書末的細節意義含糊,身處危難的人仍得以心存盼望。
書中所謂「末時」(但十二9)的含義,現今雖不能理解,但對篤信上帝的人來說,那歷史的盡頭卻充滿了無限的希望(但十二 13)。由此可以說,但以理書的目的即在於揭示歷史的意義:一方面從過去的歷史學習,另一方面對現今及未來的發展充滿盼望。
但以理書也涉及一些重大的神學論題,如人的信仰、上帝的救恩、啟示的性質等等,尤值得注意的是該書所提出的復活觀。
人死後復活而接受審判之說是新約的重大論題之一,然而並非舊約的中心大題。希伯來人信仰的焦點尚停留在人世的現實生活上。一些經文雖然也透露過對死後生命的希望,但未作清晰明確的正面闡述。及至舊約後期的著述,尤其是以西結書和但以理書,才有較清晰的復活觀。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主要見於十二章2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許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復活之教義使人在理解現今和未來的 歷史時有了盼望的基礎。各國之間的爭戰動亂是歷史常事。我們相信上帝是歷史主宰,但歷史的洪流不斷,已死的人卻又如何呢?但以理書對這個疑問作出了明確的回答。它指出,死者要復活,神要根據每人在歷史上的表現審判他們;一些人要得永生的獎賞,另一些人則要永遠的定罪受辱。
但以理筆下的死後生命與希臘人的靈魂不死觀是迥然有別的。
以色列人所謂的生命是內在之靈與外在之體的總合,包括了外在與內在的生命。故此希臘人所謂脫離身體之靈魂不朽說,對猶太人來說,死後仍有實質生命延續是充滿神祕的概念。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在這黯然無光的世界上給世人看到了希望之光,並知道人在世上的所作所為的重要,那將是未來審判的依據。復活論使人對生命有更深遠的觀點,看到生命並不以身體死亡為終點。現世儘管未見正義伸張,但終極來說,必有公義昭雪的一天;現世得意的惡人在死後將要受到神正義的審判。
因此,但以理書所講的就是歷史和希望。面對今世的生命,但以理書前6章以但以理的人生經歷示範於人;而在戰爭和普世動亂之中,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顯示上帝的主權和祂在歷史中的目的;最後,關乎死亡,但以理書提出了復活和審判之事。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佔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僕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裡,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它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
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
(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 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 (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 (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要瞭解舊約我們必須瞭解摩西五經,舊約的歷史書,先知書和智慧書的基礎就是摩西五經,特別是五經中的律法……祭祀和法律制度,這些律法是上帝為以色列人立下的 生活現則,是舊約的宗教政治與社會結構的基礎;不明白上帝這個結構,就很難瞭解舊約,因為舊約其他部分經常會涉及這些基本結構,假定讀者已對它有所瞭解,然後直接談論這些律法的含義與應用。而且,在摩西五經中,我們可以看到舊約精神之所在,要知道舊約有關救恩的教訓,最好便是從五經入手。
1、全能者的揀選
創世記共有五十章,摩西共用十至十一章記載創世至亞伯拉罕這一段悠長的歷史,卻用了幾乎四十章記錄列祖的事蹟。創世記的主旨似乎可以從這個重點看出來。創世記主要是在談論列祖的事蹟,而在敍述列祖的事蹟時,主要的興趣又是在指出上帝為何揀選了以色列人的祖先,為以後出埃及的事鋪路。
上帝揀選的恩典,可以從上帝與列祖的立約看出來。創世記中記載上帝與人立約,都是上帝採取主動,是祂先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而且每次的顯現都是給他們一個應許;在雅各的事上,我們特別看到上帝揀選的恩典:上帝主動向一個因行詭詐而逃命的人顯現,給他應許(創二十八:11-17)。上帝給列祖的應許,是包括了一塊土地,無數的子孫與一個國度,成為世上萬民得福的緣由(創十二:1-3,十五:1-5,十七;1-8)。而這應許的實現,是由於上帝的同在:亞伯拉罕每到一地,必築一座壇;以撒因上帝的同在,能在迦南地生存,而且化敵為友;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在舅父家興宗立業;約瑟也因上帝的同在而轉危為安,使整個家庭得以生存。難怪後來摩西在申命記對以色列人說:“祂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四:37)“耶和華你的上帝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九4-6)這是舊約本身對五經中事蹟的解釋。
2、耶和華的救贖
耶和華的救贖是出埃及事蹟明顯的主題。上帝呼召摩西的時候,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出三:12;參四:22-23)上帝的同在使出埃及的事實可以實現,而出埃及,根據摩西五經,並不僅是使以色列人能脫離奴役,而是帶來更要緊的結果:有自由事奉耶和華,因此,在出埃及記十九章開始,便述說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敬拜上帝,特別是二次重複他們建立會幕敬拜上帝,而以上帝的榮耀遮蓋會幕為結束(出四十:34-38)……會幕是上帝同在的地方(出二十五:8),會幕中有約櫃是耶和華的寶座(出二十五:20-22)。
在這背景下,我們也可以找到了西乃山律法的意思。西乃山之約是上帝救贖之後的事,是以色列人對上帝救贖的回應(出十九:4-6,二十四:3,7)這是聖經中律法的基本精神。西乃山的律法是以十條誡命為綱要,包括了人對上帝的責任與人對人的責任(出二十:1-17),仔細的含意,則記在出埃及記二十一:1至二十三:33。細讀的話,我們可看到一再強調的思想是:上帝怎樣從埃及救你們,所以你們也要以同樣的行動對上帝對人。因此,五經本身便指出可以用“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4-5),及“愛人如己”的社會行為(利十九:18)來做為律法的總綱。
這種愛上帝愛人的原則,實際的表現也可以說是利未記所說的“分別為聖”:“你們要聖潔,因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十九:2)這種聖潔的生活,便將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和迦南人的差別表現了出來(利十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