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救贖中解放:啟1:5-6及5:9-10
以下的詮釋資料是出自菲倫莎(Elisabeth Schussler Fiorenza)的啟示錄註釋書。
啟1:5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
從死裡首先復活、
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他愛我們,
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lusanti)罪惡,
啟1:6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
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5:9 他們唱新歌,說:
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
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
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hgorasav)了人來,
叫他們歸於神,
啟5:10 又叫他們成為國民,
作祭司歸於神,
在地上執掌王權。
(一)經文中的主要解放觀念
一向以來,基督教的神學均受非議,因為只把基督的救贖以屬靈的角度來認識或只當它是關於個人靈魂的拯救,反而不會從一個實際現況(Sitz im leben)來詮釋。如果救贖是這樣看的話,那它只是關切個人的靈命,只是把靈魂從罪惡的世界帶到神的屬靈國度/群體。菲倫莎認為啟示錄的作者約翰,並不只是關心這屬靈層面的救贖意義,並且也關心當時的政治和社會經濟情況。
她認為,約翰的救贖不只是要說明從奴隸的綑綁中被解放出來,並且要指出耶穌基督的救贖賜與人新的尊嚴。約翰是藉著國度/國民(basileia/kingdom)和祭司(hieries/priests)的觀念來詮釋這尊嚴。這兩個觀念的意義是針對民眾受制於政治和屬世權勢的解放(經文中使用「解放」和「買〔贖〕了」這兩個字眼)。
約翰使用這兩個觀念是因為當時的宗教與政治是互相密切聯系的。約翰雖然藉著救贖來表達這解放的信息,但是解放並不是現在就可以達到,而是必須先改革地上的權勢和社會。當撒旦及牠在地上所傀儡的羅馬帝國消滅後,解放才會來臨。也就是說,當神和衪的羔羊在地上掌權,救贖才會完全實現。這解放的國度/國民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當中沒有悲哀、飢餓、苦難、死亡,並且人人皆為祭司。
也只有這樣的詮釋,才可具體的解釋這兩段經文。不然屬靈的解釋只帶來幻想。
(二)經文分析
這幾節經文都是以詩歌體裁編寫出來,與整卷書的形式相符。兩段經文都有許多相似之處。
兩段中有三個平行觀念:
一. 1:5 說明 基督現在愛的行動。
平行5:9 基督那暴力的死亡。
二. 1:5 說明 國民因藉羔羊的血得解放。
平行5:9 藉著基督的血買贖了神的子民。
三. 1:6 使被解放的人作為國民,作神的祭司。而神的權能直到永永遠遠。
平行5:10 使被解放的人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第三個平行觀念最終指出後來那些得了完全解放的國民,他們是在「地上執掌王權」。這是可能的,不過必須在完全的解放以後。
(三)解經:基督的積極行動
啟1:4約翰清楚表達基督的三個特別身份:「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的」、「為世上君王元首的」。這三個身份皆要說明基督不只是那復活的主,也是世上的君王。任何世上的政權皆不能與衪的替比。只有衪,只有靠著衪,必能完成解放的工作。
這三個榮譽的身份,加上三個積極行動(以「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神的祭司」),最後加上一個榮耀頌(1:8),組合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讚美詩歌。
菲倫莎繼續註釋這幾節經文。發現當中的觀念也出現在其他新約書卷中。她結論說,這些觀念一起反映了當時的現實情況(Sitz im leben)。這正是當時的基督徒要求的解放,不只是屬靈的,並且是現實情況的。
「他愛(agapao)我們」。這是新約常出現的觀念;基督愛衪的子民。一般上,新約指基督或神的愛多使用過去式動詞。可是這裡的現在式動詞說明基督看重現在的愛,即使這些子民處在苦難和逼迫中。
「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血可潔淨罪的觀念早就在存在聖經裡。一般上,新約多數指基督以血來潔淨/洗去人的罪的“洗禮”。但是這裡使用脫離(lusanti),指明救贖的意義。基督是要以自己的血來救贖罪人。這裡救贖含有解放的意義;基督是要把人從過去的惡行中解放出來。
「祭司的國度」(basileian hiereis)。原文祭司們(眾數)的國度(單數)。出自舊約出19:6(彼前2:9)。「成為」(poiein/to
make)含有“設立”的意義,如可3:14-19,主設立門徒,或徒2:36基督被設立為主為彌賽亞了。也就是說神設立這些被贖的子民一個新的身份,新的尊嚴。最接近的背景可參考撒上12:6;王上12:31;13:33-34,指國中子民可作為祭司即使不是出自利未支派。這新的身份含有君王的意義,不再受軍主/地主的壓制。不再受任何宗教措施,各人可自由的敬拜上帝。
(啟5:9-10:各人唱新歌)
相信約翰是害怕他的讀者把這救贖/解放當著是已完成了的事,而不再注重現今的情況,因此特別寫下這首新歌。
這新歌是由廿四位長老唱出,確定這羔羊配為世界君王的身份。有三個原因說明基督如何配掌管地上的王權:因為衪曾被殺、因為衪買贖了許多人、因為衪使這些子民成為國民並作祭司。
「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贖了人來」。買贖的代價是羔羊的血,說明這代價是如何寶貴。「買贖」(hgorasav)一般指商業上的買賣(啟3:18;13:17)。也是指當時買賣奴隸的交易。或是指當時以一個贖價贖回奴隸的事情。這個背景可參考出埃及記上帝如何在逾越節以逾越節的羔羊買贖並解放了在埃及當奴擄的以列色人。如今基督徒都是上帝藉著基督的血被贖出來的人。這是當今的解放,是真貴的。
「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當時被解放了的奴擄或是戰奴將被安排進入正常的社會中。這裡被解放了的子民卻是被上帝安排成為正式的國民(不再是暴政的草民),作祭司(不受任何不公平條例的壓制,自由的信仰和敬拜),執掌王權(不再是由一人/一群人當權,每個人皆民主的參與國家的統治)。
這新歌因此是以經濟和政治的觀念裡被表達出來。
(四)當今的意義:末世的寄望
經文中解放的意義並不是已經完成了。約翰是要求他的讀者注重“末世”(eschatological)的意義。只要巴比倫這獸(軍政/暴權)繼續在地上掌權,基督徒皆要存有一個末世的心態。他們必須繼續為這解放“奮鬥”。並且這解放不只是屬靈上的,而且也是實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