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林前16:8節的記載,保羅寫這書信時住在以弗所,那時應是冬天或是春天,因為他計劃停留至五旬節。當日以弗所羅馬帝國第二大城,在耶路撒冷被毀後成為基督教中心。保羅在以弗所前後工作大約三年(徒20:20)。保羅寫這書信的時候,大約是55-56AD,他也五十五歲,離開了哥林多大約三至四年。哥林多教會眾多問題的產生,就是在這短短的三、四年間的事。
按世人的歷史來說,徒18:12節記載了迦流作亞該亞方伯。按羅馬人記載,他是在52AD六月至九月為亞該亞的方伯。這樣記保羅是在52AD未離開了哥林多。
若果將哥林多前書放在使徒行傳中,它應是寫於第十九章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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