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論信徒相告


     林前6:1-8
 
    保羅的看法是信徒如有紛爭,應該在主內的人面前解決,不應該告到外面的人那裡去。
 
    以目前法治的時代,教會之間如果有財務糾紛,通常會訴諸法庭。你覺得保羅的建議可行嗎?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