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哥林多傳道,時逾1年(主後50-51;Acts 18迦流於:12-17;51年7月1日到任),返回耶路撒冷作短暫的停留後,又開始第三次宣教旅程,途經以弗所,在那裏達3年(徒19:21-22;林前16:3-8)。寫作日期約為54-55年,由提摩太送信(林前四:17)。
有些資料顯示保羅總共寫四封信給哥林多教會(證主聖經百科全書,1995)。大多數學者認為保羅總共寫五封信給哥林多教會:第一封先前的信已散佚。這封信有遭哥林多教會誤解之處;但我們已無法獲悉信中詳情(林前5:9)。
保羅從「革來氏家裏的人」(林前1:11)得知哥林多教會有派系之爭,口述第二封哥林多教會信,”你們的信或流淚的信(7:1)”,保羅回答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詢問的男女嫁娶的問題 (林後2:3-4;7:8 &12)。
第三封信是保羅見哥林多教會每下愈況,於是寫林前,可能還去了一趟哥林多。(林後12:14;13:1 – 2)
第四封是林後 1-9章。
第五封是林後10-13章。
前所述寫了第四封嚴厲的信後,保羅迫不及待等提多回報消息,就往馬其頓去。在那裏,他遇到了提多,知道一切都很好,或許在腓立比寫了林後1-9章和鼓勵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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