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婦女講道的問題


林前11:514:34-35
 
    從哥林多前書11:5 保羅吩咐女人禱告或講道一定要蒙頭來看,他並未禁止婦女講道,只強調要蒙頭,因為那是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意思是不可自高。
 
    至於哥林多前書 14:34-35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這個吩咐讓許多人感到難以理解。大部份的解經家都認為這是針對當時社會習俗所定的一般性原則;由於婦女在當時 受教育的機會很少,社會地位低落,在公眾場合很少發言,信了主的婦女如果標新立異,提倡自由,強調在基督裡不分男女(3:28),在聚會中任意發言,反而會讓不信主的人看輕,福音受到譭謗。
 
    保羅禁止婦女在會中說話,需要在這樣的背景底下來瞭解。陳終道牧師更具體地說,保羅並不是禁止女傳道講道,而是指婦女在聚會中隨便發問、說話,這在當時被視為不妥。坎伯‧摩根牧師則認為那是針對婦女聚會時竊竊私語、辯論不停而言。
 
    提摩太前書2:12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這裡的「講道」,原文是「教訓」的意思。保羅認為女人教訓男人、轄管男人是不相宜的。
 
    綜合上面所論,保羅並未禁止婦女講道,只提出婦女講道時應該注意的事項。當時婦女受教育的機會非常少,講道的機會更少,教會可能不知如何處理,因此保羅認為有必要提出來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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