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 星期三

猶大之事蹟

 

  創卅八1-30

      在雅各的眾子中,我們特別提出猶大的事,是因為他的後裔是最大的支派,是大衛王的祖先,耶穌也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來七14)。

      這裡記載的事雖然是一件家醜,但有它的意義。當時兄死,弟娶嫂為立後是一種慣例,因二長子死去,不願三子娶長媳他瑪氏為妻,於是叫她回父家等候。 但等了許久仍未娶她,因此她扮作妓女,由猶太懷孕,以歸猶大家。

      猶大本以為她是淫婦,但卻看到印、帶子和杖,就承認是自己的,而以他瑪為義,腹內雙生、相爭出生,卻都出現在耶穌的家譜中(太一3)。

      猶太兩個兒子因干犯了至死的罪而死,但猶大並沒有犯至死的罪就沒有死。他承認他瑪有義,表明自己不義,有悔罪之心,以後不再犯罪。

      他蒙上帝赦免,可以不影響子孫,如大衛與烏利亞的妻子在罪中所生的兒子死了,但蒙赦罪後生了所羅門,卻為上帝喜愛(撒下十二13、15、 18、24-25)。上帝有赦免之恩,使人敬畏他(詩一三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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