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 星期五

新約為舊約所定的標題

 

    新約作者稱這項計劃或發展為『應許』(epangelia)。在新約的每一部份,幾乎都可以找到經文,提到『應許』為舊約教訓的精髓,這類經文近40處之多。而且,只提到一項應許、一個計劃。當保羅站在被告席上分訴時,曾斷然肯定地說︰ 現在我站在這裡受審,是因為指望上帝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上帝,都指望得著。  ——徒廿六6-7 

     故此,他的信念是基於一項應許,而非一個預言,或一堆零散的預測。那是上帝施恩亞伯拉罕,並藉著他賜福全世界的特定的單一計劃。

     這項應許乃是賜給亞伯拉罕,並且重復賜給以撒、雅各及大衛的。希伯來書作者說道,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希伯來書六 13-15,17)。

  甚且,以撒、雅各也成了『與他同得應許的子孫』。但『他們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希伯來書十一9,39-40)。

   這段經文並不是要提出矛盾,而是將接受應許之言(此乃整體應驗的部份樣本)及各方面的漸次應驗作一區別。顯然,他們都還沒有得到最後一層的應驗,但他們卻 得著應許的證據,他們『得了應許』,『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希伯來書十一33,39)

  同樣的,保羅也認定『這應許』是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是屬乎恩典,並 要『歸給一切後裔』,『使他們可以承受世界』(羅四13,16)。

       而這項應許又是由許多細目所組成的,或許正因如此,新約作者談到應許時,總是用復數形式。這位作者常用復數形帶冠詞︰『應許列祖的話』(羅十五8-9;參九4)或『蒙應許』的亞伯拉罕。(來七6;參十一13,17)

  但使用復數形,並不削弱以一項應許來包羅所有應許的概念,包括賜福與警告、以色列與列國、彌賽亞與歷代所有的信徒團體,甚且也指出他多方面的特質與廣博的範疇。

      對新約作者而言,上帝的這項應許總結了所有上帝將要做的事,以及舊約所說的一切。並且,他要在每一段新時期中繼續工作。各種不同的人物都包含在這項應許裡,這應許也是給外邦人的福音(加三8,14,29;弗一13;二12;三6-7);從死裡復活的教義(徒廿六6-8;提後一1;來九15;十36;彼後三 4,9;約壹二24-25),聖靈應許的新豐盛(路廿四49;徒二33-39;加三14);由罪和罪果中得蒙救贖的教義(羅四2-5,9-10;雅二 21-23);以及最大的應許——耶穌彌賽亞(路一69-70,72-73;徒二38-39;三25-26;七2,17-18;十三23,32-33;加 三12)。

      在舊約中,這應許一再應驗,並且逐步應驗在彌賽亞僕人的兩次降臨上。甚至,在兩次降臨之後,這項應許仍在進行,直到永世,仍在實踐,永不取消或變更(加三 15-18;來六13,17-18)。第一世紀的人們相信,跟據來六18(注意這里說的『我們』『主格』與『我們』『受格』),上帝已經賜給他們兩項不能動搖、不能改變的證據,保證這項應許對他們而言,是不變也不滅的,正如對列祖一般,一是上帝應許的聖言(創十二;十五),一是上帝的起誓(創廿二)。如此,上帝就在永恆裡約束了自己。

      新約作者的特殊措辭,也運用了舊約所用的術語或意象。同樣地,以他們的立場顯示出一項強烈的預言,例如︰多次提到『我的兒子』,『我的聖者』、『僕人』、 『蒙揀選的那位』、『彌賽亞』、『國度』、『枝條』、『苗裔』、『大衛的燈台』、『後裔』、『耶西的根』、『角』、『獅子』、『星』等等。在他們的眼中, 他們是獻身於一項持續的教義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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