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使徒行傳之背景

  
路加關於基督教建教運動的記載,是以羅馬帝國和巴勒斯坦在主後3060年的30年歷史為背景的。略提一下該時期的歷史與地理情勢,對理解使徒行傳是極有必要的。

  使徒行傳一至十二章記錄基督教運動開始於羅馬帝國的敘利亞省,其中包括猶大和撒瑪利亞這兩個地區。主後一世紀統治那些地區的最高行政官為羅馬的「巡撫」或「總督」或猶太人的傀儡王。在耶穌殉難與復活之際(主後30?),彼拉多任猶大並撒瑪利亞的巡撫(主後26-36),加利利則由希律安提帕治理(主前4至主後39),而提庇留是羅馬皇帝(主後14-37)。使徒行傳一至十二章所記之事,發生於主後3040年這個時期。

  掃羅歸主(第九章)一般都認為在主後33年。 在這重要事件發生以前,早期教會遭受迫害,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之事(第七章)更把迫害推向高潮。掃羅更在猶太宗教領袖的認可下,追捕基督徒至大馬色(第九 章)。問題是:掌握宗主大權的羅馬當局對猶太公議會這種恣意妄為的行徑怎麼能聽之任之呢?其實,這正是羅馬帝國的一個國策。羅馬帝國給屬土地區人民有限的 自主權,特別是在宗教事務上。所以,巴勒斯坦的宗教裁治權是掌握在祭司長、文士和法利賽人手中的。他們雖然無處人死刑之權柄,但像司提反這類案件既已發 生,羅馬當局如彼拉多巡撫就盡量保持超然態度而不聞不問,以保持相對的穩定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宗教犯」即使逃亡外省,猶太公議會也可將犯人緝捕歸案, 因此,掃羅跑到大馬色拘捕信徒是可被允准的(9:1-2)。

  猶太公議會在耶路撒冷肆無忌憚地迫害基督徒(8:1-3),使他們紛紛逃至猶太其餘地區和北部的撒瑪利亞。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的嫌隙是由來已久的。約翰福音四章9節記一個撒瑪利亞婦女和耶穌的故事說:「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此語足可為證。猶太人一向視撒瑪利亞人在種族和宗教上混雜不純,這是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國破之後,亞述人徙異民入撒瑪利亞,與猶太人雜處所造成的結果。猶太人自流徙歸回後(約主前500),雖幾度努力欲彌合前隙,但都不成功;加之猶太人在耶路撒冷重修聖殿之後(約4:20),撒瑪利亞人於基利心山也自建一殿以示分庭抗禮,雙方的裂痕便更加分明了。由此可見,腓利毅然往撒瑪利亞傳道的意義該多麼重大:這一創舉標誌著基督教的信仰已衝破猶太教的狹隘藩籬。

  此後10年關於基督教的發展情況,幾乎沒留下甚麼傳世的記載。自掃羅歸主並返回大數家鄉以來,形勢已漸趨安定,教會得以鞏固,穩定發展(9:31-11:26)。從加拉太書一章1821節所載,以及保羅偕西拉於第二次佈道旅行時已有教會建立的情況看來(15:40-41),保羅在這10年間並未置閒,而是積極參加了外邦的宣教活動(從13:19之後,「掃羅」之名於行文中便不再使用)。

  主後41年,革 老丟任羅馬皇帝,封希律亞基帕一世為猶大王(其時猶大巡撫彼拉多已因政聲不善而去職多年)。他是大希律王與猶太王妃瑪利暗之孫。因有猶太血緣關係,他較前 朝諸王都更受臣民擁戴。他則為了沽名釣譽而一味支持猶太教首的清教運動,遂有耶路撒冷反基督教會暴行之再起。使徒行傳十二章記雅各(使徒約翰之兄)殉道, 彼得下獄,均是這一時期的事。使徒行傳十二章2023節記亞基帕一世之死;猶太史家約瑟夫也有相應的記載,且記其卒於主後44年。

  安提阿教會為耶路撒冷教會賑災募捐一事(11:27-29),可作為確定早期教會年代的第二個依據。據路加記載,羅馬皇帝革老丟在位期間(主後41-54)有大饑荒發生(11:28);約瑟夫的《猶太古史》(成書於一世紀末)記載4448年間巴勒斯坦的大饑荒。據使徒行傳十二章25節,巴拿巴與保羅,是在亞基帕一世死後完成其賑災使命,因此可以推斷那次賑災之行是在主後45年左右。

  據使徒行傳記載,主後45年左右保羅奉派往外邦佈道(13:1-3)。當時的羅馬帝國就成了他佈道活動的歷史和地理背景。是時,羅馬政府對帝國內的各種宗教均採取寬容政策;加之通行於帝國全境的希臘語和四通八達的水陸交通網,遂為保羅遠涉四方的佈道活動鋪平了道路。

  保羅與巴拿巴第一次佈道旅行(主後46-47), 是經地中海東北角的島省居比路西入加拉太省,在該省南部各城如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都建立了教會。加拉太在小亞細亞,連接北面的黑海、西面的愛 琴海和南面的地中海。上述諸城都是羅馬帝國重要的殖民前哨,居民成分混雜,猶太居民也為數不少。保羅往往先到這些猶太社團中的猶太會堂傳道,但每每遇到激 烈的反對(十三,十四章)。

  耶路撒冷教會議會討論猶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間的差異時(十五章),當在主後48年。保羅隨即便開始了第二次佈道旅行,他先穿過他的本鄉基利家、加拉太(已有福音傳到的地區),再經愛琴海邊的特羅亞而抵馬其頓,最後直下亞該亞(即希臘半島,15:40-18:22)。這一次,馬其頓重鎮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也都建立了教會。

  保羅在哥林多的一年半(18:11),可以肯定是在主後5152年,根據如下:希臘中部城市德爾斐的廢墟中,有碑銘記錄迦流於51年任亞該亞總督。使徒行傳十八章1217節記載了仇視基督教的猶太人向迦流控告保羅的情形。顯而易見,這些猶太人欲在新官上任伊始,便以先入之言來影響他以贏得他的支持。由此可以斷定,保羅在哥林多逗留的時間,適逢迦流履新前後。

  保羅在哥林多結識百基拉與亞居拉(18:1-2), 也是一個有意義的歷史細節。當時他們剛離開羅馬,是由於革老丟下令驅逐猶太人,把一切猶太人一律逐出了羅馬城。這事的起因可以從羅馬傳記史家綏屯紐的著作 《革老丟傳》中得到解釋。該書記載,是時基督教傳入羅馬的猶太會堂,因此引起衝突騷亂,革老丟可能以此為由下了這道命令。那時在羅馬官方眼中,基督教是猶 太教的旁支。

  路加記述保羅返巴勒斯坦並第三次佈道旅行的經歷,其中有一個矚目的歷史問題,就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的狀況(13:13-19:7)。使徒行傳十八章2428節 記一位有學問的猶太人亞波羅在以弗所會堂熱心宣講耶穌的道,但他顯然尚沒有加入基督教會,因為他只受了施洗約翰的悔改洗禮,並未奉耶穌之名受洗。當保羅抵 以弗所,此人已去了哥林多,向保羅於前一年新立的教會講道。保羅在以弗所又遇到施洗約翰的幾位門徒,他們跟亞波羅一樣,只受了約翰的悔改洗禮,而尚未接受 基督徒的洗禮。

  使徒行傳和福音書的記載,顯示耶穌開始傳道時,施洗約翰倡行的悔改運動並未結束,約翰顯然仍繼續施洗直至其死(約3:22-24),及至死後,他的門徒又繼承其事。亞波羅和其他幾位門徒在以弗所的活動,可以說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繼續傳道的明證。最終他們都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徒18:25);就他們不知有基督徒的洗禮,也不知有聖靈一事來看(19:2-4),可知早期基督教在信仰和實踐上已存在著很大的分歧。

  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始於以弗所的3年佈道(19:1-20:1),繼而一路訪問前次旅行所建立的教會(20:2-12),然後返耶路撒冷,在那裏被捕,其時約在五十年代中(主後53-57)。保羅被解往該撒利亞巡撫衙門受審(23:2324:23),其時在57年左右。巡撫腓力斯不能定保羅罪,但為了討好猶太人,竟將保羅收監,羈押兩年之久不加聞問,直到波求非斯都走馬上任(主後59-60),保羅的案情才有了轉機。約瑟夫記述腓力斯之去職,是對猶太人和外邦人爭釁之事處理不當所致。

  新巡撫非斯都對保羅一案無所適從,但也想討好猶太人(25:1-9)。猶太領袖摸透了他的心理,便一味施加壓力,欲逞殺保羅之志。保羅知事已危急,便行使羅馬公民權,上訴於御前法庭,籲請該撒親審其案(25:10-12),終使此案擺脫了耶路撒冷的影響。

  按定判,非斯都須備好案情報告一份上呈御覽,但苦於對案情不甚了了(25:25-27),便請希律王亞基帕二世咨議。亞基帕顯然是與其姊正預備拜晤新到任的羅馬巡撫(25:13)。他是希律王亞基帕一世之子,可算是猶太裔;於主後50100年間治理巴勒斯坦部分地區。他有任命猶太大祭司的權柄,也熟悉猶太教傳統,故對保羅一案的瞭解較深刻,他的地位也較適切審斷此案。亞基帕與非斯都之親訊保羅(26:1-29),似已承認保羅無罪(26:31),但保羅既已提出上訴,巡撫也必須按章辦事,將案子處理(26:32)。

  從使徒行傳的記載可以看出,保羅在以後兩年期間行動尚有相當的自由(28:30),這看似不尋常,卻正反映羅馬法的一個事實:羅馬公民,尤其是上訴皇帝的羅馬公民,即使在押也是優待一等的。

  目前尚無充足證據說明使徒行傳竣筆之日(約主後61-62),就是保羅殉道之時。羅馬大火和尼祿以羅馬大火為藉口策劃對基督徒的大迫害,顯然尚在數年之後(主後64)。保羅一案極可能已遭駁回,非斯都和亞基帕對保羅案有利的判詞更可能是駁回的理由。保羅殉道很可能是在後來對基督徒實行全面大迫害的時期。這一結論與四世紀的教會史學家優西比烏的說法完全相符的。他記述保羅繼續四處佈道,後來終於在尼祿的大迫害中殉道。

使徒行傳寫作時地和收信人


  關於使徒行傳寫作的日期和地點,由於書內無 明確指示,說法是相當紛紜的。至於收信人,路加在書內已有交代,已無可置疑。他一開首就明說是寫給提阿非羅,並說已寫了論述耶穌生平的前書。這「前書」當 指路加福音無疑。路加福音的序指明,作者「提筆作書」是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路1:1-4)。

提阿非羅其人種種已難考證。有解經家以為「提阿非羅」之意是「愛上帝者」,故可能是虛擬,泛指基督徒讀者。可是「大人」的尊稱似又否定了此說,因為「大人」之稱在當時羅馬社會只用以稱謂社會政治地位極高的官員(參23:2624:2對腓力斯的稱呼,以及徒26:25對非都斯的稱呼)。由此觀之,路加寫此兩書確是要贈給一位羅馬的官員,這是可以肯定的。

  關於使徒行傳的寫作年代,學者的意見也有很大分歧。一說把成書的時間定在一世紀的最後25年之內。這成書較晚的觀念基本出自對路加福音成書年代的制定。既然福音書成書在前,且路加寫耶穌生平是根據目擊者的記述(可能包括成書於六十年代的馬可福音),那麼使徒行傳的成書就不會早於主後85年。

  此說的另一根據是對使徒行傳的神學分析。該說認為,使徒行傳描述的教會已在歷史中穩定下來,已接受了在主再來以前,他們仍需等待一段長時期。而主後70年的猶太人叛亂及耶路撒冷的陷落,使教會對主快將再來之期望推至高潮。這熱切期望的冷卻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另一說把寫作的時間定在主後70年或稍後。主後6670年 的猶太叛亂,以耶路撒冷城的毀滅告終,也使原本合法的猶太教信仰的信譽一落千丈;基督教運動向被視為猶太教的支流,自然也有敵對羅馬之嫌,愈來愈多基督徒 被指控與羅馬為敵。細讀使徒行傳可知,路加寫此書的目的之一,似是為基督教申辯,解脫與羅馬政府為敵的罪名。路加歷陳原委,說明羅馬官員雖多方究詰查證, 卻益見基督徒的清白無辜;保羅則更是完全清白(16:3918:14-1719:3723:2925:2526:32)。路加也清楚記述,甚至保羅在帝國的中心羅馬城傳道也是羅馬官員允准的(28:16-31)。

第三說把寫作的時間定得更早,接近保羅在羅馬繫獄的時間(六十年代初)。這早期成書的理由有如下有力的支持:

1. 使 徒行傳寫到保羅在羅馬佈道,但審訊尚未開始之際即戛然而止,這說明該書很可能即成於此時。當然,路加的記述到此為止,也可能是由於他的目的已達,即表明福 音如何由耶路撒冷傳到羅馬。但假若保羅已在該撒面前為福音辯護,而路加在結束他的記述以前竟隻字不提,這似是極不可能的事。

2. 使徒行傳記錄了許多保羅時代的仔細資料,如巴勒斯坦和羅馬各省的地理情況、歷史背景、政治制度等。像這些具體而細微的資料,包括許多第一代基督徒,當朝王公、各省督撫的真名實姓,若非記於當時,而擱到六十年代以後再動筆追記,恐怕就不會如此準確詳盡。

3. 早期成書的第三個證據是:路加寫使徒行傳並未徵引保羅書信。須知保羅書信是關於保羅個人和初期教會情況的第一手重要資料,路加卻沒有採用。這顯然是他手頭沒有這些書信,同時也可以說明路加與保羅的記載在若干歷史細節上的某些出入。

4. 路加的記述,是針對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種種指控而為基督教辯護,最合理的時間當在基督教雖已披嫌蒙忌但尚未遭明令禁止之時,這就應在尼群統治下的宗教大迫害爆發之前,即主後64年以前。

  這早期成書的說法完全符合如下論點,即:保羅繫獄期間,路加也在羅馬,一邊著書、一邊等候開庭審訊。新約學者蒙克指出,路加急寫其書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意圖影響審訊的結果。路加將基督教和保羅的實情描述出來,顯然是希望保羅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可以繼續。

  但是,路加福音的成書時間,不少學者已考定 為七十至八十年代,作為「續篇」的使徒行傳的成書如何能夠早於「本篇」呢?經將路加福音與馬可福音作文學分析對比後,路加很可能於獲讀馬可福音之前就已經 寫畢了一版路加福音,然後便寫使徒行傳為續篇,待他讀到馬可福音,才以該書的材料補充了早已成書的路加福音,而成為我們今日所讀的版本。

使徒行傳作者


    使徒行傳本身並未說明作者是誰,但多數意見均認為該書是路加(意為發光)所寫。路加是一位醫生(西4:14),他是外邦人(可能是安提阿人),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中途加入(16:10)。

    內證︰這傳統說法的有力證明,是使徒行傳後半部分於述及保羅與其同工之處,稱謂多用第一身眾數──「我們」,如:「在夜間有異象現於保羅……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16:9-18);「這些人先走,在特羅亞等候我們。……我們從腓立比開船……」(20:5-21:18);「……既然定規了,叫我們坐船往義大利去……」(27:1-28:16)。 這些以「我們」為稱謂的記述,好像出自一個人的遊記或日記,作者必是參加了保羅第二次佈道旅行,隨他從特羅亞到腓立比;也參加了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隨他 從腓立比而米利都而耶路撒冷而該撒利亞到羅馬。再從這些類似遊記或日記部分的詞句的風格來看,與其餘部分並無二致,據此則足可證明使徒行傳全書出自一人之 手。

我們再看,使徒行傳的文筆相當歷練,希臘語的運 用十分純熟,並且該書是寫給一位名叫「提阿非羅」的羅馬高官。凡此種種,均有力地證明了傳統的說法,即路加就是使徒行傳的作者;他對舊約希臘譯本十分熟 悉,並常徵引,這證明他在歸信基督之前,已經是一位「敬畏上帝的人」了。。路加著作中某些用詞是醫學專有的,並常有專業式的觀察,例︰滿身長了大痲瘋(路5:12),腫起來(發炎)等(28:6)。在保羅的同工團隊中只有路加是醫生。

    外證︰教父愛任紐首先提及(約公元180年)路加是第三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作者,而教會傳統也一直承認這說法。穆拉多利正典(公元170年)更提及路加來自安提阿,終生未婚、活到八十四歲。另有一說,在羅馬帝國中,家庭教師和醫生都是屬於奴隸的工作。奴隸的身分可能使路加未婚,這使他能全力服事和充滿對弱勢關懷與同情的主因。

使徒行傳概述

                               
作者:很多時候,討論使徒行傳的來源與作者是要和路加福音一起討論。在公元180,愛任紐曾說使徒行傳的作者是路加。他是一位在安提阿的敘利亞人,職業是醫生,一直至保羅殉道他都與保羅在一起,他寫下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

日期地點:學者們多認為《路加-使徒》寫作的日期只相隔幾年吧了。約在主後七十年(公元 70)。寫作地點多在安提阿。

目的:繼續說明主耶穌升天後怎樣差派聖靈引導使徒接續衪在地上的工作建立教會。

使徒行傳的特徵:
一.接續了耶穌工作的記載。我們可以從書中知道使徒們怎樣繼續耶穌的工作。學者們常說,如果沒有使徒行傳,書信的重要性就大大的減少了。
二.最初期教會的生活和活動。使徒時期教會的背景,信徒的生活,道德紀律問題,大公會議情形,所受到的逼迫,宣教的方式,教會的發展過程等等,都一目了然,如身在歷,栩栩如生。
三.最初期教會的神學教義。書中記載著許多神學的資料,雖然這些教義不是一套完整的系統神學。
四.聖靈行傳。書中記錄著聖靈怎樣充滿猶太人(第二章),也充滿了外邦人(第十章)。聖靈使使徒們行異能,也感動多人信主。聖靈不只引導教會作差遣宣教的事工,更證明了基督是掌管教會的主。
五.教會發展歷史的記錄。我們見到教會怎樣從耶路撒冷擴展至羅馬。為最早期的教會史提供了最準確的資料。
六.護教的情況。書中多次形容教會怎樣向當時的社會解釋以及作護教的工作。

內容大綱:使徒行傳的內容大綱可算是新約書卷中最容易被构劃出來的。第一章是交代清楚使徒如何繼續耶穌的工作。第二至第五章是敘述耶路撒冷教會的生活情況。由第六至第九章,路加先指明教會受了逼迫,然後福音才開始傳到外地去(9:32-12:25)。接著是保羅多次的宣教路程,中間(第十五章)交代耶路撒冷會議的情況。
            1 : 1 - 5                 序言
               1 : 6 - 26           起初 的 事 件
               2  -  5            耶 路撒 冷 教 會 的 誕 生
               6 : 1 - 9 : 31         受 逼 迫 的 情 況
               9 : 32 - 12 : 25       福 音 傳 至 外 邦
               13  -  14          第 一次 佈 道 行 程
               15                 耶 路 撒 冷 大 公 會 議
               16 : 1 - 18 : 23       第 二 次 佈 道 行 程
               18 : 24 - 20 : 6       第 三 次 佈 道 行 程
               20 : 7 - 21 : 17       上 耶 路 撒 冷 的 行 程
               21 : 18 - 23 : 35      保 羅 在 耶 路 撒 冷
               24  -  26          保 羅在 巡 撫 前 的 分 訴
               27  -  28        至 羅 馬的 行 程

使徒行傳背景

[作者]

路加,安提阿人,是外邦信徒,對舊約希臘譯本十分熟悉,並常徵引,原是一位敬畏上帝的人。
    1. 有學者認為歌羅西書4:14提及的「親愛的醫生路加」即是作者,保羅每提到在外邦傳道的同工時也必提路加之名(西4:10-17;提後4:11;門24)。
    2. 作者以複數「我們」,來描述事情(16:71018:12320:521:1827:128:16),顯然是保羅的親密同工。路加著作中某些醫學用詞,及細膩的觀察,例︰滿身長了大痲瘋(路5:12),腫起來(發炎)等(徒28:6)。在保羅的同工團隊中只有路加是醫生。
    3. 教父愛任紐首先提及(約公元180年)路加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而教會傳統也一直承認這說法。穆拉多利正典(公元170年)更提及路加來自安提阿,終生未婚、活到八十四歲。另有一說,在羅馬帝國中,家庭教師和醫生都是屬於奴隸的工作。奴隸的身分可能使路加未婚,這使他能全力服事和充滿對弱勢關懷與同情的主因。

[著作年代]
學者的意見有很大分歧。有兩種學說
1.       主後63
      1. 使徒行傳寫到保羅在羅馬,但審訊尚未開始之際即戛然而止,而保羅殉教於64年,這說明該書很可能成於64年之前。
      2. 使徒行傳記錄了許多保羅時代的仔細資料,如巴勒斯坦和羅馬各省的地理情況、歷史背景、政治制度等。這些具體而細微的資料,包括許多第一代基督徒,當朝王公、各省督撫的真名實姓,若非記於當時,而擱到六十年代以後再動筆追記,恐怕就不會如此準確詳盡。
      3. 路加寫使徒行傳並未徵引保羅書信。保羅書信是關於保羅個人和初期教會情況的第一手重要資料,路加卻沒有採用。這顯然是他手頭沒有這些書信,同時也可以說明路加與保羅的記載在若干歷史細節上的某些出入。
      4. 路加的記述,是針對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種種指控而為基督教辯護,最合理的時間當在基督教雖已披嫌蒙忌但尚未遭明令禁止之時,這就應在尼祿統治下的宗教大迫害爆發之前,即主後64年以前。
新約學者蒙克指出,保羅繫獄期間,路加也在羅馬,一邊著書、一邊等候開庭審訊。路加急於成 書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意圖影響審訊的結果。路加將基督教和保羅的實情描述出來,可能是希望保羅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可以繼續。然而在新約神學界,普遍同意使徒行 傳和路加福音是同一部書的上下冊,如果使徒行傳成書於主後 63 年,那路加福音就沒有地方擺,因為路加福音是上冊,而且是以馬可福音為底本,若馬可寫於主前71年,那路加福音就要往後推,所以使徒行傳應該在主後70-85年代左右比較合理。
2.       主後70-85
主後6670年的猶太叛亂,以耶路撒冷城的毀滅告終(70),使徒行傳5:3621:38, 都記載了有關猶太人叛變的事件記錄,起初基督教被視為猶太教的支流,自然也有敵對羅馬之嫌,所以帝國特別戒備,那時教會過得很辛苦。路加寫此書的目的之 一,似是為基督教申辯,解脫與羅馬政府為敵的罪名。路加歷陳原委,說明羅馬官員雖多方研究查證,卻益見基督徒的清白無辜;保羅則更是完全清白(16:3918:14-1719:3723:2925:2526:32)。路加甚至記述保羅在羅馬城傳道也是羅馬官員允准的(28:16-31)。由此可見本書是在教會逼害剛過去,和政府相處比較緩和的狀況下寫成的,那時候外邦的教會已經有了明顯發展,並且和猶太人的教會也已經有了對話的機會及某種層次的瞭解。
[寫作對象]

作者於開場白說明是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路1:1;1:1)。有關提阿非羅其人已難考證。有解經家以為「提阿非羅」是「愛神者」之意,故可能是虛擬,泛指基督徒。可是「大人」的尊稱在當時羅馬社會只用以稱謂社會政治地位極高的官員(參徒23:2624:2對腓力斯的稱呼,以及徒26:25對非都斯的稱呼)。可見路加寫此兩書確是要贈給一位羅馬的官員。

[主旨]
使徒行傳第一章第一節中提到「提阿非羅閣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在神學界一般都認為這個前書指的是路加福音;因其文學特色相似,主題有連貫性。所以說使徒行傳和路加福音是同一部書的上下冊,路加福音以耶穌的復活為結束,是描述聖靈通過耶穌來宣教(The ministry of the Spirit through Jesus),使徒行傳以耶穌的復活為開始,是描述聖靈通過教會來宣教(The ministry of the Spirit through the Church)
Hans Conzelmann 認為路加福音作者有意把歷史分為三段:
1. 摩西的法律和先知們的書的效用到施洗者約翰為止(路16:16);
2. 中點為耶穌的時期,記載在路加福音;
3. 第三時期為聖神和教會時期,從使徒行傳一直到主耶穌在來為止,路加期待耶穌在這段時期結束時再來(徒111)。

本書的主旨是見證基督 。「聖靈臨到你們的時候,你們會充滿著能力,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和撒馬利亞全境,甚至到天涯海角,為我作見證。」(1:8

教會是普世的,教會的世界觀也是普世的。使徒行傳是最早的一本教會史書文獻,紀錄了初代教 會的形成、宣揚和擴大,最後將福音傳到羅馬,他的教會歷史建立在耶穌的出生、傳道、受難、復活和升天,以此為《使徒行傳》的基礎,因為有耶穌來到世界傳道 的事蹟,在他升天後將傳福音的任務交到教會,教會承襲了傳福音的責任。又因為羅馬是當時人認為的世界中心,所以使徒行傳的結束是以將基督教傳揚到全世界為 主,故使徒行傳特別注重世界觀,這在當時是很重要觀念的拓展。

辯明教會正統性。教會是繼承舊約傳統,甚至比猶太教(不信耶穌的猶太人)更能承接舊約傳統,以聖靈為中心,強調聖靈的權威性,表示教會是有根據有指引的,並不是人意妄為,教會是聖靈所成立,具有權威性,可以繼承舊約。

[具有正典地位]

在新約正典匯集的過程,保羅書信是最早被集結成書的。初代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坡旅甲(Polycarp)、異端馬吉安(Marcion)、以及彼得後書都可以見證,大約在二世紀初(甚至之前),保羅書信已經收集成為冊子流傳。在福音書方面,從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ry)(約主後150年 殉道)的見證,我們知道在二世紀中葉之前,許多不同的福音書已經開始流傳。到了二世紀末之前,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已經被西方(拉丁)教會視為具有正典 的地位。至於使徒行傳雖然是路加福音的下卷,但是因著路加福音很早就被分離出來單獨流傳,同時教會對使徒行傳的注意與重視,略遲於路加福音;一直要到接近 二世紀末,當異端的問題逐漸增加(特別是面對馬吉安),使徒行傳乃成為主流教會用來強調本身教導的正統性與大公性。

[橋樑地位]
    1. 是福音書和書信之間的橋樑,將耶穌生平和教會歷史連貫起來。  
    2. 是保羅與其書信間的橋樑,提供其書信的背景。  
    3. 是初代教會與後來教會的橋樑,提供教會本質、功能、生活的參考範例。

使徒行傳結構


第一部份 (1-12)
中心人物 :彼得
第二部份 (13-28)
中心人物 :保羅
耶路撒冷教會
安提阿教會
章節
教會的拓展
事件
章節
教會的拓展
事件
1-6:7
耶路撒冷
五旬節事件
12:25-15:35
小亞細亞
第一次傳道旅行
耶路撒冷會議
6:8-9:31
猶太全地
撒瑪利亞
司提反事件:迫害的開始
保羅的皈依。
15:36-19:20
歐洲(馬其頓、雅典、哥林多、以弗所)
第二、三次傳道旅行
9:32-12:24
安提阿
哥尼流事件
彼得被囚
在希律前受審
19:21-28:31
羅馬
直到地極
保羅被囚
在猶太人前受審
 

使徒行傳大綱



1. 在耶路撒冷之見證(1-7章)
A. 教會之開始(1-2章)引介聖靈通過教會來宣教
B. 教會之見證與成長(3-5章) 教會生活及管理的挑戰
C. 教會之迫害(6-7章)司提反事件
 
2. 在猶太與撒瑪利亞之見證(8-12章)
A. 教會轉向外邦人(8 -9a 章) 腓力的事奉;保羅蒙召為外邦人的使徒
B. 教會接納外邦人(9b-12章) 哥尼流得救;外邦宣教的開展與逼迫
 
 3.在地極之見證(13-28章)
A. 教會之佈道(13-21a)保羅為宣教士的三次傳道旅行
B. 教會之西遷(21b-28章)保羅被捕與受審,最後被解至羅馬

使徒行傳概論


A.作者:路加


1.與路加福音同寫給提亞非羅,並且明曾著前書。
2.兩卷的風格句法和結構方式都非常相似及吻合,書中又多醫學名詞,在保羅同工中只有路 加為醫生。
3.在徒十六:10的經文中才出現「我們」一詞,可見作者是後期才加入的同工。
4.從古教父愛任紐開始,一直以來都認定是路加寫的,加上只有路加一直伴著保羅在羅馬。

 
B.日期:主後六十三年

 
1.因記載保羅到羅馬首二年的事工,故不會早過主後六十二年。
2.另沒有記保羅出獄及尼祿王殘害基督徒的事,故不會遲及主後六十四年。

 
C.地點:羅馬,因旅途中根本不可能書寫。

 
D.鑰節:徒一:8

 
E.分段:根據鑰節分的

 
1) 福音在耶路撒冷 徒一至七章 : 彼得
2) 福音在猶大全地及撒瑪利亞 徒八至十二章 : 腓力
3) 福音直到地極 徒十三至廿八章 : 保羅

 
F.中心:

 
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言論的中心論及主耶穌為聖經上所應許的彌賽亞,是為我們死而復活,又為我們升天及將會再來。

 
G.特色:

 
1.論福音

 
a.證明耶穌就是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升天並要再來。
b.因著福音帶來喜樂,徒八:39;一個人,徒十六:34;一個家,徒八:8;一個城。
c.帶來盼望及勇氣,若不聯結上復活的基督,人的心就不能有指望。
d.正是人心所急需的,福音是到處都是勝利,在經歷難處後更見興旺。
e.福音是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外邦人。因猶太人的拒絕而見證他們的不配。故由天國的福音轉為恩惠的福音。
f.福音的根點由耶路撒冷轉向安提阿,因由於人偏離了福音真道。

 
2.論祈禱:為遍滿全書,隨時隨地隨事都禱告,使教會能興旺及得勝。

 
3.論聖靈:三次降臨是有特別含意,對外邦人接納的印證。需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及在生活上學習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流露屬靈生命。

 
4.論歷史:本書是第一本早期教會卅多年的開拓史,書中記述教會的建立、發展、復興。又是四福音和各卷書信中間的橋樑,提供我們認識書信的背景,並提供我們認識初、早期教會的生活片斷。

 
5.本書是沒有結束的,因普世的信徒今天仍在參與福音的遍傳。

 

受死和復活


路加福音十九章28節至二十四章53

  最後,路加記述耶穌受難週。首先是基督榮耀地進入聖城(十九28-44)。當那些跟隨耶穌的人越過橄欖山而來,他們為到所見的神蹟稱頌上帝:「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第38節)這些群眾歡欣慶祝,跟耶穌為一個不肯悔改的城將受毀滅而哀哭,成了強烈的對比。

  進入聖殿範圍後,耶穌驅趕在那裏買賣的人。上帝的殿應是禱告的殿,但他們竟把它變成賊窩。祂每天仍不斷地在聖殿內教訓眾人,但與此同時,那些宗教領袖正密謀在不驚動百姓之下,將祂置諸死地。路加福音交替地記載領袖與百姓(二十1至二十一38)。這些包括他們向耶穌的權柄挑戰、惡園戶的比喻、納稅給該撒的問題、對復活的爭論,以及耶穌詢問他們對彌賽亞的大衛家系與主權的認識、對文士的警告、對窮寡婦捐獻的評語,並對末日的講論。這些廣泛的題目都逐步揭開對彌賽亞國度的爭議。

  路加所展示的問題,看來是道德性多於知識性的。那些既定的宗教體系不惜任何代價,也要保留其特權地位。這個加利利的拉比是一個嚴重威脅,必須除滅,現在只不過是等待時機而已。當加略人猶大出賣耶穌,這時機終於來到(二十二1-6)。最後晚餐與客西馬尼園徹夜禱告,交織著領袖們的陰謀及耶穌的被捕(二十 二7-46)。逾越節本是慶祝以色列從埃及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現今,耶穌用這節期預表祂透過十字架救贖人的罪。門徒日後不斷以聖餐記念這行動。

   離開樓房後,耶穌與門徒橫過汲淪谷,朝著橄欖山走去。在那裏,耶穌為預備迎接要來的十架苦難禱告。門徒經過多日來的沈重負擔,都疲倦不堪而睡著了。過了 不久,猶大出來指明誰是耶穌,士兵便蜂擁上前,把祂帶到大祭司面前。彼得懼怕喪命,拒絕承認耶穌為主。結果,耶穌在公議會中被定罪(解經家爭論這究竟是否 猶太長老院的正式審訊)。祂更轉送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那裏,其後轉往希律安提帕,又再轉回彼拉多手中。彼拉多找不著判耶穌死罪的理由,可是,群眾激動起 來,要求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欲想找其他人代替,但在群眾的壓力下,他終於屈服了。

  耶穌被帶去釘十字架;只有路加福音記載那些為祂痛哭的婦女(二十三27)。耶穌卻勸告她們倒不如為自己和兒女哀哭。在此及其後經文,可見耶穌在受苦中仍關懷別人,例如那些釘祂的人、悔改的強盜,並祂的母親馬利亞。

  路加記載了耶穌被釘十架時,人們各種不同的反應。站著觀看的人似乎被連串事件衝擊得不知所措,他們可能曾打算營救,但無能為力。有些宗教領袖譏笑耶 穌:「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二十三35)其中一個罪犯加入他們的行列;但另一個卻祈求耶穌憐憫他。

  黑暗頓時籠罩整個情景。殿中的幔子裂開,仿如藉著基督的血打開了通道。耶穌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父神後,便斷氣了。祂的身體安放在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墳墓裏。婦女們也預備了香料去膏祂,但必須守安息日的誡命。

  一星期第一天的清晨,婦女們往墳墓去,但只見墓前封著入口的大石滾開,耶穌的身體卻不見了。忽然兩個全身發光的使者站在她們面前,對受驚的她們宣佈:「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二十四6)這些婦女連忙回去告訴使徒。於是,彼得跑去看個究竟。他發覺纏裹的布條原封不動放在一旁,但身體不見了,令他對 所發生的事驚訝不已。

  在同一天,有兩個門徒前往一條名為以馬忤斯的村莊。當耶穌與他們同行,他們正談論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但他們認不出耶穌來,直至祂後來在他們面前擘餅,他們才認出祂。他們急忙趕回耶路撒冷,再次向門徒確證主已從死裏復活。

  正當他們談論之際,耶穌在他們中間顯現。「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二十四39)祂隨 即讓他們明白所發生之事的含義:「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 些事的見證。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46-49節)路加以耶穌升天來總結他的福音書(二十四50-53)。當耶穌賜福他們,祂就在他們眼前被提上天去。他們以祂為升天的主來敬拜祂,並且興高采烈地回到耶路撒冷。在那裏,他們仍留在聖殿附近,讚美上帝,並等待聖靈的降臨,使他們得著能力,往普天下去在萬民中作見證。

往耶路撒冷


路加福音九章51節至十九章27
 
  跟著,路加記述耶穌在往耶路撒冷途中的工作,有時這也稱為比利亞的事工(假設大部分事件都是在過約但河的比利亞地區內發生的)。按地理而言,這是「上十架之路」。這段落記載的事件,數目跟上一段大約相同,只是篇幅多了绞。

   開始時,已漸有反對之聲。耶穌先派使者往祂要抵達的撒瑪利亞村落作好準備。可是,居民卻不歡迎祂,因為祂向耶路撒冷進發。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有血緣之 別。後者曾在亞述的佔領區居住,因此感染了外族的宗教和社會風俗,形成血統混雜,遭猶太人厭惡。數個門徒也為此請求耶穌從天降下火來,焚燒這條村莊,但耶 穌斥責他們。祂印證了和好的精神。

  路加複述耶穌的一個故事時,又提到撒瑪利亞人(十25-37)。 看來,有一個人遭強盜襲擊,棄在路旁,性命垂危。最先有一個祭司來到,及後又有一個利未人經過,但他們只從路的另一邊走過。隨後有另一個人經過,便立刻憐 憫這個負傷的陌生人,替他包紮傷口,並帶他到客店,為他支付房錢,而且囑咐客店的人好 好照顧他。耶穌補充說,這個停下來幫助人的是個撒瑪利亞人。惟獨他認識到真正的鄰舍,就是我們要善待的人,而非那些善待我們的人。(在醫治10個痲瘋病人的故事中,又提到惟獨一個撒瑪利亞人回來向耶穌感恩──十七11-19。)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暗示耶穌正面對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宗教反對勢力。即使跟隨祂 的群眾增加,耶穌仍留意到:「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 羅門更大。」(十一2931)因此,尼尼微的人要站起來審判這個世代,因為他們聽了約拿所傳的道而悔改,現今有一位比約拿更大的來到,卻很少人願意悔改。

  耶穌嚴厲地斥責他們,尤其那些敵擋祂的法利賽人。耶穌跟法利賽人常在許多場合中碰面。有些法利賽人認同祂的言論,但看來只屬少數。耶穌所描繪的法利賽 人,是一群拘泥、迂腐的律法主義者(十一37-44)。有些文士抗議連律法專家也被耶穌列入審判中,耶穌卻直截了當的說:「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第52節)事件漸入高潮。耶穌預言祂將要受死,並從死裏復活。祂正朝向耶路撒冷。當一些法利賽人警告祂,希律安提帕計劃殺害祂時,祂不受他們的威嚇:「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說:『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因為先知 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十三3233)耶穌努力在所餘無幾的時間內裝備門徒。在這段落,祂一開始便提醒他們作門徒的代價(九57-62)。對 於那個因為要埋葬父母而拒絕作門徒的人,耶穌回答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上帝國的道。」(第60節)門徒可預料上帝的恩典足夠他們一生使 用。當那70人事奉歸來,為著連魔鬼也服了他們而高興萬分,耶穌教導他們更要為著他們的名字記在天國上而歡喜(十1-18)。祂說他們現在所見和所聽的, 正是許多先知 和 君王所渴慕看見及聽見的。

  耶穌強調祈禱對門徒訓練的重要性(十一1-13)。祂鼓勵門徒以預期獲得的心去祈求,以期望尋見的心去尋找,又以等候門為他們而開的心去叩門。這些都是天父樂意賜給祂兒女的好禮物。

  耶穌挑選的論題切中時弊。祂論及貪心、憂慮、信託和儆醒(十二13-59)。門徒要作上帝百般恩典的好管家,寬容人的過錯,不以個人的需要為念,誠實可靠,並且等候上帝的兒子在榮耀中再來。他們是客旅,而客旅所需的就是輕省的行裝。

  路加福音這一段充滿了比喻,包括:好撒瑪利亞人、芥菜種、麵酵、窄門、邀赴婚宴、大筵席、蓋樓、出征的王、失羊、失錢、浪子、不義的管家、財主與拉撒 路、法利賽人與稅吏、十錠銀等。雖然未必能完全地概括,但按其特點,這些比喻可分為3類:首先是接納罪人(聖經啟示我們人人都是罪人;罪人在符類福音中是 指那些沒有遵行律法的猶太人)。浪子的故事便是一個典型例子(十五11-32)。

  第二類是天國的比喻。它們顯示天國開始時,毫不受人注意,但它擴展得令人難以置信。不過,並非所有生長的部分,都是天國的擴展。這裏所強調的,可見於芥菜種、麵酵和窄門3個比喻中(十三18-30)。

  第三類比喻是與管家有關的。耶穌在接近耶路撒冷時,講述了這個比喻(十九11-27)。故事涉及一個往遠方去的貴冑,臨行前交給他的僕人每人十錠銀子 (一錠銀子約等於一個工人3個月的薪酬)。他們要好好利用這些銀子,讓主人回來時有好的回報。主人回來後,便吩咐僕人前來交賬。那些在小事上忠心的,獲主 人給予他們更多機會;但那個不忠心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路加福音裏還有一些感人的情景。其中一段是耶穌歡迎小孩子(十八15-17);另一段描述了財主詢問耶穌如何可以承受永生(十八18-30);尚有一段是與稅吏撒該有關的(十九1-10)。這些幫助我們更認識耶穌多元化的事奉。

  耶穌慢慢而堅定地向著耶路撒冷進發。祂受到愈來愈激烈的反對。十字架就在眼前,時間來到,祂便毅然踏上。

加利利的事奉


路加福音四章31節至九章50

  耶穌把祂的活動中心轉移至迦百農。祂隨後在加利利的事奉,路加福音有連串的記載,大約提及30件事蹟,當中有笋屬於超自然事件,例如醫病、趕鬼、叫死人復活及餵飽一大群人。這些都是與彌賽亞時代有關的事件。

  不過,最先引起群眾注意的,乃是祂的教訓(太七29)。祂的教訓不像拉比,把祖宗的遺訓高舉,卻顯示了彌賽亞的權柄。路加把耶穌相當多的教導,交織在他的敘事中。他用恰當的篇幅記述守安息日的事件(六1-11),而記述耶穌的講道則較為詳細,仔細解釋了祝福與咒詛、愛仇敵、論斷別人、從果子認出人的生命,以及聰明和愚拙的建築工人等主題(六12-49)。此外,耶穌用比喻來教導,於是路加福音便記載了撒種和點燈的故事(八1-18)。在第一個例子裏, 種子代表神的道,而泥土象徵了人對接受這道所作不同的準備。因此,門徒可以更清楚明白耶穌和他們的工作所帶來的結果。群眾對這些比喻感到困惑,正如馬可福音四章12節所說,他們「聽是聽見,卻不明白」。

  路加又敘述耶穌選召門徒。他提到彼得、雅各和約翰,並後來的利未(五1-1127-32)。前者在漁船上蒙召,而後者則在繳稅的地方。但全部均在加利利鄉間蒙召跟從基督,參與彌賽亞的事工。稍後,共選召了十二門徒,耶穌便差派他們出外傳講天國信息,並醫治病人(九1-11)。無疑有許多人對這外展工作貢獻良多,但路加只記載了幾個跟從他們的婦女,說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八3)。

  我們不難察覺一股熱潮正因加利利的事工而興起。從主耶穌獨個兒工作開始,結果凝聚一隊忠心的跟從者,他們渴慕祂的教訓,祂的名聲傳遍整個地區。這個段落的高峰是彼得對耶穌的認信,以及基督登山變象(九10-36)。摩西和以利亞顯現,更象徵了律法與先知皆服膺彌賽亞。
 
  整個情景迅速轉到山下,那裏門徒無法解救一個被鬼附的小孩。耶穌在此指出要達成上帝國的要求,便需要屬靈的資源,於是(回應門徒爭論誰為最大),便教導了門徒要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