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 星期四

耶和華的日子

 

約珥書的中心主題在強調「耶和華的日子」或「主的日子」這獨特的末世論用語。這主題常出現在先知文學裡面。

 

「耶和華的日子」常以戰爭作背景,涉及上帝的權柄、干預、裁決等意義。它的神學意思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是上帝必定掌權,擊敗邪惡勢力。

第二是處理神義論(Theodicy)的問題,邪惡會被嚴懲,行惡者最終會得到應得之報應,正義終會伸張,並賜福給信靠祂的人。

第三是那日的來到,信徒要活在上帝的亮光中。

故此,「耶和華的日子」臨近,雖然是審判的日子,也是得拯救的機會,是盼望的時刻。

David Prior將約珥書分成四部份:


一、先知的呼喊(1:1~20),


二、悔改歸回耶和華(2:1~17),

三、在上帝裡的喜樂(2:18~32),

四、敬畏耶和華(3:1~21)。

從這的分段可看到約珥書的信息,即在提醒以色列的子民和今天的信徒,要醒悟、自潔,從心裡悔改,切實遵從主的吩咐,如此,』上帝必施恩憐憫,進行拯救。

約珥書中第一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先知第一次的呼喚(1:1~20):「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1:15),「毀滅」與「全能者」是諧音,以注重的語氣說出,在希伯來文翻譯為「毀滅從全能者很快會來到」, 表示毀滅的嚴重性。這恐怖的日子尚未來到,但是正在臨近之中。在以色列的傳統觀念中,毀滅的對象是以色列的敵人,但是這日子卻是針對著猶大說的,全能的耶和華要來審判以色列,包括領袖,百姓和祭司。1:5~14是一首哀歌,連續的哀歌在16~20節,中間夾凸著是「耶和華的日子」(1:15)。蝗蟲的災害不單是自然的災難,更是上帝的審判。所以先知呼求耶和華(1:14、19): 是否仍有救贖的恩典,使他們在大而可畏的日子之前,還有機會悔改,遵行上帝的話,而得著復興,這是先知切心要尋求的。

「耶和華的日子」第二和第三次在珥2:1、11節出現,也是先知作第二次的呼喚(2:1~17)。這日子是密雲、污黑、幽暗的日子,有一隊蝗蟲空前絕後的臨到,叫人走頭無路,進退維谷,比第一次更嚴重。有學者認為這是預言將來有敵國的軍隊,包括馬車來進攻耶路撒冷,亦有認為那是主的作為,是祂在軍隊前發號令,為的是要懲罰那些在犯罪的猶太人。

2:11更加展示「耶和華的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日子,是極可怕,從來沒有人能夠當得起、忍受得住,這語氣像耶穌基督曾說過(太24:21~22),也反映在以賽亞的教訓中。 以色列子民對約的要求已經失去了起初的愛,產生冷淡的外在敬虔。這關乎救恩的信息,要求他們禁食、哭泣、悲哀、一心歸向上帝,並要從心裡真誠悔改(2:13),以哀歌的形式表達出懺悔的決心(2:15~17)。

扎士(Childs)相信約珥書這次歷史性的災難,與末後的那一次,是息息相關的:「先知可以從一件過去了的歷史事件,自由地走進將要臨到的末世審判中,因為他看見兩件事情均有相同的真相。」

第四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在珥2:31,亦論到悔改後百姓在上帝裡面的喜樂(2:18~32)。第18節是全書語氣的轉折處,在此節之前,一直是審判的字眼,但到這裡,書中卻充滿祝福和希望了;當全民肯悔改,順服歸回上帝的帶領,耶和華便施恩典和慈愛,憐恤祂的百姓;在立約的條件下,主動救贖他們,通過北風,把蝗蟲吹到沙漠地帶,趕到大海(2:20);其餘的祝福,包括上帝加倍賜給猶大過去遭受蝗蟲摧毀的五殼、新酒和油(2:24~27)。

此外,耶和華還要賜聖靈給所有的百姓(2:28~29),是毫無保留的,是不分性別、年齡及社會地位的。因著上帝的大能,上帝使沒有可能的事都會發生,整個百姓得著救贖,得著赦罪和再造之恩。

這聖靈的日子,在五旬節的時候應驗了,門徒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1~4)。

2:32更應許「凡求告耶和華的名的就必得救」,保羅將它解釋為,是向真以色列人說的,而不是單向肉身為以色列人說的(羅9:6~15)。

「求告主名之人」,就是上帝所呼召的人(羅9:24),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這是何等盼望的應許!

第五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在珥3:1,這段(3:1~21)提醒世人當敬畏耶和華,並帶有末世的信息。先知提出審判的日子(3:1)、地點(3:2)、原因(3:2~6),他的結論是:那些殘害猶大百姓的列國,最終也要經歷同樣的處罰(3:7~8)。上帝要在約沙法谷宣告他們應得的判決(3:9~12)。在最後審判的信息中,先知提到三個對比(3:13~21)都是與列國的遭遇有關(3:13~16,19和21)﹐猶大的祝福(3:13~16,18和20),兩者成為強烈的對比。 耶和華的賜福包括要作百姓的避難所,以色列人的保障(珥3:16,詩46:1)﹔祂會住在錫安的聖山上,耶路撒冷城必成為聖(3:17)。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表示大豐收,從前乾涸無水已成過去,溪水要川流不息(3:18)﹔猶大和耶路撒冷必會永遠有人居住,列國卻變為荒涼,上帝住在錫安山(3:21)。

在耶和華審判的的日子,全民都受影響(1:2),人沒有警醒(1:5),大地受咒詛(1:10),農作物失收(2:11~12),野獸受苦(1:18)。但是當全民自潔(2:16),悔改歸回時,祂便拯救,大地充滿喜樂(2:21),野獸有青草吃(2:22),農耕豐收(2:22~23),百姓歡喜快樂(2:23),得飽足(2:26);人類與其他創造物,無論審判與祝福,也是息息相關的。

從2:26~27節的交叉平行更可以延伸看到:

A、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至羞愧(2:26)

B、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27上)

 C、 我的百姓心永遠不至羞愧(2:27下)

耶和華是以色列的上帝,也是列邦的上帝(2:27上,3:2、12、14、17),更是全地的主。從創造到救贖,上帝都是有恩典和憐憫的。綜合整本約珥書來看,「耶和華的日子」是先要臨到以色列民,上帝的子民,並今天信徒的身上(1:15、2:1、2:11和2:31~32)。

但是,這審判的日子,也是臨到列邦萬民的身上(2:32、3:2和3:14)。上帝的救恩是藉著選民以色列人叫地上的萬族都得福(創12:1~3),上帝的心意是要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救恩先是從耶路撒冷,猶太…直到地極(太28:18~20,徒1:8);先知的預言主要不是為了預測將來,或是為未來寫下一些不能改變的預定,乃是為現實提供正確的圖案和解釋,喚起悔改的心,指出上帝悅納的方向;祂的審判和拯救信息,不單給當時代的人,也是給後世歷代的人(啟11:15~18)。

在耶和華的日子,祂要審判百姓和列邦,上帝藉著大自然的災難,甚至興起仇敵來攻擊子民,是無人估計得到、抵擋得住。這可能是描述將來國家被亞述和巴比倫所滅;然而,凡悔改求告主名的人就必得救,猶大和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這可能描述他們被擄回歸的時期,他們得著復興;這亦是預表新約耶穌基督的救恩,凡得罪上帝的人,只要謙卑承認過犯,求告上帝的名,請求寬恕,相信接受耶穌作救主和生命的主,將會永遠與主同在,享受永恆的安息。

 

 

審判和應許

 

約珥書三章13-21節

 

在這段經文中,原來的「審判谷」現在變成「斷定谷」或者「決定谷」(14節)。

 

在十三至十四節中描述的情景,明顯是發生在「耶和華的日子」的前夕。就在各國聚集在約沙法谷回應戰爭的呼召時,現在另一個呼召發出來;它不是對那些被聚集的列國發出的,而是對在天上執行上帝的審判之天軍發出的。

 

天上的使者被邀請去「開鐮」(13節)收成莊稼;就在天上收成葡萄的時候,地上各國的軍隊正拿著由犁頭和鐮刀做成的武器(10節)。這比喻葡萄的豐收,就像一串串葡萄放進酒醡中擠壓一樣,罪惡的大軍也將被放進『審判和斷定谷』的醡槽中被壓碎。這種審判的壓榨是這些國家犯罪的結果,做為上帝公義的裁決。

 

十三至十四節的屠殺只是耶和華的日子的前奏,耶和華的日子的來臨則繪畫在十五至十七節中。這個日子的來臨時,人們將要知道耶和華是上帝;祂的聖城,以地上的象徵表示的天上實際存在的聖城,必被稱為聖。在這日子以後,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個更新了的將來。上帝應許之地將再一次豐富地領受上帝的禮物;而罪惡的國家,那些向上帝的百姓和他們的土地施強暴者之象徵,必永遠成為荒野。

 

審判之谷

 

約珥書三章1-12節

 

這一部分信息的主題是:「約沙法谷」,在第二節引出來,十二節圓滿結束。約沙法是一個名字,他是一位希伯來的王,但在這裏以一個地名出現。然而在地圖上並沒有這個地方(習慣上把它和耶路撒冷東邊的汲淪等同起來),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只是指明這個地方的意義。

 

約沙法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審判」,「谷」則是一個上帝施行審判的地方,上帝在那裏對世界上邪惡的國家施行審判,這是與耶和華的日子有關上帝行動的一部分。

 

這個信息分成許多部分:

 

(甲)先知宣佈,各國人民將被帶到這個谷中受審判,根據他們對待上帝的選民和他們的土地的行為審判(1-3節)。

 

(乙)然後,先知接著特別對推羅和西頓,以及非利士宣講將來的信息,指出將要臨到他們之審判的性質(4-8節)。這裏所論述的重點是比較偏窄的,可能這幾節經文原來是分開來的信息之一部分,用於說明第三節提到「童子」和「童女」那個題目。

 

(丙)最後先知又回到原來的主題,描述各國被召喚到審判谷的樣式。他們要被召喚好像去參加戰鬥一樣。但是他們在谷中將要發現,隨著發生的戰鬥是最後的戰爭,在那裏他們將面對上帝的判決(9-12節)。

 

雖然關於將來的大變動這個題目,貫穿著這一段經文;先知注重各國的審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這樣的事不但只發生,而且在某種意義說,他們成為自己的受害者。

 

一. 在審判的日子裏,剝削者將成為被剝削者;壓迫人的將受到壓迫。那些被召喚到審判之谷的國家,將是那些剝削上帝的土地,壓迫上帝選民的國家。這塊土地曾被分割和出賣過,這些百姓曾被賣為奴。這裏不存在人類生活的神聖和價值;孩子被賣為妓女,年輕的女子賣淫為了買酒飲。一瞬間的快樂,表面上的高興,卻需要年輕人付出幾年痛苦和失去自由來換取。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是作為犯罪的典型;它們把地中海沿岸進行不道德的商業買賣,掠奪得來的財寶被運到市場上,又把被擄的人賣給希臘和其他鄰國為奴隸。

 

二. 在最後審判各國的時候,必有一種特別的驚訝和震撼發生(9-12節)。在這段經文裏,先知用戲劇詩來表達聖戰宣告的情形,所用的語言既帶有諷刺性又轉彎抹角。早期的先知曾經到有一個年代,各國被號召去把戰爭的工具轉變為和平的工具(見賽二4和彌四3),約珥在這裏所講的正與之相反。在呼召各國到這個谷的時候,他要求他們把農業用具打成武器(10節)。但是當這些國家聚集在谷中預備要大戰的時候,他們卻受到震驚;他們將發現就在那裏審判列國,而在他們的手中握著的,正證明了他們行強暴的歷史。

 

讀者反應詮釋之應用例子

 

7:10 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打發人到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那裡,說: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判你:他所說的一切話,這國擔當不起;

7:11  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7:12  亞瑪謝又對阿摩司說:「你這先見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

7:13  卻不要在伯特利再說預言;因為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

7:14  阿摩司對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原文是兒子)。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

7:15  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7:16  亞瑪謝啊,現在你要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預言。』

7: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 經文選擇

 

以上是阿摩司與北國以色列祭司亞瑪謝的對話。亞摩司原為南國猶大的人,出身不算顯貴,也非來自先知學校。但因為受耶和華的特別差遣,到北國去傳講信息。當時北國正處在水深火熱中,國家領導人如君王和祭司皆為了要討好敵對國亞述和龔固自己的政治利益而進行許多貪污和上帝不喜悅的事。亞摩司去指責當時領導人的壞行為,必然引起以色列人的抵制。以上對話說明阿摩司和以色列祭司之間的敵視情況。

 

這樣的敵對情況,正好被讀者反應學者用來詮釋。郭思特里多(F. O. Garcia-Treto)是南美洲一位巴西籍神學家,在西方受神學教育,回國後帶領教會參與社會和政治性的活動。欲藉著讀者反應理論和政治詮釋法為教會再重釋一些經文。以下我們看見他如何應用讀者反應理論和政治詮釋法來閱讀阿摩司書七章十至十七節這文本。

 

. 解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

 

郭氏先假定他及他所代表的群體就是這解釋群體。藉著郭氏的民族背景(巴西),文化的獻身,個人的經驗(他本人對社會的醒覺、神學的反省、教會經驗等等),認為他是代表巴西-美洲(Hispanic-American)。他認為他應該響應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家龔沙力(Gonzalez )的所提倡的讀經意識來閱讀這段經文/文本。這意識就是認為自己的群體是一個“被放逐、無政治權力、被主流國家社會排斥於外的群體”,因此把聖經當著是一本政治書本,“〔聖經〕不只是一本屬靈的書,不是一本教義性的書,而是一本政治性的書,讀經時應該問-在文本中誰是掌權者?誰是無權者?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上帝站在誰的那一邊?”。總括來說,就是以政治的角度來閱讀一個文本。

 

(註:可見讀者反應詮釋在這裏也是一種政治詮釋。按著某個處境和該處境的需要來閱讀聖經。讀者因此成為文本意義的生產者。由此讀者反應詮釋也是一種處境釋經法。也要知道,聖經內並不是有那麼多經文適合讀者反應式的詮釋法。)

 

藉著以上“解釋群體”的肯定,郭氏定下兩個解經的要素:

 

一.從權力的關係和權力的特性來閱讀文本。

 

二.尋求新的/不同的(“difference”)意義(Signifying)角度來閱讀文本。認為過去的閱讀不適合今天的要求,而是按著今天處境的需要來閱讀文本。

 

. 權力遊戲(Power Games)

 

A.先來分析當中的人物。從權力的身份和關係來分析。

 

亞瑪謝藉著敘述者的描述出現在這文本中。第十節所形容「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打發人到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那裡」似乎有意說明這人物的重要地位。敘述者在第十三節再說明這位祭司的重要性:「伯特利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諷剌的是亞瑪謝不提上帝的名字,說明他是位只為權力效勞而不是事奉上帝的祭司。只懂得奉承王權,附和惡王耶羅波安的作為。從他的談話中,可見他的權力已受威脅。

 

亞瑪謝稱阿摩司為「先見」(hozeh)並不是先知(nabi)。一方面不承認阿摩司的先知身份故意貶低阿摩司的身份,另一方面也不接納他是北國的先知,因為猶大的先知也稱先見。換句話說,阿摩司在伯特利沒有地位,也沒有權力。即使阿摩司是一位先知,但是在北國沒有地位。這裡完全由亞瑪謝和耶羅波安掌權。你阿摩司少管閒事,你最好「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7:12)。

 

我們看見這時是兩個權力在衝突。郭氏就是要把自己的處境和他所代表被壓制的群體來閱讀這文本,認為他們就是處在阿摩司的情況,不知要怎樣面對/對抗這政治的權力。

 

對亞瑪謝及他所代表的權勢來說,阿摩司是“另類的”(otherness)。當權者對這種“另類的”權勢極之排斥,欲要速速的消滅之。

 

B.分析各人物的動作。從權力的角度來分析。

 

亞瑪謝是要向王誇大阿摩司的威脅:「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叛你;他所說的一切話,這國擔當不起」,甚至引用阿摩司的話說,「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這不只是要清楚指明阿摩司的威脅,更要說明阿摩司對現有的政治權勢的危害。

 

另外是亞瑪謝要求阿摩司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逃往」含有速速的意思。也有意要求阿摩司不要與他爭地位/飯食,雖然這位王的祭司已擁有最高的權力和最好的享受。

 

. 意義(Signifying)

 

郭氏建議讀者應以一個“含有企圖的意義”(motivated signifying)方法來分析文本的意義。

 

郭氏認為亞摩司是應用一種迂迴式的(polemical)對話,就是使用一些話語成為武器,反擊亞瑪謝/當權者的指控:「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可是〕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不理會亞瑪謝貶值了的「先見」說自己不是先知,但是卻直接從耶和華神處得到預言。乘著這回答,把預言說出:「亞瑪謝啊,現在你要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預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郭氏認為這是一個修辭的手法,“一箭雙鵰”(discourse main tains a double focus)不只巧妙地回答了當權者的貶值,也把控訴性的信息說了出來。

 

這就是讀者反應詮釋者欲找到的意義,認為他們在面對被壓制權力時,在當權者面前捉緊申言的機會。這就如社會運動份子尋找每一個途徑發言,雖然當權千方百計要壓制他們的言論。受壓制者覺得這種壓制是不公平的,是剝奪了他們作為人民的民主權益。

 

阿摩司也兩次重複地提起耶和華的名字:亞瑪謝要阿摩司「逃往」猶大,反而是神「選召」了他並且他到北國「以色列向我民說預言」。亞瑪謝立刻被生生地指控。這是當權者不能忍受的事。

 

結論:

 

讀者的目的已經完成,也從閱讀中得到滿足。認為這先知文本是為受壓者而寫。上帝站在受壓者這一邊。北國以色列最終果然被放逐。受壓者就此得到了安慰。讀者繼續把這些看見應用在詮釋者的社會/政治處境。甚至不怕把某些當代的政治人物或敵對勢力當著是「亞瑪謝」或是「耶羅波安」。當然,詮釋者就是當代的「阿摩司」。

 


2022年8月17日 星期三

尼尼微和提比斯

 

那鴻書三章1-19節

 

那鴻書在第二章戲劇性的戰爭詩之後,現在接著的是一首歌,將侮辱和嘲笑交織在更大的衝突景象中。那鴻不僅描寫尼尼微即將結束;他同時表達他自己和上帝對尼尼微毀滅的感受。這個「流人血的城」(1節)將散布著成堆的屍首,所以許多騎兵在這些被殺的屍體上絆倒。因此在第二章中可怕的重複句子又出現在這裏:「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5節)上帝鄙視尼尼微,將使它變成世界各國中的恥辱和笑柄。

 

在八至十節中,那鴻把尼尼微即將來臨的命運,與挪亞們(又稱提比斯)已經成事實的命運相比較。提比斯已經失敗,故此尼尼微也要失敗,因為它並不比這座埃及的大城市更好。提比斯(或稱挪亞捫No-Amon)是古代埃及最華麗的城市之一;它的偉大建築,仍可以在它的遺址見到,座落於現代的開羅城以南三百里。好像尼尼微一樣,它也是建造在河邊上。亞述的帝王亞薩班尼布(Ashurbanipal),帶著他的軍隊進入南埃及,並在公元前六六三年攻取提比斯。他們奪取了埃及人曾經從他們實行帝國擴張中所獲得的大量財富,把它們當作戰利品。

 

那鴻把尼尼微和提比斯作比較,是意義深遠的;在一定程度上,這簡單地說明了他提出的堅固的城市也可以攻破的主題;與此同時他也帶出一個更深的信息,凡是作惡的必將最終受審判。

 

當我們領悟那些貫穿在那鴻書中的審判和刑罰的主題時,我們就能夠理解為甚麼他的著作沒有以一篇愉快的後記作結;而是以一句反問語作結束:「你所行的惡,誰沒有時常遭遇呢?」(19節下半)

 

這個問題是對亞述講的,但也是對所有實行和濫用他們的權力的國家講的。那鴻所肯定的道理,在歷史上無論古代或者現代來說向來是不明顯的。一些國家對其他列國兇殘無理的惡行,應該得到某些公義的處分;先知肯定最終的公平必將來到。他不能用使人高興的話和美好的感覺,去掩飾審判天秤的公正無私。最終公義的執行必帶來恐慌,而長時期曾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亦因而鬆一口氣。

 

尼尼微遭圍困

 

那鴻書二章1-13節

 

那鴻作詩載述尼尼微遭圍困,這首詩的其中一個悲慘之處就是,雖然戰爭尚未開始,這位詩人卻已經經歷他所寫的所有恐怖。他描述一直不斷的圍攻;他細說發生在尼尼微街道上的戰爭,這種戰爭是他早已見過的,正如亞述人過去在猶大鄉村的街道上進行的戰爭。但也可能那鴻知道某些尼尼微的情形;或者他到過這座偉大的城市,或者他僅僅是從某些曾住在那裏的人得知,總之他的話顯示他對這座城市有所了解,如她的防禦系統,她易於受進攻的某些弱點。

 

公元前第七世紀的尼尼微城是古代最不尋常的城市之一。她的某些遺址現在還能夠看到,位於現代的摩蘇爾(Mosul)的東面,橫過底格里斯(聖經譯作提格立)河,南距巴格達二百五十里。她的內城建築在底格里斯河東岸上,被一幅巨大的保衛城牆圍繞著,周長約八里。城牆的高度在廿五至六十尺之間,城牆前一段距離有一條護城壕,進一步保護這城。巨型城牆下有若干城門可通往城內,這些城門都備有重型防禦事工。從西牆那邊有底格里斯河保護;在東面,正牆之外有一系列的防禦壘和壕溝,防禦敵人進攻。

 

當讀者研讀那鴻書第二章這篇戲劇化的詩時,應以尼尼微城那種強盛和設備優良的防禦體系作為背景。他的詩中有突兀的短句,在感覺上和音調上傳遞混亂和戰的景況。他開始振臂高呼:「……看守保障,謹防道路,使腰強壯……」(1節),但沒有任何防禦可能保衛上帝即將來臨的審判。敵人的戰車和步兵迫近城牆;不久他們就要衝過街道,把尼尼微城施給別的城市的可怕咒藥,倒過來施給他們。河閘開放(6節),引進泛濫的洪水;一度曾經引以自豪的宮殿,在恥辱中被征服。那座從西亞細亞的城市搶掠大量財富的城市,現在它自己遭受掠奪,它的大量金銀財寶被長驅直進的入侵者搶去(9節)。一度能防禦敵人、好像獅子洞那樣安全的尼尼微城,被猛獸撕碎(11-12節);那鴻的暗喻中用獅子這個記號嘲笑尼尼微的神祇伊斯他,因它傳統上用獅子為記號。

 

尼尼微被掠奪象徵了邪惡被打敗。知道尼尼微的被劫掠是該城罪惡造成的直接結果,而這種認識並沒有給人一種愉快的感覺,也沒有值得慶祝的餘地。那鴻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事件是宣告上帝的話:「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13節)那鴻以突出的方式宣告,暴力和邪惡的果子最終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地回到堅持作惡的人身上。

 

對尼尼微的裁決

 一.  上帝是釋放者(12-13節)

 

在這本書的開始幾節(2-11節),包含了先知對施報應的上帝的描寫,現在那鴻宣告上帝自己對猶大人民所講的話。這個信息由許多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彼此相關聯。

 

(甲)儘管猶大的敵人似乎是所向披靡的,亞述必將最終被打敗,並從人類的歷史舞台上消失。

 

(乙)雖然過去上帝曾使用亞述,作為祂審判選民的工具,那種憂傷不久就將結束。

 

(丙)上帝毀滅亞述將要同時釋放猶大。

 

那鴻向他的同胞宣布的信息,是一篇古老的信息,可追溯到希伯來人在埃及當奴隸的時代:上帝將要從人的枷鎖中釋放祂的選民。但是雖然這個信息是古老的,曾被無數的先知在過去數百年中宣告過,那鴻仍向他自己的世代和他自己的人民宣告。在每一時代,當上帝的百姓再次回到被捆綁當奴隸的經歷時,釋放的信息必須也再次被宣告。

 

上帝是審判官(14節)

 

十四節再一次述說上帝直接對亞述首都尼尼微講的話;這些話好像死刑的宣判。尼尼微的名字將不再繼續下去;她的神,她的能力和權勢的記號,必不再被敬拜,因為那座偉大的廟宇將被毀滅。

 

「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那位賜人類生命者,宣布城市的死亡,在那城市裏強暴曾滅絕憐憫,邪惡曾戰勝善良。上帝的講話究竟為誰敲起喪鐘,這點是毋容置疑的;因預言一開始(一1)指出尼尼微。她必須死亡!

 

上帝是平安的希望(15節)

 

這一段的結尾令人想起以賽亞(四十9)。一位使者將要來到猶大報好消息:戰爭之後隨著必有和平,因為他們的宿敵不久要被打敗。他們可再次慶祝猶太信仰上的節期和節日,因為那些中止了他們慶典的外邦國家,將不再是猶大的統治者。這樣,雖然那鴻講論尼尼微的失敗是在事情未發生之前,他的信心已超出他那個時代的實況。一位報好消息的差使,不久有一天必定要來,而他的信息必將是平安。

 

約拿書的神學

 
        約拿書要探究的一個令人困擾的問題,是上帝為何有時會向似乎不值得的人施予憐憫。民族主義似乎要受到壓制。約拿是希伯來人,而非以色列人(一9)。 他沒有理會那為了查明其國籍而發出的連串問題(一8-9)。書中沒有提及水手本身的種族。約拿傳達信息的對象稱為『尼尼微人』,而非『亞述人』。書中沒有任何地方直接提到以色列蒙揀選,或他們在救恩歷史中所佔的特殊位分。

        此外,本書也完全沒有提及亞述軍隊在歷史中所留下的種種罪孽,他們在古代近東可謂惡名昭著、聲名狼藉。正如書中沒有道出船主的名字,尼尼微王的名 字也無跡可尋。身份或國籍都不重要,重點反而在於百姓與上帝的關係。約拿書不是一個有關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故事,乃是有關上帝如何回應那些最初被認為不可能認罪悔改,但至終卻真心悔改的人。

    【上帝】

        上帝全然掌管了大自然的力量,祂本身卻並非大自然的一部分。海不是一個有位格的『神』,它只是受造物之一。耶和華可以使它發怒,又可以使它平靜(一 4、13、15)。祂可以興風作浪(一4),也可以驅走雲層,使烈日曝曬(四8),更可以利用從沙漠吹來的熱風來進行祂的計劃(四8)。

        祂可以差派深海的大魚(二1)或細小的蟲子(四7)來成就祂的旨意。只要祂想,祂就可以使一棵特別的植物從泥土里長出來,滿足祂計劃中的需要(四 6)。祂亦能夠操控人——甚至是從前不認識祂的人。一章15節指出是水手將約拿拋入海中的,但在二章4節卻認定那行動是出於耶和華。祂不僅是天上的上帝,還是滄海旱地的創造主(一9)。

        從創造教義得出的一個自然推論,就是創造者的最基本願望乃是保存而非奪去生命。祂對於那熙來攘往的大批百姓和牲畜可能遭到滅亡的命運,表現出深切的顧惜,因為祂同時是他們的造物主和護理者(四10-11)。

        人無法逃避這位至高無上的造物主。人甚至不能乘船出海,走到遙遠的彼岸,就是素來未曾聽見上帝話語的地方(一4;參賽六十六19)。約拿甚至不能躲在船上的底艙(一5)。船主在這裡找到約拿,而且更在無意間重複用了上帝最初呼召約拿時所說過的兩個字(『起來』,『呼喊』和『求告』乃同一字詞;一2、 6)。

        至高無上的耶和華甚至掌管了掣簽的結果,以致眾人得以認定約拿是災禍的根源(一7-10)。水手都知道上帝是至高的主宰,祂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一 14)。即使最頑梗的人,也不能抗拒祂。祂的旨意不會被人的專業知識,或是最大的決心所左右(一5、13)。人用唸咒或宗教儀式,也不能對上帝的行動產生絲毫影響。上帝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四2)。祂不願意任何人滅亡,反倒希望所有人得救。上帝在尼尼微城所 看的,是百姓的行為,而非他們的國籍(四10)。

    【人】

        在受造物之中,人是萬物之靈。以色列在宗教信仰方面沒有另一個選擇。但外邦人在遇到命懸一線的險境時,終究也會本能地作出一些與舊約最偉大的聖賢 相近似的敬虔表現。當他門經歷了死裡逃生,也會許願和獻上前所未有的敬虔。當他們一旦真心相信了上帝,用以描述他們的字彙,就正是昔日用在列祖亞伯拉罕身上 的同一字詞(三5;參創十五6)。本書的信息是上帝的揀選超越了人的國籍或種族。在人看為最不可能的地方,也可以找到上帝的百姓(三4-5)。

        信上帝的人可能想僭奪上帝揀選人的特權。約拿以為那些拜偶像的人,已經自動放棄了救恩(二9-10)。他也相信因為他虔誠地奉行某些宗教儀式,所以他得著救恩也是理所當然的。他當然沒有留意到,那些水手顯然是在聖靈的帶領下,同樣向上帝獻祭和許願(一16)。

        想靠行為來獲取救恩,似乎是人的天生傾向。水手一方面祈禱,一方面又把貨物拋入海中,還有掣簽、搖槳和盤問涉嫌惹禍的人(一5-13)。但到了最後,他們明白上帝是至高無上的,人只要單純順服祂的旨意就可得救(一15)。

        道德標準約拿書並沒有斥責外邦人的拜偶像行為。書中把他們的罪形容為『行惡道』和『手中的強暴』(三8)。根據以賽亞書五十九章6至8節,他們的 罪能包括流無辜人的血和行種種不義的事。無論其罪狀所列的包括了甚麼,尼尼微人都早已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也知道該如何處理這罪。先知約拿並沒有把有關信 仰方面的教導告訴他們。

        本書的一個要旨,乃在於指出生命是神聖的。縱然水手知道他們必須將約拿拋入大海,但他們仍擔心自己會流無辜人的血(一14)。換到另一個情況,當 人藉著掣簽來確認某人是給群體帶來禍患的那一位之後,負責審斷的人在肯定當中的過程並無出錯,就會馬上執行死刑。可是,我們在約拿書看見那些作審斷的人, 卻千方百計地避免執行死刑。在約拿書,不單從消極方面指出奪人生命是最後一著,更從積極方面表明人要設法採取行動去保存人的生命。

        聖經用了描述該隱發怒,以致動了殺機的措辭(創四5-6),來形容約拿因上帝饒了那大城一命,而大大發怒和不悅(四1-2)。上帝就像昔日回應該隱一 樣,質問約拿這樣發怒是否合乎情理(四3、9;創四6)。約拿亦像該隱一樣離開上帝的面(一3;創四16)。兩人均是往東邊走,為自己搭建了某些東西(四 5;創四16-17)。約拿一邊坐看尼尼微城將下場如何,一邊又極為高興(四6)。作者將描述該隱的措辭和風格用在約拿身上,顯然是把約拿那種漠視人類生 命價值的態度,視作等同於謀殺無疑。

    【救恩】

        救恩惟獨出於耶和華(二9)。上帝擁有至高的主權,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十三19;羅九15)。別的先知會因為在承擔上帝託付他的呼召上有所偏 差,而有可能喪命(民二十二33;王上十二24);約拿則完全拒絕接受上帝的召命,其後還斥責上帝(一3,四2-3),彷彿是激怒上帝來殺他。然而,我們在書的結尾看見他仍然絲毫無損。

        對於上帝曾經宣告即將降罰殺滅的人,如果願意真心悔改,上帝似乎都會回心轉意,再次赦免他們(三4-10)。因此,本書可以被視為講解耶利米書十八章 7至10節的『米大示』(Midrash,譯註:猶太人的聖經註釋)。這幾節經文列明一個一般性的原則:任何國家若然在上帝定罪後真正悔改,將可逃避滅亡的 命運。約拿書正是這個原則的一個具體實例。

        在本書的開始,約拿似乎是個反例。這裡有一位耶和華的僕人、備受公認的先知,差點因為不聽從上帝的吩咐而進入鬼門關。他的背叛反映出人是多麼容易遠離上帝。我們在一章3節看見約拿接二連三地迅速作了五個行動。一切都似乎與上帝的吩咐背道而馳,讓先知得以啟程前往他施。

        只要一息尚存,求上帝拯救就永不太晚。正如約拿在失去知覺前的那一刻,記起這個道理,他的禱告就使他得著拯救(二1、6、8)。約拿和尼尼微人一樣,都是在九死一生的情況下獲得救恩的典型例子。

        凡是真心悔改的人,都必須像尼尼微王那樣,摘去一切表示個人權力的象徵,以及放棄自己生命的寶座,承認耶和華擁有我們生命的全部主權(三6)。有趣的是,本書沒有強調靠著信心而得救。三章10節反映出上帝看尼尼微人的行為,是出於他們對祂的信心(三5)。

 

約拿是否是宣教士

 

約拿是否宣教士?此問題的答案與「舊約是否有宣教」之看法有相當關係。H. Rzepkowski 就認為舊約中沒有宣教, 約拿書也不能算是宣教的書卷。 因此,嚴格而言,約拿不是一位宣教士。

近代著名宣教歷史上帝學家 D. Bosch也同意他的看法,認為約拿是被差派去宣講審判的道,不是傳講救恩,所以不是宣教士。舊約中只有一位宣教士,就是上帝。假如傳統宣教中對舊約宣教的定義是「上帝差派祂的子民超越地理、宗教或社會的界線,帶領別人來信耶和華」, 則舊約中沒有宣教的講法至少有幾方面的忽略及偏差。

    首先,約拿書的主題是圍繞著「以色列人對外邦人所肩負的福音使命」之討論,例如上帝的拯救、慈愛以及人的悔改等,這就是宣教宣講中最重要的信息。因為上帝的拯救與慈愛,不單臨到猶太人,也同樣藉著約拿的宣講而臨到尼尼微。

    再者,在約拿書中,上帝的慈愛是驅使祂對約拿的差遣,也是祂主權臨到以色列及外邦人,彰顯祂是全人類的主。全書處處說明祂是約拿宣教的推動者,種種出人意外的結果表明祂主權的成就。這就是今天宣教的動力。

    雖然約拿被差遣是要宣告審判的信息,但這並不否定他作為上帝信息傳遞者的角色。換句話說,他就是宣教士。因為當上帝在審判的時候,祂也預備了救恩,這就是宣教的基礎。 所以約拿既是先知,也是宣教士,他所宣告的雖然是審判的信息,實則是要讓尼尼微城的人得著悔改機會,領受上帝的救恩。換句話說,其宣講的果效就是使人歸向耶和華。這正正符合傳統對宣教的看法:宣教是要叫人認識這一位慈愛的救主,祂也是將要來審判全地的主。若只宣講上帝的慈愛而不宣講祂對罪的審判,就會使宣教事 業陷入普救主義的陷阱。我們不能因為約拿只宣講審判的信息而判定他不是宣教士。約拿所承擔的宣教使命,是跨越文化、地理、語言、種族、甚至道德觀念的使命,他不單要面對未知的將來,也要克服對尼尼微人文化生活習慣與罪性的批判所帶來之厭惡與排斥,而向他們傳講上帝的信息。

    因此,約拿是一位宣教士,他與今天千千萬萬的跨越文化之宣教士相同,蒙上帝呼召到異文化種族中宣講上帝的信息。事實上,宣教(Mission)一字的意義就是差遣。約拿是被上帝差遣去宣講上帝的信息,單就此而言,他就是宣教士。

 

經歷帶出信息

   約拿書注重先知的經歷。約拿與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有相像的地方。聖經描述這兩位先知的時候,都注重他們的事跡多於言論──藉著他們的事蹟,人們可以看見上帝的信息在他們生命中的彰顯。

    例如從約拿的經歷中,我們看到《浪子比喻》中(路十五11-32)兩個『浪子』的身份。約拿先是小浪子,他離家出走,遠離父上帝。但當他悔改歸來的時候,上帝就如慈父一般伸手歡迎他,並賜他原先的地位與工作(1-2章)。可惜的是,約拿後來卻成了那在家的大浪子──自以為義。當慈父不計前嫌,伸出手來接納浪子──尼尼微人回頭的時候,約拿不但不高興,反而因此對父親大大的不悅(4章)。

    他不理會尼尼微的死活,覺得他們根本不配得著慈父的恩惠,約拿準許自己回到上帝面前,蒙受上帝的憐憫,卻不容許尼尼微的人悔改歸向上帝。他看別人的罪債,卻忘記了自己亦是罪債得赦的人。他盯著別人眼中的刺,卻沒有看見自己眼中的梁木。他這種只許州官放火,卻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為不是雙重標準嗎?

    我們在生活中是否也自我為義,容不得別人的由壞變好,特別是某些方面被後來者居上時?求上帝給我們施洗約翰的「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的心胸。

 

約拿書要旨

 

一、要心存敬畏順服上帝(一9,14-16)

1‧上帝是忌邪公義的上帝(一2)上帝不容許罪惡的存在,因祂是聖潔公義的上帝,凡有罪者祂必按個人所行報應他(羅二6)。

2‧上帝是掌權的審判者,也是全人類全宇宙的審判者。祂不但審判選民,祂的審判權亦及於萬民(一2、羅三29)。

3‧祂是宇宙萬物的掌管者(一4)祂的權柄及於萬物,祂掌管大自然,連風和海也聽從祂(太八24-27)。

4‧祂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上帝(一3)。祂鑒察人的心,祂的眼目無處不在,人往那裡去躲避上帝的靈;人往那裡去逃避上帝的面(詩十七3、四十四21、百卅九1-12)。

約拿先知昧於自己的偏見與偏私,竟違命意欲逃往他施,他自以為躲至遙遙千里的外邦人之地即可順利地擺脫上帝。直至途中遭遇大風浪才從夢中驚醒,徹底的覺知人當心存敬畏順服上帝。我們反倒在那些原本不認識耶和華真神的外邦人身上,看見人們在純真而高尚的謙卑中敬畏求告上帝,並向上帝獻祭感恩。

「約拿」希伯來文原意為「鴿子」。上帝差他往罪惡之城尼尼微去傳警告時即對他寄以厚望,想必亦期待他能如鴿子般地馴良順服(太十16),善盡鴿子傳遞信息的天職(創八8-11)將上帝愛世人的好消息傳布於外邦。在其初次蒙召的任務中,顯然他未能名實相副地盡其先知職分,令人惋惜並引為戒。

上帝在聖工上的託付是我們的榮耀,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若甘心去做便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託付我了。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林後八11-12、林前九17、加六7)。

二、患難中當思想並歸向上帝(二1-9)

約拿受上帝管教落入大魚腹中,他自覺已無存活希望,於是真誠地向上帝認罪懇求。患難使人尋求上帝並懂得反省、思想,重新檢討人與上帝的關係。約拿在暗黑的魚腹中向上帝痛悔禱告,並感恩許願,足見其真切的悔改。遇患難的日子當思想,且要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誠心歸向上帝,向祂舉手禱告(傳七14,哀三40、41)。後來約拿蒙上帝憐憫,得以平安獲救,上岸後即往尼尼微完成上帝託付的工作。

三、真誠悔改免去災禍(三5/10)

尼尼微城的百姓聽見約拿的警告立刻相信,旋即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王亦下寶座脫下朝服,披麻座灰,且通令全國人畜禁食,百姓要切切求告上帝離開所行惡道。其悔改之真切實為罕見。上帝察看他們的行為果然離開惡道,祂就免去了所要降的災(三10,耶十7/8),此亦顯見上帝的公義與慈愛。

四、上帝所懷的是賜平安的意念(四9/10)

約拿因見上帝寬恕尼尼微人,便極其惱怒,可能因為他的預言落空而惱羞成怒,或因上帝寬容敵國首都而不悅。他不明白上帝的心意,竟因上帝的慈愛寬容而惱怒,殊不知上帝所懷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乃是賜平安的意念,是教人有指望的上帝,人若呼求禱告,祂就應允;人若專心尋求就必尋見(耶廿九11/13),因耶和華有恩惠有公義,我們的上帝以憐憫為懷(詩百十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