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1章1-57節
拉撒路的復活是第二至第十一章七個神蹟中最後一個神蹟。
讓我們把神蹟的敘述分為四部份:
一.佈景(11:1-6):有人把消息傳給約旦河外的耶穌告訴他說他的朋友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馬大和馬利亞的弟弟。馬利亞也就是那位用香膏高膏耶穌的女人(12:12:1-8)。從敘述可見耶穌與這家人交情甚深。
二.情節(11:7-37):等時候到了,耶穌就向門徒建議說到猶太去,也去伯大尼探望拉撒路。耶穌似乎有意拖延時間,等拉撒路死後的第四天,證明拉撒路真正的死了,耶穌才到伯大尼。馬大,後來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兩人與耶穌對談。耶穌要求去看拉撒路的墳墓。
三.解決的方法(11:38-44):耶穌吩咐人把墳墓前的石頭挪開,向天祈求,然後大聲喊叫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出來,還裹著布,耶穌叫他行走。拉撒路真的復活了,後來與耶穌一起吃飯(12:1-2)。
四.意見:作者藉著這神蹟發揮某些神學意見。相信第二十五節是約翰福音第十一章的神學中心:「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這神學目的與較前的記述(約5:25,28-29)一起說明:「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可能初早期教會一向認為復活是末來的事。但是拉撒路的復活證明復活是「現在的」。
另外,這神蹟是為了神的榮耀(11:4)。也考驗人的信心(11:26;45)。也因為這濃厚的神學目的而造成這長篇談話。並且指明生命與復活的權柄皆在耶穌手中(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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