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文學詮釋的敘述詮釋法請參看本書導言「約翰福音與新文學詮釋」。
一.情節(Plot):就是一個敘述故事,當中情節多次出現衝突。大約可把敘述中情節分為七個:約9:1-5耶穌與門徒的談話、約9:6-7耶穌醫治和吩咐瞎子、約9:8-12瞎子與鄰舍的談話、約9:13-17瞎子與法利賽人的談話、約9:18-23猶太人與瞎子父母的談話、約9:24-34法利賽人第二次與瞎子對話、約9:35-39耶穌與瞎子談話。每一個情節都以一個引言來開始。每一個情節本身都含有一個中心內容。
二.人物(characters):
整個敘述中出現了多位不同的人物。耶穌的門徒、耶穌、瞎子、猶太人、瞎子的父母親、舊約的摩西也被引進來。明顯地,這些人物的活動構成整個情節。讀者也只
能從他們的活動和談話中來認識他們。敘述中各人物所代表的角色都被表達出來:瞎子雖然代表那被醫治者,但是他的瞎眼只是肉體上的缺陷,後來卻看見認識了耶
穌,與法利賽人對比,這些猶太人在認識耶穌上卻瞎了眼。瞎子的父母代表一些受制於傳統,害怕傳統的壓力,不願知道、懼怕認識耶穌的人。
瞎子的鄰舍,雖然想認識耶穌,但是卻因謀種原因而失去這機會。
三.佈景(setting):佈景就是情節和人物的空間。「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在安息日」、「怕猶太人」、「趕出會堂」都屬於佈景資料。讀者必須去認識其中的歷史背景和意義。
比如,若猶太人被趕出會堂就不許參與社會性和宗教性的正常活動、且受人排斥、藐視。
四.意見(point of view):
敘述者的意見和企圖可以說是敘述文中唯一聲音,他也是那位控制整個局勢的人;我們只能從他所敘述的過程和意見中認識該段經文的意思。換句話說,敘述者就是
那位決定和導引讀者該如何反應敘述中的情節耐者。敘述者藉著多個「引言」把整個過程中每一個情節中心內容表達。當中「就看見了/能看見了」出現五次,「知
道/不知道」出現四次。
敘述詮釋法繼續深入分析敘述文體的書寫形式(narrative style,也稱genre 法文意思是「文學形式」),大約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重複(repetition):一些情節和談話常被重複,比如約翰福音第九章多次重複瞎子的談話:「就看見了」(三次 約9:7,11,15, 然後「如今能看見了」(約9:25)),「我不知道」(五次 約9:12,20,21,21,25)。
二.省略(omission):敘述者常把讀者想要知道的情報省略了。瞎子一句「我不知道」,使讀者就無法知道瞎子的鄰舍到底有否認識耶穌。
三.談話(dialogue):通常敘述內有許多交談話被記述下來。比如瞎子與法利賽人的談話,耶穌與瞎子的談話,瞎子與鄰舍的談話,法利賽人與瞎子父母的談話等等。
四.諷刺(irony):「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麼?」(約9:27),「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約9:40)都是一些諷刺語句。
五.明喻(simile)和隱喻(metaphor):「趁著白日...黑
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這是一個暗喻,指現在有機會就要行神蹟,不要等到黑夜/審判的時候來到才事奉上帝。「我是世上的光」也是一個暗喻指明耶穌的福音
將照亮人的內心,使人得救。「我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這些語句都是含有特別的屬靈意義。瞎眼可指看不見耶穌。
【結論】
藉著最後一個談話,把這醫治過程的目的帶出來: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有意指出法利賽人的瞎眼,認不出耶穌是那彌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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