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8:28-19:16)
耶穌先受猶太人的審判是在黑夜裡。公會判定耶穌必要受死刑。但是猶太公會卻沒有行死刑的能力(約18:31)。猶太人也因此要藉用羅馬官府的權力來致死耶穌。
「彼拉多」是猶太地的第五任羅馬巡撫。當任時期為公元26至36年(AD26-36)。從其他猶太文件的記錄(Philo Leg.ad.Gaium 38, Josephus Ant. 18.2.2 ; 18.3.1;18.6.5)說他是一位殘忍固執的官長,常領受貪污的錢。彼拉多是問耶穌關於作王的事。可見猶太人是藉著耶穌說他是基督(彌賽亞),也就是猶太人的王,來指控他。猶太人改變控狀不以耶穌褻瀆上帝的名或說他是的兒子在官府面前提控他。羅馬人本來接納多神的觀念。可見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卻改變了控狀指耶穌要作猶太人的王。這是羅馬官府不能忍受的。
約翰在此卻有意帶出耶穌帶來屬靈天國的教導(約18:36)。彼拉多也意識到耶穌所說的天國並不會與羅馬帝國對抗而想掉耶穌。路加福音(路23:6)說彼拉多後來知道耶穌是一位加利利人而把他交給希律王(巴勒斯坦地分封王)審判。
另外,約翰巧妙地引入彼拉多問「真理是甚麼」這神學性的問題。目的不只是要說明猶太人不懂得真理,而連羅馬人都不懂得。不管怎樣,約翰記錄耶穌受審判的最主要目的是要說明他們都找不到判耶穌死刑的控狀(約18:38)。彼拉多也宣佈耶穌為無罪。彼拉多的妻子(藉著夢)也曾經警告他要小心審判這耶穌,因為耶穌是無罪的(太27:19)。
根據當時的傳統規矩,每年在逾越節前羅馬巡撫都會釋放一位罪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彼拉多原本要藉著這機會把耶穌放掉。但猶太人卻寧願要求釋放惡名沼沼的殺人強盜巴拉巴(約18:40;可15:7)。這是彼拉多意想不到的,還以猶太人人會喜歡耶穌作他們的王(太27:18)。群眾也受了聳動呼喊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彼拉多這時也只好服從群眾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怕有人告上羅馬該撒皇帝那裡。後來約翰甚至記錄說彼拉多反過問猶太人他是否可以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馬太記錄彼拉多也以猶太人的規矩來洗手不願參與這殺人的罪(太27:24)。不過他後來還是不能逃避這殺義人之罪(徒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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