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比喻的目的

    福音書比喻最難的部分之一,就是清楚陳明比喻之「目的」的那一段: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太十三10-15;路八9-10);那句話看來相當負面:「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四 11-12

    這句話暗示耶穌使用比喻是要隱藏神國的真理,讓不信者無法明白,因此令現代詮釋者感到非常困惑。所以,林尼曼主張,這一定是後來教會加上的話,因為他們與猶太教的反對者起了很大的衝突。

    另外有人認為,馬可發明了這個故事,作為他「彌賽亞奧秘」的一部分,他的觀點為:耶穌要隱藏自己真實的身分。這種見解很容易講,卻無法折服人。

    柯莫德(FKermode)辯稱,這乃是耶穌奧妙難明資訊的中心,這類資訊既具啟示性、又具隱藏性。這種奧妙,是因福音的「奧秘」而來。

   
首先,若想從連接詞來解決這個問題,必定會無功而返。哲偉克指出,我們不應該過度強調馬可的hinain order that)和馬太的hotithat)之間的區別,因為兩者可能原來都是從亞蘭文的di而來,不需要視為互相對立。

    可是,我們也不能抹殺所有的差異,都當作同義詞來看。答案乃是在這兩端之間。還有,我們不能說,馬可福音四章12節的hina是指結果,而非目的。雖然有這種可能性,但是從「跟隨的人/外人」的區分來看,上下文審判的含義很強,所以不太可能是講結果。

    以賽亞書六章9-10節的引句是很重的話,不太可能指結果。以賽亞書那段經文的重點,是上帝的棄絕與審判,而耶穌的意思也應該相同。最後,mepote雖然可以解為「除非」,而不解為「恐怕」,但是從這段經文的審判性上下文看 來,卻不太相稱。這裏不太可能是赦免的應許,因為經文中將跟隨耶穌的人(顯然只有這些人才得赦免)和外人一分為二。所以,馬可的焦點為耶穌的目的(「好叫」),而馬太的焦點則為這種審判的原因(「因為」);這乃是一塊銅板的兩面。

   
簡言之,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 清楚暗示,耶穌特意用比喻的方式,象徵上帝審判反對他的人。耶穌經常用比喻,但他的心意不是要傳達真理,而是將真理向不願回應的聽眾隱藏。比喻可以肯定不 信者對他的拒絕。然而,我們還要進一步問:這就是比喻的目的,抑或僅是比喻的目的之一?要區分聖經的說法和武斷的講法,秘訣之一,就是拒絕用「證明經文」 (即,由一句話來制定一種教義,而沒有從整本聖經來看)。有兩個因素讓我們不得不去找其他的依據:這段引言是在馬可福音第四章和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衝突與 拒絕的比喻中出現,因此其上下文的範圍很有限;而比喻乃是要教導門徒,向他們發出挑戰(如路七40-43,借錢之人的比喻;太二十四32-二十五46,橄欖山講論的比喻;約十四 2-36,十五 l-8,十六2122,告別講論中的比喻),也是要向群眾、甚至向法利賽人發出挑戰,要他們回應(如路十五,尋找失喪者的比喻;路十,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耶 穌使用比喻,似乎的確有更大的目的。比喻乃是「接觸技巧」,其功用視對象而定。在與以色列的領導階級和不信的人辯論時,比喻的目的就是將真理向他們隱藏。 上帝用這個方法審判頑梗的以色列人,好像當日對法老的審判,以及以賽亞時代對那背道之國的審判。由於他們拒絕耶穌的資訊,上帝就用比喻,使他們的心更加剛 硬。可是這種負面的用法,只是比喻更大目的之一部分,這目的之根基,是舊約智慧文學中比喻的用法,亦即:向百姓發出挑戰,使他們作出回應(如撒下十二章, 拿單對大衛的比喻)。其實,新釋經學所留意到的「表演式」用語,在此相當適用。因著比喻,群眾不得不作出決定,要支持耶穌或反對他,而他的門徒也因此受到 教誨和挑戰。比喻對每一種人(領袖、群眾、門徒)的作用都不相同。

   
比喻將耶穌的全新世界異象,就是神的國,帶到聽眾/讀者面前,作出解釋,並發出邀請。這些乃是「演說事件」,不容許人保持中立;它們抓住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對在耶穌裏面的國度不得不產生互動,或是積極投入(可四 10-12「跟隨」耶穌的人),或是消極拒絕(「外人」)。學者逐漸同意,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以及約翰福音二十章23節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主要是指上帝真理的宣揚;聽眾必須有所回應,而回應會導致他們的得救或審判。這 方面對比喻正合適。因為凡拒絕上帝在耶穌裏同在的人(猶太人的領袖),比喻便成為上帝審判的記號,使他們的心更加剛硬;凡態度開放的人(群眾),比喻便向 他們發出挑戰,要他們作出決定;而凡相信的人(門徒),比喻就進一步教導他們上帝國度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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