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是比喻的中心。耶穌最主要的用意,是要聽眾回應--無論是正面的或負面的。
克勞生 (J.D.Crossan)指出,這是猶太人和耶穌之比喻最基本的不同。拉比的故事是教導性,說明一段經文,刻畫某個教義立場。耶穌的比喻卻在提出一項要點,並引出聽眾的回應。例如,問題式的比喻,透過對話使聽眾產生行動,並在他們的處境當中觸摸到他們。
布隆堡說,在解釋比喻時,大家愈來愈注意到聽眾的重要性。在實際的歷史狀況中,耶穌是在與三種人對話時用到比喻:群眾、文士與法利賽人,和門徒。每一次耶穌都向聽眾發出挑戰,經常強調悔改的必要(路十二16-21,十三l-9),並且要求「下定決心(路十六l-8)、徹徹底底(太十三 44-46)、謹守警醒(太二十四42-二十五13),因為上帝的國近了」。
林 尼曼總結比喻如何達到這一點,講得十分精采。比喻的結構是要將聽眾與傳講者的資訊「連結」起來。作法是:從聽眾的生活經驗中來接觸他們,讓他們「承認」一 個要點。接著,比喻就從聽眾的經驗轉到更大的國度真理上,把其中的意義作第二度的發揮。它「聲明,某件事就如另一件事一樣」,將比喻意象的重點,與講述者 (耶穌)所要傳達的實情相比較。因此它便成了名符其實的「語言事件」,因為透過它,耶穌向聽眾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並推動他們到作決定的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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