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各卷之分類方法甚多,較常見者為將全書分為歷史書十七卷(自創世記至以斯帖記)、詩歌五卷(自約伯記至雅歌)與先知書十七卷(自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
不過由於著者中有的為先知,所寫的為歷史,而撰寫時又採用詩歌體裁,又有同跨二至三種分類情形,因此也有人作其他不同之分類。不過不管如何均無損於其內容與價值。
上述先知書中,一般聖經學者又以著書內容之多寡分為大先知書五卷(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與但以理書),與小先知書十二卷(自何西阿書至瑪拉基書)。
類似此種大小先知之區分,只是人們為研經之方便所作的區分而已。由於上帝的話句句都是真理,故並不意味著其中所述的道理有重要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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