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羅馬書背景

 

  保羅較早前,在其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探訪哥林多時,在那裏設立了教會,並在城中逗留了18個月(徒十八1、11)。他與剛從羅馬來的百基拉和亞居拉同時到達。保羅住了18個月之後,便被帶往新上任的方伯迦流面前(第12節);迦流到達的日期,可從德爾斐的迦流銘刻中得悉是51年的春天。這樣,保羅便是在49年的冬天抵達哥林多的。

  保羅離開哥林多後,便返回安提阿述職,並安排其最後的旅程,為耶路撒冷向外邦教會收集捐款(羅十五25-29),這是保羅早已教導他們要如此作的(林前十六1;林後九5)。哥林多不斷產生的問題(林前一11,七1)迫使保羅返回該城(徒二十3),在這時期他寫成了羅馬書,從書中最後兩章清楚可知他計劃立即把捐款送往耶路撒冷,然後從耶路撒冷前赴羅馬(羅十五23、24)。

      因此,當時寫書的處境是告訴羅馬人他即將來到,好叫他們預備協助他前往士班雅(24、28節)。除了歌羅西外,羅馬是唯一非由保羅建立的教會。羅馬書並沒有反映羅馬信徒有任何特別的困難,所處理的題目都是廣泛的,對任何教會皆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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