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提多書》的上帝論(Theology of God)強調上帝為救恩的起源與源頭,那麼它的基督論(Christology of Titus)則著重於:
耶穌基督是上帝救恩在歷史中的具體顯現者(manifestation),並且祂的救贖行動具有倫理與末世的雙重效力。
我們可從文本與神學脈絡將《提多書》的基督論歸納如下:
一、耶穌基督的稱號與身份
1. 「救主基督耶穌」(Σωτῆρος ἡμῶν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提多書》中「救主」這一稱號同時用於上帝與基督(1:3–4;2:10、13;3:4、6)。
這種雙重救主公式(God our Savior / Christ Jesus our
Savior)構成了教牧書信獨特的基督論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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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
上帝 |
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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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照我們救主上帝的命令」 |
「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恩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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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3 |
「以致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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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我們救主上帝的慈愛顯明」 |
「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 |
這種平行使用「救主」的方式,在保羅早期書信中極少出現(例如《腓立比書》3:20中僅稱「救主耶穌基督」)。
因此,《提多書》的基督論表現出明顯的高基督論(High Christology):
耶穌不僅是上帝所差遣的救主,祂的救贖行動與上帝自身的救贖本性等同。
二、「我們的大神與救主耶穌基督」(2:13)
προσδεχόμενοι τὴν μακαρίαν ἐλπίδα καὶ ἐπιφάνειαν τῆς δόξης τοῦ μεγάλου θεοῦ καὶ σωτῆρος ἡμῶν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這節經文是《提多書》中基督論的關鍵。
語法上,「τοῦ μεγάλου θεοῦ καὶ σωτῆρος ἡμῶν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依照Granville Sharp’s Rule(一個冠詞 + 兩個名詞 + 連接詞「καὶ」)的文法,最自然的理解是指同一位主體:「我們的大神與救主——耶穌基督」。
👉 因此,《提多書》2:13 很可能是**新約中最早明確稱耶穌為「上帝」(θεός)**的經文之一。
這與《約翰福音》1:1、20:28 的高基督論互相呼應。
神學上,這裡呈現的是:
- 耶穌是「榮耀的上帝」的顯現;
- 祂的再臨(ἐπιφάνεια, epiphaneia)被視為神顯事件;
- 表明救恩歷史的始於上帝的恩典顯現(2:11),終於基督的榮耀顯現(2:13)。
三、基督的救贖行動(2:14)
「祂為我們捨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這是《提多書》最集中表達基督救贖神學的一節,具有三重結構:
- 犧牲性行動:「為我們捨己」(自願性的代贖)
- 救贖目的:「脫離一切罪惡」(倫理與道德更新)
- 群體塑造:「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教會論的延伸)
這裡的語彙與出埃及記和詩篇的「救贖出子民」圖像相似(參:出 19:5–6;詩 130:8),表明《提多書》中的基督論深深根植於舊約拯救史神學中。
Ben Witherington 在 Biblical Theology: The
Convergence of the Canon 中指出,這段經文將出埃及的救贖與基督的救恩並列為「新的出埃及」(New Exodus)經驗——基督的捨己行動創造出一個被救贖、獻身於善行的新群體。
四、基督的顯現(ἐπιφάνεια)與救恩歷史
《提多書》出現兩次「顯現」(epiphaneia):
- 2:11:「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第一次顯現(基督第一次降臨)
- 2:13:「等候...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第二次顯現(基督再臨)
這種雙重顯現結構呈現出兩階段的救恩時間觀:
恩典的顯現(過去) → 義行的生活(現在) → 榮耀的顯現(未來)
這樣的時間結構(past–present–future)是教牧書信的獨特神學框架,也顯示出《提多書》的基督論並非靜態的教義陳述,而是歷史性的救恩敘事。
五、基督與聖靈的關係(3:5–6)
「他救了我們……藉著聖靈所賜的重生和更新。這聖靈是上帝藉著我們救主耶穌基督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這裡呈現出一個「三一式」的救恩結構:
- 父上帝:救恩的源頭;
- 聖靈:重生與更新的媒介;
- 耶穌基督:救恩的管道與執行者。
因此,《提多書》的基督論與三一論密切結合,基督是聖靈恩典的施行者,也是父上帝慈愛的顯現。
六、倫理性的基督論
《提多書》不單談救恩,更強調基督的工作對信徒倫理的影響:
- 因基督救恩而「敬虔」(2:12)
- 因基督的捨己而「熱心為善」(2:14)
- 因基督的慈愛而「在今世中活得正直」(2:12)
因此,《提多書》的基督論是倫理化的基督論——救恩的目的在於形成一個敬虔、良善、見證上帝榮耀的群體。
七、總結:《提多書》的基督論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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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神學重點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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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號 |
救主(Savior)、大神(Great God) |
1:4;2: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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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 |
耶穌被明確稱為「上帝」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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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 |
為我們捨己,贖回子民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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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 |
恩典與榮耀的雙重顯現 |
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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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關係 |
聖靈由基督澆灌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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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意涵 |
救恩導向善行與敬虔 |
2:12–14 |
✨ 神學意義總結
《提多書》的基督論是:
- 高基督論:基督與上帝共享救主與上帝的稱號;
- 啟示性基督論:基督是上帝恩典的具體顯現;
- 救贖性基督論:藉捨己贖回並潔淨群體;
- 倫理性基督論:救恩必然導致生活的改變;
- 末世性基督論:從第一次顯現走向再臨的榮耀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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