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屬於新約的大公或普通書信,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名稱呢?這有下列兩則解釋:
(一)這些書信乃是寫給所有的教會,與保羅特別寫給某些教會的書信有別。這種解釋似乎不太可能。雅各書的對象是寫給分散各地,但卻獨具特色的某一會眾:即散住十二個支派的人(雅一1)。約翰二書、三書是寫給某一個別的教會,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約翰壹書雖然沒有明顯表示讀者對象是誰,但由其內容可知,該書信是針對某一特別的會眾而寫。彼得前書是寫給那分散在本都,帕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彼前一1)毫無疑問的,普通書信的讀者對象,比保羅書信的來得廣大;但都以某些獨特的教會為對象。
(二)他們被稱為普通書信,因為其權威被整體教會所公認,且被稱為聖經;這與當時大批流行於地方教會,卻未被整體教會公認為權威經典的著作恰好相反。當這些書信陸續被書寫的時候,教會正經歷一段書信寫作的爆炸時代。我們仍然擁有當代某些著作;如羅馬的革利免所寫的哥林多書信,巴拿巴書信(The Letter of Barnabas),伊格那丟書信(Letters of Ignatius),及坡旅甲書信(Letters of Polycarp)。上述的書信皆被收信的教會所珍貴,奉為金玉良言,但從未被整體教會公認為權威經文;另一方面,普通書信卻逐漸在正典經文中佔一席地位,且被整體教會所接納。這就是為甚麼被稱為普通書信的最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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