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本節記在四福音之末,可總括四福音,都是直接記載基督正是上帝所差來的兒子,使凡信他的"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新約的四福音講到主耶穌的生平時,有許多次提到他的事是"應驗經上的話"。如:
(1)基督的降生
太一22-23: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2)希律殺嬰孩,主耶穌逃難到埃及
太二17-18:"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在位瑪聽見號啕大哭的聲音……。"
(3)主耶穌剛出來傳道時,在會堂裡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唸到一處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路四18)然後"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21)
他在傳道時,常憐憫有疾病的人,把他們治好,太十二17-21:"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4)他要上十字架以前,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太廿一4-5說:"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要對他安的居民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
到了客西馬尼園那天晚上,主耶穌預言他的門徒會因他的緣故走散、不認他,是應驗經上記著的話:"……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太廿六31)(參亞十三7)
(5)耶穌基督被公會定罪之後,猶大良心發現,把錢拿回來,丟在聖殿裡,出去吊死了。這也是應驗先知撒迦利亞的預言(亞十一12-13;太廿七9-10)。
(6)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兵丁拈鬮分他的外衣,也應驗詩篇廿二篇18節的話:"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廿二18)
(7)後來他被掛在十架上,猶太人因為第二天是安息日,要將犯人的腿打斷,免得屍首留著過安息日。但到耶穌跟前時,看見他已斷了氣,便沒有打斷他的
腿。約十九36-37說:"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亞十二10又說:"……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
所以四福音所記載基督的一生,既然一再的強調"應驗舊約的預言",可見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是同一中心的,都以基督為主題。
(8)耶穌基督向以馬忤斯兩個門徒顯現講解《聖經》說:"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廿四27,參44節)可見摩西和眾先知,都以基督為中心,是主耶穌自己解明的。
(9)主耶穌和猶太人辯論時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
"這經"當然是指舊約《聖經》。舊約《聖經》就是為基督作見證的。可見新、舊約《聖經》的信息是一致的,都是為基督作見證。這是《聖經》自己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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