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否認,解構理論是對結構主義的一種反動(reaction)。因此,解構理論也可說是一種「後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者,特別是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反對結構主義的假設,否定語言符號為一個文本提供了直接的意義。解構理論向語言本身的溝通能力挑戰,認為要用簡短的幾段話,說明一位思路複雜思想的意義,是不可能的。解構理論的中心思想,是要將語言和修辭學從哲學思想的牢籠中釋放出來。
解構理論有其優點:
一. 強調語言具隱喻本質。這是正確的,特別是宗教性質的語言。指出解釋者必須正視文本中一些具隱喻性的字眼。
二. 強調一個文本可能有不同的「視域」。這裏要求解釋者從新或以新態度去接受有不同的視域的可能性。不只是固守在一個傳統的典範上。
福音派學者對解構理論有以下的批判:
一. 贊成語言有其隱喻性質,也有其修辭性質。認為一個文本中的用字不都是隱喻性的,也有其修辭的層面。解釋者必須先分析其字的歷史意義,也必須分析其修辭用法。福音派學者,格蘭.奧邦斯,指出我們不需要完全反對解構理論。在福音派許多的講道和查經中,已出現了解構理論所主張的技巧,就是忽略聖經經文歷史層面,直接抽取某些經文或字眼作隱喻解釋,甚至隨意加上自己的意義,問:「這和我現在的情況有什麼關聯?」
二. 與文本「自由遊戲」式的「對話」不可太過隨意。雖然語言符號(具隱喻的語言)的潛能和意義的可能性是無限的,但解釋者也需要仔細衡量。奧邦斯指出,漫不經心的閱讀和嚴謹的閱讀的情況並不一樣。認為在某個細節上,不同的學者雖然會有異議,但是一個文本的基本尺度,大約七、八成的學者會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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