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作者中心理論

新文學理論拒絕作者成為解釋過程中的主導因素。自從二十世紀四十年代興起的“新詮釋”(New Criticism)判定了「作者的死亡」(the death of the author),就此摒棄過去數個世紀以來「作者」的主導地位(以「作者」作主導的釋經學多數注重尋找作者、歷史背景、文字在古代的意義)。我們稱這樣的解釋是作「歷時性」(diachronic)的詮釋,忽略了「共時性」(synchronic,比較不同經文段落中文字的用法,找出其意義,而不是靠字典來決定其字義)。

傳統釋經學特別看重一個作品/文本的「作者」。認為「作者」的活動和思想是解釋文本的鑰匙。認為「讀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去發掘「作者的意念」(the author’s intention,作者寫作的最原始目的/動機)。

問題是如何正確地尋回/重建(reconstruct)「作者」起初的意念?新文學理論學者指出這種解釋法帶來“意念的錯誤”(intentional fallacy)。責問「讀者」如何可能有效地(validity)找出原作者的意念。

對「作者」(author)的注重,很自然地,研究的視域(horizon)就會去尋找和發掘關於「作者」的資料。很多時候,因為「作者」是一位過去的人物,導致尋找的資料必須加上許多猜測,例如,作者是誰?他的性格如何?他的思想曾受什麼影影?他為了什麼目的而寫該文本?他的語文有何特別之處?他在怎樣的處境之下寫該文本?等等的資料。

可見這些尋找受著間距(distance)和時間(time/history)的限制。數百年來基督教的釋經學都以「作者」為中心。雖然以「作者」為中心的釋經學比較主觀,但是聖經作為一本已完成了的作品,這樣讓我們更容易藉著這本聖經正典來衡量作者的意念。

美國三一神學院教授凱瑟爾(Walter Kaiser)看見現在西方神學界離棄「歷史-文法式的解經法」,再次呼籲基督教會不要摒棄以作者為中心的釋經學,他說:「由作者意念所出的意義就是文本的意義」。



沒有留言:

熱門文章